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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顺利进行,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以及《青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青大教字〔202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组织开展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简称“推免工作”)。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由书记、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及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专业教师代表等15名成员组成。推免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推免工作。
第四条 学院成立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均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含)以上职称,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第五条 本推免工作实施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在本单位公示后实施。
第三章 推荐名额
第六条学院按学校下达的普通推免生名额,根据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培养质量等研究确定各专业普通推免生人数,报学校备案并向本学院学生公布,具体名额如下:
汉语言文学:10个;汉语言文学师范类:6个;新闻学:3个;广播电视编导:2个;动画:2个。合计23个。
第四章 推荐条件
第七条推免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德育素质测评成绩良好及以上(测评成绩计算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研究能力。
(四)勤奋学习,成绩优良,修完并通过专业培养计划相应年级规定的课程,且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第八条达到以上基本条件的学生,申请普通推免生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课程成绩要求:主要依据学生在校期间考试课的学习情况(考试课性质由考核方式确定,下同)。按照前三年考试课平均成绩排名(计算办法按照当年级执行的学分制相应文件,下同),且前三年考试课平均成绩排名不低于所在专业前30 (创新实验班、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专业可适当放宽至40 )。确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适当放宽至50 。(确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资格和答辩审核由院专家审核小组完成)。
2、外语成绩要求:外语专业学生要求通过相应语种专业四级考试;非外语专业英语语种学生要求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测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或者通过相当于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的雅思成绩6分、托福80分;非外语专业其他语种学生需通过相应语种国家四级考试,且成绩不低于80分,或者六级不低于60分。 艺术类(动画、广播电视编导)、体育类专业学生要求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水平测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
第九条 学生不得兼报不同类别推免生。
第五章 推荐办法
第十条 学校将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同时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学生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发展素质评价成绩组成。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90+综合发展素质评价成绩×10。
学业成绩核算学生在校期间考试课的成绩,满分100分。综合发展素质包含社会实践(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特殊学术专长(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综合发展素质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按照综合发展素质评价认定办法计算得分(附件1《青岛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综合发展素质评价认定办法》)。
第十一条同一研究成果或参赛项目的奖项按最高等级计算,不重复计算。
第六章 推荐程序
第十二条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青岛大学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申请者,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综合发展素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所有申请人相关材料,并组织符合推免条件的特殊学术专长申请者于2025年9月11日之前进行公开答辩,依据申请人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考试课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考试课加权平均成绩相同的按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相同情况下按全部课程平均成绩排名),按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及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本单位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第十三条 学院将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在单位内以有效方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专业、班级、学业成绩及专业内排名、综合发展素质评价成绩、最终综合成绩、名次等。公示期内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并解决相关争议。
第十四条 当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生名额时,学院安排其签署书面的放弃推免生名额承诺书,并严格按照公示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第七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保证推免生质量,维护推免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推免工作负责,并对异议进行解释、处理,推免名单确定后须公示7天。
第十六条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等报名参加当年遴选,应主动申请回避;凡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当年遴选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第十七条已被我校确定为推免生者,在毕业前如果受到处分或不能正常毕业,学校将呈报教育部取消推免资格。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按照青岛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要求的奖项获奖日期、外语成绩等截止到当年学校下发推免工作通知之日(2025年9月6日)。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以2021年国家、学校、学院发布的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5年9月9日
