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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做好我院2026年研究生推免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西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满足推免生其他基本推荐条件。
二、推荐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确保遴选质量。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衡量标准,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落实制度要求,确保程序规范。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依照报送备案的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周密推进各项工作,从严审核学术专长,坚决落实回避制度。
(三)加强信息公开,保障公平公正。做到信息公开,推荐办法、排名规则、排名结果、推荐名单、申诉渠道等信息向学生公示。
三、组织机构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钟全宏、祁守成
成员:赵薇、张俊、李斌、高瑞、傅象喜、刘文荣、贾志强、白旭升、王雨娜、杨蕾、孙庆龄、石江年、赵常红、王宗兵、成功、温兵、王宝森、常毅臣、杨文娟、叶楠楠、李磊、马子钰、安妮
(二)专家审核小组成员
张建华、郝莹、李斌、高瑞、缑奇锋
四、推荐条件
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衡量标准,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所有推免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中职对口、优师专项计划、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记录和有效期内处分。
(六)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前三年学业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项目本硕一体化推免生排名可依次顺延。所有课程合格(除网络通识教育课程和辅修专业课程)。省级基地班和2024年12月之前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推荐条件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此类推免生人数,一般控制在1-2人,且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推免生总人数的20%,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选拔条件(一)(二)(三)(四)(五)要求。
(二)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三)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公示无异议。
五、推荐办法
以班级为单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推荐。推免生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构成。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5%。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100分,累计加分超过100分者按100分计算。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超过100分者,且学业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推荐。
(一)学业成绩按照本科阶段第一学期至第六学期所学所有课程(网络通识教育课程和辅修专业课程不计入成绩计算)加权计算,学业成绩计算公式为: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学业成绩以教务管理系统导出的成绩为准。
(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本科阶段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加志愿服务与荣誉表彰、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军入伍服兵役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计算体系。
1.科研成果
(1)论文。学生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以西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本专业领域的科研论文。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分类计分,A类论文每篇计6分、B类论文每篇计4分、C类论文每篇计2分、D类论文每篇计1分(A、B、C可累计,D最多计2分),计分不超过10分。
(2)著作。学生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出版且达到10万字的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著作。A类著作每部计6分、B类著作每部计4分、C类著作每部计2分(A、B、C可累计)。计分不超过10分。
(3)应用成果。学生为第一申请人、以西北师范大学名义申请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等应用类成果。A类成果每项计6分、B类成果每项计4分、C类成果每项计2分、D类成果每项计1分(A、B、C、D可累计)计分不超过10分。
(4)科研项目。学生本科阶段主持学校“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计划”资助项目,或主持、参与校级及以上其他科研项目,经学院审核鉴定后根据项目级别、个人贡献度分档赋分,获得立项但未结项项目均减半计分。
本科阶段主持学校“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计划”资助项目,每项计2分,参与人分档计分,排名在前20%的计1分、排名在20%-50%的计0.5分,排名在50%以后的计0.3分;在校期间主持省厅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并结项计4分,参与人分档计分,排名在前20%的计2分、排名在20%-50%的计1分,排名在50%以后的计0.6分,上述百分比均包含本数,同一成果有多种加分情形的,原则上就高计一次,不累计加分。上述计分不超过10分。
2.竞赛获奖
专业性比赛竞赛,获《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A类、B类、C类、D类成果的分别计6分、5分、4分、3分,专业性比赛竞赛须由学校学院组织参加,且提供秩序册等证明材料核算计分。
学科竞赛获奖限学生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经学院审核鉴定后按照学校最新的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根据奖项级别、奖项等级、个人贡献度分档赋分,获《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A类、B类、C类、D类成果的分别计6分、5分、4分、3分,参与人排名在前20%的分别计3分、2.5分、2分、1.5分;参与人排名在前20%-50%的计1.5分、1.25分、1分、0.75分,参与人在50%以后的计0.75分、0.6分、0.5分、0.4分。
同一类别竞赛获奖如有多个可获加分情形的,不累计计分,就高计一次。
竞赛获奖类计分不超过15分。
3.外语类。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达到425分者计5分,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者计3分,同时通过者不累计加分。
4. 志愿服务与荣誉表彰类。学生本科阶段前六学期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且在一线岗位表现突出,学院严格审查,根据志愿服务表现、影响力和时长等分档赋分。
参加学校及学院集中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或“扬帆计划”、“返家乡”等分散性社会实践活动并完成工作任务者每次计1分,每学年计1次,社会实践时长每次不少于7天,暑期社会实践需提供新闻报道、实践证明等;
学生前六学期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并且在一线岗位表现突出,学院严格审查,根据志愿服务表现、影响力和时长等分档赋分。注册志愿服务活动时长在300小时及以上者计3分,时长在200小时及以上者计2分,时长在100小时及以上者的计1分,时长在50小时及以上者计0.5分;
在院校两级团委、学生会或学院党支部、团支部、班委担任学生骨干,任职期间为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经本人申请、所在班级或任职服务组织集体评价认定,可获得志愿服务类加分,任职满一年计1分,任职满两年计2分,任职满三年计3分,同时担任多岗位学生骨干的,只计1次,不累计计分,任职不满1年的,不计分。
获国家级、省厅级、校级各类奖学金、各类荣誉称号或表彰者,分别计2、1、0.5分(可累计)。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对参评群体有特别限定的各类奖学金不计分。
志愿服务与荣誉表彰类计分不超过5分。
5.到国际组织实习。国际组织实习应为到主要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地点应为国际组织总部及在海外的总部外机构办事处。实习前向所在学院备案,申请推免生资格时应已完成不少于一个月的实习工作(以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实习证明为准),各学院应严格审查并报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综合考虑实习机构、实习岗位、实习表现分档赋分。如有多次国际组织实习(一个月以上)经历可获加分情形的,不累计加分,就高计一次。计分不超过5分。
6.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本科阶段应征入伍,服役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计10分。如在部队荣立三等功者另计10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伍大学生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六、推荐程序
(一)学生申请、班级核算。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9月2日前向本班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班级组织核算,并完善信息。
(二)学院审核。9月3日前,学院对申请学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核查相关课程是否合格,核查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志愿服务与荣誉表彰、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军入伍服兵役等情况以及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及排名,并完成综合成绩及排名等内容的公示。
(三)学院推荐。9月8日前,学院择优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完成公示。学院对拟推荐学生相关信息审核后向教务处上报学院推免生工作材料。
(四)学校审核。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名单,向学校党委汇报同意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上报名单。9月18日,学校将推荐名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上报教育部。
(六)联系单位。9月22日-10月20日,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 chsi. com. cn/),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后进入报名界面。推免生注册、填报志愿、复试通知发送、录取和交费等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进行。推免生根据各招生单位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各类计划要求报考。
报考注意事项:(1)考生同时可报三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得修改; (2)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3)推免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不允许填报志愿及接受各类通知,管理部门不允许再发送新通知; (4) 全部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5)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6)不同类型计划推免生报名时须选择规定的接收学院和专业。
七、其他
(一)综合素质评价计算体系涉及的各种奖励、成果等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以正式刊物、文件、获奖证书为准。
(二)前三年学业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的学生人数须取整,不做四舍五入。
(三)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选拔工作依据《西北师范大学在校生征兵工作办法》( 西师发[2016] 142号)及学校有关文件执行。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学生选拔工作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师发[2022]22号)执行。甘肃省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教育学生选拔工作依据《甘肃省得协文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甘教厅[2020] 5号)执行。
(四)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收待录取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推免生在2025年10月20日前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且本学院不同意接收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本人可报名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六)本实施细则由体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