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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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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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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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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为做好我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遴选工作,进一步加强推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江汉大学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教务处《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江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和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承林
成员:肖强 马杰 彭燃 曾勤刚 李佳 冯舸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和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马杰
成员:陈时 李纯 郝怡 彭苑
工作职责: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等。
二、推荐对象、名额、条件及考核标准
1、推荐对象
江汉大学美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2026届毕业生。
2、推荐名额分配
美术学院2人。每个专业的申请学生,均需满足下面第3点中的“推荐条件和考核标准”,根据学院所有核定申请学生的综合评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前2名为拟推荐人员,第3名为候补人员。如前2名中出现空缺的,由第3名递补,无递补的名额由学校收回统一分配。
3、推荐条件和考核标准
依据《江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文件,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其中:
1.已获得第1-6学期修读课程学分,修读的所有课程(不含辅修、微专业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且修读的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续排名在本专业的前40%。
2.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710 分制),或 TOEFL 成绩不低于 80 分,或雅思成绩(A 类)不低于 5.5 分;大学外语为小语种的,其成绩应达到相应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要求。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3年平均成绩为60分及以上(对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免测条件的学生不作要求)。
三、成绩计算
学生综合评定成绩采取百分制,分为学业成绩评定和素质成绩评定两个部分。综合评定成绩=学业成绩评定总分×85%+素质成绩评定总分×15%。(最终综合评定成绩相同的先比较学业成绩评定总分,再比较平均学分绩点)
(一)学业成绩评定。取学生1-6学期修读所有课程(不含辅修、微专业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成绩以教务管理系统记录的初修成绩为准。
(二)素质成绩评定。将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学科竞赛、论文)和综合素质(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和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形成最终的素质成绩评定总分(具体评定细则见附件)。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四、推荐程序
(一)9月8日下午16点前,请自愿申请的同学向学院办公室提交纸质版材料,逾期未交纸质版材料的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推免。注意:请报名学生进学院推免工作QQ群,群号:638901704,进群学生请修改备注名为班级+学号+姓名。
需提交材料清单(均需原件与1份复印件):
1.《江汉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江汉大学2026年本科毕业生推免思想品德鉴定表》
3.《2026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
4. 本科1-6学期成绩单(需教学管理办公室盖章)
5. 外语水平证明(四六级成绩单,或者托福、雅思成绩证明)
6. 奖励加分材料(荣誉证书、论文原件及检索报告、竞赛获奖证书及团队排名证明等)
*所有材料按推免生支撑材料模板顺序整理装订
(二)材料审核与综合成绩计算(9月9日-9月10日)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确认材料真实性与有效性,形成审核意见。
教学秘书根据系统中申请学生的学业成绩与奖励加分,计算出推免综评成绩,按全院申请学生的综合评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和排名,依据学院推免生遴选条件进行审议,确定最终推免名单及候补名单。
(三)初选名单确定与公示(9月10日- 9月12日)
按照分配名额的120%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超出分配名额的名单为候补人员),会同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在本单位网站公示3日。
(四)拟推荐名单上报与学校公示(9月12日- 9月18日)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公示结束后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五)推免资格确认与材料归档(9月19日)
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学生推免资格,学院协助学生办理后续手续。学院将推免工作全过程材料整理归档。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已计划毕业后赴境外留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对于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和隐瞒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按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三)学生在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报名前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杜绝因个人原因放弃推免生资格。
六、反馈与监督
学生对排名测算、最终结果等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书面提请学院复议,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27-84227485
七、附则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江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本细则由美术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汉大学美术学院
202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