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章详情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相关规定(《广州美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规范我院推免工作流程,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总人数不少于7人。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二级学院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代表、辅导员等组成。负责全面制定本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实施推免工作报名组织、资格审查、综合成绩评定、申诉及处理等工作。
二、推荐名额及分配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拨的推免生指标数量,结合院内各专业建设情况、本科生科研创新情况、本科生规模等统筹规划,分配各专业具体推荐指标。
三、推免条件
(一)被推荐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不含留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以德为先,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无违 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无处于缓考状态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二)被推荐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学业要求:
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为前四学年)的“总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方向)前50%(含50%)之内。
总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按照《广州美术学院本科生成绩管理办法》(广美〔2023〕46号)执行。
四、推免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推免工作方案制定并公布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拨的推免生指标数量,结合院内各专业建设情况、本科生科研创新情况、本科生规模等统筹规划,分配各专业具体推荐指标。
(二)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应于规定时间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广州美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见刊、专利授权、项目立项、获奖等创新能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为证书或有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网页截图或公示文件等不符合要求)。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
学生推免材料的时间要求:原则上,推免生申请材料的成果取得时间范围为正式入学注册之日起至2025年8月23日止(以证书、邮寄时间等官方格式文件落款日期为准)。在此时间范围外的成果不予认定。
(三)学院组织审查学生报名资格及报名材料原件,组织由相关学科在职教师组成的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初步确定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各项材料的考核分数,计算汇总后得出学生综合评价排名及推荐学生名单,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进行审议。
(四)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议推荐学生名单后,将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至少3天。已被学院推荐的学生自愿放弃的,需签署《放弃推免生申请资格声明》,学院可在名额内顺延推荐。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二级学院复议后)的遴选推荐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将报送教务部。
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通过申诉渠道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反映。学院组织开展核查,对于核查存在问题的学生将依规进行处理。
(五)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六)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报省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教务部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免生资格备案。
(七)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按规定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参加招生单位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推免计划和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按相关规定单独组织实施。
五、综合评审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
(二)“学生综合评分”由学业成绩和考核成绩组成,实行百分制。其中学业成绩占85%,考核成绩占15%。学业成绩指前三年的“总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折合的百分制成绩(即平均学分绩点x10+50)。考核成绩指二级学院通过对学生其他方面表现的综合考评得到的百分制成绩。即:
学生综合评分=学业成绩×85%+考核成绩×15%。
考核成绩含七大版块:学术成果、创作成果、学科竞赛、成果转化、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加志愿服务。
调整后版块 | 学术成果 | 创作成果 | 学科竞赛 | 成果转化 | 参军入伍服役 | 国际组织实习 | 志愿服务 |
调整后赋分 | 15 | 25 | 25 | 10 | 10 | 10 | 5 |
(各版块条目赋值分数参见附件1:工艺美术学院应届本科生推免综合评分赋值表)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非指导老师)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在推免中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条件计算体系,但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经查实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 80分);
4.未能按期毕业或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证书者。
(四)推免工作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可自主联系接收单位,并按要求报名、参加相关单位的复试,未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履行相应 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生资格。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学校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等相关手续。
六、管理与监督
(一)本学院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实施。
(二)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入员报名参加学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向学院提出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相关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推免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办公室反映。学院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并予以答复。