附件1
青岛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综合发展素质评价认定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与《青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青大教字〔2021〕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社会实践(占比30%)
认定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实践经历。
(一)参军入伍服兵役(占比10%,由学生工作处负责)
此类别满分为100分,按10%比例折算后计入综合评价成绩(社会实践类)。
1.参军入伍满两年获80分。
2.参军入伍满两年且获得过“优秀义务兵”或“优秀士兵”称号获100分。
(二)志愿服务(占比10%,由校团委负责)
此类别满分为100分,按10%比例折算后计入综合评价成绩(社会实践类)。
1.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表彰的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最美志愿者获100分;山东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表彰的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最美志愿者获60分。
2.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表彰的“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获100分;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青年志愿者协会表彰的山东青年五四标兵(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获 50分;共青团青岛市委、青岛市青年志愿者协会表彰的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获 20分。
3.由共青团中央、中央文明办主办的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的项目负责人分别获100分、80分、60 分,省级金奖的项目负责人获50分。
4.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个人奖获100分;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践团队前3名队员分别获100分、80分、60分;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个人奖获20分。
(三)到国际组织实习(占比10%,由校团委负责)
此类别满分为100分,按10%比例折算后计入综合评价成绩(社会实践类)。
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gj.ncss.org.cn)上包含的国际组织:实习3个月到半年获50分;实习180天以上获100分。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特殊学术专长(占比70%)
推免特殊学术专长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SSCI、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以青岛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3000字以上,或作为主力队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外权威科研竞赛,并获得全国赛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竞赛主力队员的认定及赋分原则:个人竞赛,参赛者为主力队员;能够明确位次的团队竞赛,团队内前三位参赛者为主力队员,赋分依次是100分、80分、60分;不能明确位次的团队竞赛,团队内所有参赛者均为主力队员,根据团队人数平均折算,各人赋分相同。团队竞赛所有主力队员的分值之和不应超过同级别个人竞赛队员分值的2.4倍。
(一)教育部等主办的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特殊学术专长类加分)
此类别为直接加分项,满分为100分,取学生在该项竞赛所获的最高奖项,对应以下规定的级别和位次,按70%比例折算后,直接累加计入综合评价成绩(特殊学术专长类)。
国家级金奖前3位分值为100分、80分、60分,国家级银奖前3位分值为80分、60分、40分,国家级铜奖前3位分值为60分、40分、20分。
(二)其他竞赛(占比45%)
1.共青团中央等主办的“挑战杯”竞赛(占比20%)
此类别满分为100分,按20%比例折算后计入综合评价成绩(特殊学术专长类)。
国家级金奖前3位分别获得100分、80分、60分,国家级银奖前3位分别获得80分、60分、40分,国家级铜奖前3位分别获得60分、40分、20分。
2.其他国内外权威竞赛(全国赛)(占比25%)
此类别满分为100分,按25%比例折算后计入综合评价成绩(特殊学术专长类)。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以青岛大学创新创业学院提供的全国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及增列竞赛范围为依据(见附件2、附件3、附件4),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赋分标准。下表竞赛项目予以认定,其中国家级一等奖前3位分别获得50分、40分、30分,国家级二等奖前3位分别获得40分、30分、20分,国家级三等奖前3位分别获得30分、20分、10分。未列入排行榜的各项竞赛不予认定。
以上奖项如最高奖为特等奖,则上述奖项依次变更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三)科研成果(占比25%)
此类别满分为100分,按25%比例折算后计入综合评价成绩(特殊学术专长类)。
本项最多选取三项代表作记分,累计总得分不超过100分,若超过100分则按照100分计算。
学术论文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按青岛大学人文社科处规定),具体附分标准如下:
A类:南京大学中国科学研究评价中心CSSCI收录来源期刊(简称CSSCI来源期刊)中各学科排名前5%的期刊(不含入选十本以下的学科及高校综合性学报类)上的论文;SSCI、SCI一区论文。(100分)
B类:相关学科CSSCI来源期刊排名位列前20%的期刊(按发表年度并四舍五入计算)上的论文;SSCI、SCI二区论文。(80分)
C类:相关学科CSSCI来源期刊排名位列前50%的期刊(按发表年度并四舍五入计算)上的论文;SSCI、SCI三区、四区论文。(60分)
D类:相关学科CSSCI来源期刊排名位列后50%的期刊(按发表年度并四舍五入计算)上的论文。(40分)
三、特殊学术专长答辩要求
1.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由相关学科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组成,共计 15人。
2.答辩审核的内容。学院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组对其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3.答辩时间。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特殊专长答辩时间定于2025年9月 11日之前。
4.审核与公示。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学生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计入其特殊学术专长成绩。
5.代表作原则。同一研究成果或参赛项目的奖项原则上只重点汇报一项。
6.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特殊学术专长成绩,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注意事项
学生在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竞赛获奖(含“互联网+”“挑战杯”及“其他国内外权威竞赛”三个类别)、科研成果共七个类别计分,每个类别满分均为100分并且最多累计三项代表作,同一研究成果或参赛项目的奖项按最高等级计算,不重复计算。若类别内代表作累计分值超过100分,则计为100分。
其他未尽事宜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