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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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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规范、高效地做好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相关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与领导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琮玫 蒋国勤
成员:商文华 吴钰祥 李 奕 官 蕾 吴雅琼
李 源 吕晓彤 曹志凯 左钰元
纪检委员:商文华(兼任)
工作职责: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监督、指挥协调、实施细则的制定、确定初选名单和候补名单、受理学生咨询和申诉等
(二)专家审核组
组长:蒋国勤
组员:吴钰祥 李奕 杨风华 黄睿 张毅 曹祥发
工作职责: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相关申请材料的评审
二、推免对象和名额分配
(一)推免对象
本细则适用对象为体育学院各专业根据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 2026 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的统筹安排,我院今年可推荐3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并且可按推荐人数的120%确定候补人数。学院按各专业2026届毕业生人数、本科专业建设水平、研究生培养条件和吸引力、国家战略人才需求,以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因素分配各专业推免名额,如表1所示。
表1 2026届体育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专业 | 推荐人数 | 候补人数 |
体育教育 | 1 | 1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1 | 1 |
运动训练 | 1 | 1 |
说明:如遇推免生名额空缺,由候补人员依次递补,无递补的名额由学校收回统一分配。
三、推荐的基本条件
依据《江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文件,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其中:
1.已获得第1-6学期修读课程学分,修读的所有课程(不含辅修、微专业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且修读的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全部学生的前40%。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或TOEFL成绩不低于80分,或雅思成绩(A类)不低于5.5分。大学外语为小语种的,其成绩应达到相应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要求。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3年平均成绩为60分及以上(对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免测条件的学生不作要求)。
四、遴选方案
学生综合评定成绩采取百分制,分为学业成绩评定和素质成绩评定两个部分。综合评定成绩=学业成绩评定总分×85%+素质成绩评定总分×15%。(最终综合评定成绩相同的先比较学业成绩评定总分,再比较平均学分绩点)
(一)学业成绩评定。取学生1-6学期修读所有课程(不含辅修、微专业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成绩以教务管理系统记录的初修成绩为准。
(二)素质成绩评定。将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学科竞赛、论文)和综合素质(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和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形成最终的素质成绩评定总分(具体评定细则见附件5)。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五、遴选程序
(一)学院细则公布(9月5日-9月6日)
学校下达推免名额后3个工作日内,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在学院官网、及各专业班级群发布。
(二)学生申请及材料提交(9月7日-9月8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并向学院办公室提交纸质版材料,逾期未交纸质版材料的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推免。
需提交材料清单(均需原件与1份复印件):
1.《江汉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江汉大学2026年本科毕业生推免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
3.《2026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附件3)
4. 本科1-6学期成绩单(需教学管理办公室盖章)
5. 外语水平证明(四六级成绩单,或者托福、雅思成绩证明)
6. 奖励加分材料(荣誉证书、论文原件及检索报告、竞赛获奖证书或奖杯及秩序册原件等)
*所有材料按推免生支撑材料模板(附件4)顺序整理装订;竞赛成绩认定参考《江汉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榜单》(附件6)
(三)材料审核(9月9日)
1. 学院党委对满足基本推荐的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并如实填写《江汉大学2026年本科毕业生推免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
2. 专家审核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顶替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三)遴选推荐(9月9日)
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各部分审核认定意见,根据上述第四条的遴选方案为各加分项赋分,并计算综合评价成绩,分专业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按分配的推免名额确定拟推免人员名单、候补名单。
(四)院内公示(9月10日-12日)
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审核结果、各加分项的审核认定结果,以及推免综合评价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受理学生申诉,申诉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在3个工作日内核查并反馈结果。
(五)拟推荐名单上报与学校公示(9月12日-18日)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按《2026届体育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表》中名额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公示结束后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六)推免资格确认与材料归档(9月19日)
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学生推免资格,学院协助学生办理后续手续。学院将推免工作全过程材料整理归档。
六、其他
1. 推免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与申请推免学生或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与申请推免学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推免工作客观公正的,应向学院报备并主动申请回避。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2.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2)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
(4)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5)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推免工作要求的。
3. 本实施细则与上级管理部门政策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管理部门政策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商议、报教务处审定后处理。
4. 本实施细则由体育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申诉联系人:李源老师 电话:027-84757578(工作日受理)
咨询与材料提交联系人:官蕾老师 电话:027-84733690(工作日受理)
地址:小球馆309办公室 (工作日受理)
体育学院
202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