七、附则
(一)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广州美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解释。
(二)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如遇国家或学校政策调整,本细则将根据最新政策进行相应修订。
工艺美术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评分赋分表 | |||||||||
**同一版块有多项得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累计。 | |||||||||
版块 | 类别 | 版块最高赋分 | 具体条目 | 负责人赋分 | 成员(排序2-5)赋分 | 备注 | 学生材料要求 | ||
学术成果 | 15 | T级 | / | 中国社会科学 | 15 | 其他成员按对应分值的30%计分(保留两位小数) | 1.《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的期刊学科JCR分区取最高分区。 | 1.提供参展和获奖证书,作品、论文期刊原件或完整扫描件、作品实物或图片。 | |
A级 | / | 《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学术论文、探索与争鸣、南京社会科学、开放时代、求索、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南京大学学报(哲学 人文科学 社会科学)、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马克思主义研究、管理世界、哲学研究、世界宗教研究、中国语文、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文学、文学评论、文艺研究、历史研究、考古学报、经济研究、政治学研究、法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民族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中国图书馆学报、教育研究、体育科学、统计研究、心理学报、地理学报、自然资源学报、建筑学报、、《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一区、二区期刊论文、《艺术人文引文索引》(A&HCI)论文 | 14 | ||||||
B级 | / | 《中国社会科学报》理论版、《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社会科学、学术月刊、江苏社会科学、江淮论坛、学术论坛、世界社会科学、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马克思主义与现实、会计研究、管理科学学报、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中国行政管理、哲学动态、自然辩证法研究、中国哲学史、世界哲学、宗教学研究、语言文字应用、外国语、外国文学评论、文学遗产、中国比较文学、文艺理论研究、文艺理论与批评、美术研究、美术、新美术、民族艺术、北京电影学院学报、台湾大学美术史研究集刊、中国书法、中国文艺评论、装饰、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艺术设计研究、当代电影、电影艺术、中国史研究、世界历史、文史、近代史研究、东南文化、考古、文物、故宫博物院院刊、经济学(季刊)、金融研究、中国工业经济、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世界经济与政治、当代亚太、现代国际关系、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现代法学、人口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国际新闻界、新闻大学、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情报学报、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高等教育研究、课程.教材.教法、北京体育大学学报、体育学刊、、心理科学、地理研究、旅游学刊、中国土地科学、城市规划学刊、城市规划、敦煌研究、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三区、四区论文 | 12 | ||||||
C级 | C1级 | 各学科除T、A、B级以外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集刊(辑刊)论文、《工程索引》(EI)收录的期刊论文(JA) | 10 | ||||||
C2级 | 省级党报党刊(《南方日报》理论版、《羊城晚报》理论版、《南方》杂志)理论版发表的3000字以上文章、各学科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刊扩展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库收录的期刊论文 | 9 | |||||||
C3级 | 《人民日报》理论版以外其他版面、《光明日报》理论版以外其他版面、《经济日报》理论版以外其他版面发表的3000字以上文章、各学科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收录的期刊论文、《工程索引》(EI)收录的会议论文(CA)、《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CPCI,原ISTP)学术论文 | 8 | |||||||
D级 | / | 省级党报党刊(《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南方》杂志)理论版以外其他版面发表的3000字以上文章;未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收录的其他正式刊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论文集论文 | 5 | ||||||
创作成果 | 25 | T级 | / | 中国美术奖·终身成就奖、中国美术奖·创作奖、中国美术奖·理论评论奖各级奖项 | 25 | 1.如未设奖项等级、只设优秀奖者或其他单一奖项者,则视同为三等奖。 | |||
A级 | A1级 | 全国美术作品展览获奖提名、中国体育美术作品展金奖、中国书法兰亭奖金奖、中国摄影金像奖金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金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中国国际动漫节“金猴奖”金奖 | 22 | ||||||
A2级 | 中国体育美术作品展银奖、中国书法兰亭奖银奖、中国摄影金像奖银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银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银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银奖、中国国际动漫节“金猴奖”银奖、作品入选威尼斯(建筑/艺术)双年展国家馆展 | 21 | |||||||
A3级 | 全国美术作品展览进京、中国体育美术作品展铜奖、中国书法兰亭奖铜奖、中国摄影金像奖铜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铜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铜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铜奖、中国国际动漫节“金猴奖”铜奖、广东鲁迅文艺奖、“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优秀作品 | 20 | |||||||
B级 | B1级 | 广东省美术作品展各等级奖项(五年一届)、与我校专业对应的国家一级学会(中国画学会、中国油画学会、中国雕塑学会、中国壁画学会、中国工艺美术学会、中国建筑学会、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中国动画学会),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等主办的展览赛事等级奖项 | 16 | ||||||
B2级 |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直属一级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曲艺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杂技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办的届展入选、中国设计大展及公共艺术专题展入选 | 15 | |||||||
