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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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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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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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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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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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按照喀什大学2020年艺术类校考方案,已完成贵州省、陕西省音乐学和舞蹈表演专业的校考。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目前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甘肃省、山东省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的校考和新疆舞蹈表演专业的校考。为保证2020年艺术类招生工作正常进行,特制订喀什大学2020年艺术类校考调整方案并公示于广大考生。
一、疆外校考方案调整情况
1、我校已完成贵州省、陕西省音乐学和舞蹈表演专业的校考,4月份开学后尽快组织评阅教师和复核专家完成评阅成绩工作。在高考录取时按高考文化课分数和校考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总评成绩,按总评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2、决定取消甘肃省、山东省音乐学和舞蹈表演专业的校考。高考录取时,按高考文化课分数和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总评成绩,按总评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二、疆内校考调整情况
1、新疆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高考录取时,按高考文化课分数和自治区统考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总评成绩,按总评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2、我校2020年新疆舞蹈表演专业校考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提交考试作品的方式(具体操作见报名系统)。在高考录取时,按高考文化课分数和我校校考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总评成绩,按总评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三、校考对象:疆内普通类、单列类和双语类学生
四、校考报名须知:使用安卓系统或苹果系统手机下载“艺术升”APP,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个人账号。(考试相关具体详情请见考试端使用说明)
网上报名开放时间:2020年4月7日
提交作品截止时间:2020年4月15日
如果考生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提交考试作品的,规定提交作品截止日期后两天内可以向喀什大学招生办公室申请延迟提交作品。
五、操作步骤及考试说明
1、使用安卓系统或苹果系统手机下载“艺术升”APP,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个人账号。
2、进入操作页面,依次完成APP中报名、肖像认证、在线确认项目。
3、进入网络面试模块,按照语音指令规范操作,完成相应考试内容,最后提交考试作品。(提示:每项考试只可录制三次,自行挑选其中最好的作品提交。)
4、如有考生因自行操作不当,产生不良结果,考生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校。
温馨提示:在进入网络考试页面后,右上角有去模拟考试窗口,建议考生多模拟几次,熟悉考试流程后,再进入正规考试,完成有关要求后再上传考试作品。
六、考试科目及分值
1、基本功测试(100分):包含软开度(50分),技术技巧(50分):限时2分钟30秒内;
2、舞蹈剧目(100分):限时1分钟内;
3、在系统规定处填写真实身高。
七、考生着装要求
1、不得佩戴任何头饰、配饰等装饰物;
2、不得有纹身(刺青);
3、自备练功服,不得穿演出服;
女生:着体操服、连裤袜、舞鞋
男生:着紧身背心(或短袖衣)、短裤、舞鞋(剧目表演时可穿黑色长练功裤);
4、音乐要求:考生应自备伴奏音频,可通过移动U盘或光盘存储等电子设备,播放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音响。考试时如遇伴奏音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八、注意事项
1、考生填写和提交的信息(作品)须真实有效,如出现谎报、替考等违背考试原则的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998-2899055。
2、在报名或考试期间,考生若有疑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联系学校(邮箱:5159277@qq.com),由专业老师尽快为考生解答。招生考试相关问题,可以致电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998-2890007或者发送邮件(邮箱:1304226519@qq.com)咨询。
3、考生入学后按国家招生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方案由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