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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美术教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广州美术学院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及各教研中心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制定本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推免生资格审查和综合成绩评定等工作。
二、推免生的遴选基本资格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不含留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以德为先,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无处于缓考状态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6.被推荐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学业要求:前三学年的“总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方向)前 50%(含 50%)之内。总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按照《广州美术学院本科生成绩管理办法》(广美〔2023〕46 号)执行。
三、综合评分评定办法
为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推免生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得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评分=学业成绩×85%+考核成绩×15%。具体如下:
1.学业成绩=总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10+50
总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系统查询为准;
2.考核成绩=师范生技能比赛得分+其他学科竞赛得分+科研成果得分+创作成果得分+参加志愿服务得分+成果转化得分+到国际组织实习得分+参军入伍服兵役得分(得分标准见附件1),未在得分标准中明确列出的类别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综合评定后给分;
3.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非指导老师)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在推免中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条件计算体系,但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学生在同一作品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且取最高等级或最高得分。
5.并列排序:当申请推免的学生综合评分并列时,原则上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进行优先推荐:
(1)总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较高者;
(2)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者;
(3)获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者。
四.推免工作流程
1.申请时间:2025年8月28日-9月4日
2.申请方式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应于规定时间内提交《广州美术学院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美术教育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免学生综合评分表》(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见刊、专利授权、项目立项及获奖等证明材料,所有材料按照附件2、附件3、证明材料的顺序制作成一份PDF电子文档。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材料发送至邮箱msjyxytms@163.com,邮件命名为“推免生申请+专业+姓名”。
3.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结合各专业建设情况、本研一体化培养需要、学生科研竞赛获奖等本科生科研创新情况和本科生规模等,统筹规划推免生分配方案。
4.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学生综合评分”的排名确定拟推荐名单及排序,在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务部。
5.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申诉渠道向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反映。学院组织开展核查,对于核查存在问题的学生依规进行相应处理。
6.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本科生,在读期间全部课程考核合格且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可直接获得推免生资格,指标由学校统筹。
7.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经查实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80分);
(4)未能按期毕业或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证书者。
五.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推免生资格,申请报名前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杜绝因个人原因放弃推免生资格。
2.该细则由美术教育学院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考核成绩得分标准
项目名称 | 分值 | 计算标准 |
师范生技能比赛 | 15 | 取最高分项,不累加,不超过15分 |
其他学科竞赛 | 15 | 取最高分项,不累加,不超过15分 |
科研成果 | 15 | 取最高分项,不累加,不超过15分 |
创作成果 | 15 | 取最高分项,不累加,不超过15分 |
参加志愿服务 | 15 | 按服务项目及服务时长计算 |
成果转化 | 10 | 取最高分项,不累加,不超过10分 |
到国际组织实习 | 10 | 有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则为满分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5 | 有入伍服兵役经历则为满分 |
师范生技能比赛:(取得分最高的奖项,不超过15分)
竞赛名称 | 国家级及以上参与 | 省部级参与及获奖 | 校级获奖 | 备注 |
师范生技能比赛(满分15分) | 一等奖15分 二等奖14分 三等奖13分 | 一等奖 12分 二等奖11分 三等奖10分 | 一等奖 9分 二等奖8分 三等奖7分 |
其他学科竞赛:(取得分最高的奖项,不超过15分)
竞赛名称 | 国家级及以上参与 | 省部级参与及获奖 | 校级获奖 | 备注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满分15分) | 一等奖15分 二等奖14分 三等奖13分 | 一等奖 12分 二等奖11分 三等奖10分 | 一等奖 9分 二等奖8分 三等奖7分 | 团队项目中,负责人得分以表中分数为准,参与人按照排名依次递减(未评等级的奖项由遴选小组评定后给分)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满分15分) | 一等奖15分 二等奖14分 三等奖13分 | 一等奖 12分 二等奖11分 三等奖10分 | 一等奖 9分 二等奖8分 三等奖7分 |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满分15分) | 国家级结题优秀15分 国家级参与13分 | 省级结题优秀12分 省级参与10分 | 校级结题优秀9分 校级参与7分 | |
其他(满分15分) | 由推免生遴选小组综合评定后给分 | |||
科研成果:(取得分最高项,不超过15分)
发表论文(满分15分) | 《中文社会 科学引文索引 》(CSSCI) 来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 数据库》(CSCD)核 心库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集刊(辑刊)论文15分
| 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收录的期刊论文 10分 | 其他普通期刊 5分 |
其他 | 由推免生遴选小组综合评定后给分,表中未涉及的成果由遴选小组综合评定后给分。 | ||
创作成果:(取得分最高项,不超过15分)
创作获奖(满分15分) | 国家级及以上获奖 一等奖15分 二等奖14分 三等奖13分 | 省部级获奖 一等奖10分 二等奖9分 三等奖8分 | 校级获奖 一等奖 7分 二等奖6分 三等奖5分 |
其他 | 由推免生遴选小组综合评定后给分,表中未涉及的成果由遴选小组综合评定后给分。 | ||
参加志愿服务:(最高不超过15分)
类别 | 加分办法 |
三下乡 | 每参加一次加3分 |
其他志愿活动 | 每8小时志愿时长加1分 |
成果转化:(最高不超过10分)
获得横向课题(满分10分) | 课题经费超过20万 10分 课题经费10-20万 5分 课题经费低于5-10万元 3分 课题经费低于5万元 1分 | |
入驻校创业孵化基地或创客空间 (满分5分) | 团队负责人5分 | 团队参与人按照排名从4分递减 |
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公司 (满分5分) | 团队负责人5分 | 团队参与人按照排名从4分递减 |
取得专利(满分5分) | 团队负责人5分 | 团队参与人按照排名从4分递减 |
其他 | 由推免生遴选小组综合评定后给分 | |
备注:推免生申请材料的成果取得时间范围为正式入学注册之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23 日止。在此时间范围外的成果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