C级 | C1级 | 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金奖、中国动漫金龙奖金奖、中国之星设计奖金奖、红点之星奖、红点至尊奖、日本G-MARK优良设计大奖、美国建筑大师奖AMP年度大奖 | 13 | ||||||
C2级 | 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银奖、中国动漫金龙奖银奖、中国之星设计奖银奖、IF设计奖金奖、红点最佳设计奖、日本G-MARK优良设计奖入围奖/金奖、意大利A’Design Award设计奖铂金奖、韩国K-Design设计奖大奖、美国建筑大师奖AMP最佳设计奖 | 12 | |||||||
C3级 | 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铜奖、中国动漫金龙奖铜奖、中国之星设计奖铜奖、日本G-MARK优良设计奖最佳100、意大利A’Design Award设计奖金奖、韩国K-Design设计奖金奖 | 11 | |||||||
C4级 | 中国设计智造大奖(明日之星奖、设计新锐奖)奖、意大利A’Design Award设计奖银奖、韩国K-Design设计奖优胜奖 | 10 | |||||||
D级 | D1级 | 广东省艺术节金奖、广东“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钻石奖、广东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届展金奖、中国美术家协会各专业艺委会设立的展览赛事金奖、省级直属政府部门主办的美术/设计展览金奖、意大利A’Design Award设计奖铜奖、欧洲产品设计奖年度大奖 | 7 | ||||||
D2级 | 广东艺术节银奖、广东“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金奖、广东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届展银奖、中国美术家协会各专业艺委会设立的展览赛事银奖、省级直属政府部门主办的美术/设计展览银奖、欧洲产品设计奖顶级设计奖 | 6 | |||||||
广东艺术节铜奖、广东“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银奖、广东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届展铜奖、中国美术家协会各专业艺委会设立展览赛事铜奖、省级直属政府部门主办的美术/设计展览铜奖、广东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其他展览获奖、欧洲产品设计奖大奖 | |||||||||
广东艺术节优秀奖、广东“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铜奖、广东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届展优秀奖、中国美术家协会各专业艺委会设立的展览赛事优秀奖、省级直属政府部门主办的美术/设计展览优秀奖、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各艺委会主办展览获奖 | |||||||||
D3级 | 广东艺术节、广东“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广东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届展、中国美术家协会各专业艺委会设立的展览赛事、省级直属政府部门主办的美术/设计展览、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各艺委会主办展览入选 | 5 | |||||||
E级 | 由市一级的文联、美协、各专业委员会、市级政府部门主办的美术设计展览或竞赛入选及以上 | 4 | |||||||
工艺美术学院“黄伟哲·区浩嘉”奖学金 | 4 | / | |||||||
广州美术学院“润泽”漆艺奖学金 | 3 | / | |||||||
学科竞赛 | 参加国家认定的学科竞赛并获奖 | 25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等 | 国家级 | 一等奖 | 25 | 其他成员按对应分值的30%计分(保留两位小数) | 其他认可比赛条目参考附件2:教育部《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中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的排行榜所涉及的竞赛。 | 1.提供获奖证书。 |
二等奖 | 23 | ||||||||
三等奖 | 20 | ||||||||
省级 | 一等奖 | 15 | |||||||
二等奖 | 13 | ||||||||
三等奖 | 10 | ||||||||
校级 | 一等奖 | 6 | |||||||
二等奖 | 4 | ||||||||
三等奖 | 2 | ||||||||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 | 国家级 | / | 15 | 计算已经完成结项项目,只立项未结项的项目不计入。 | ||||
省级 | / | 5 | |||||||
校级 | / | 1 | |||||||
成果转化 | 知识产权 | 10 | B级 | 获得授权的国内、外部分国家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 | 8 | 其他成员按对应分值的30%计分(保留两位小数) | / | 1.提供专利证书。 | |
C级 | 获得授权的国外/国内实用新型专利 | 6 | |||||||
D级 | 获得授权的国外/国内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 4 | |||||||
社会转化 | 艺术实践项目 | C级 | 承担中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与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重大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并入选该展览 | 7 | 1.个展提供个展海报和展场图片。 | ||||
D1级 | 作品被省及以上政府机关采纳并落地转化 | 6 | |||||||
D2级 | 作品被市级政府机关采纳并落地转化 | 5 | |||||||
D3级 | 作品被市以下(不含市级)政府机关、社会机构、企业采纳并落地转化 | 4 | |||||||
个人学术展览 | A级 | 在中国美术馆举行个展 | 10 | ||||||
B级 | 在全国重点美术馆举行个展 | 7 | |||||||
D级 | 学生在正式美术馆或推免评审小组认可的其他场馆举办个人展览 | 4 | |||||||
参军入伍服役 | 三等功、(四有)优秀士兵、优秀士兵嘉奖 | 10 | / | / | / | 10 | 1.提供获奖等证书。 | ||
服兵役 | / | / | 5 | ||||||
到国际组织实习 | 参与国家留学网公布的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 | 10 | 联合国教育、科学与文化组织(UNESCO)、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国际电信联盟(ITU)、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UNHCR)、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国际贸易中心(ITC)、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世界气象组织(WMO)、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南方中心(South Centre)、国际玉米小麦改良中心(CIMMYT)、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国际农业发展基金(IFAD)、世界粮食计划署(WFP)、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IFRC)、国际移民组织 (IOM)、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 | 10 | / | 实习期应达到一个月以上,需由相关国际组织出具证明。 | 1.需由相关国际组织出具证明。 | ||
参加志愿服务 | 援疆、支教 | 5 | / | / | / | 5 | / | 1.援疆、支教所出具的官方文件及名单。 | |
其他志愿服务 | 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超250小时 | 5 | 需要有“广东i志愿”等官方系统累计时长作为凭证。 | ||||||
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超100小时 | 2 | ||||||||
其他学生参与奖项或经历等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集中评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