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章详情
按照教育部、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最新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切实提高推免工作质量,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对《设计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一、推荐原则
(一)推荐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基本原则。
(二)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规范执行回避制度。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坚持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四)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五)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可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六)统筹分配推免指标。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和相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学科、专业的建设水平与发展需要、自治区一流学科、国家级一流专业、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重大科研项目,统筹学院推免指标。
二、组织领导
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成立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班子成员、系主任、学位点(方向)负责人、团学负责人、教学秘书,全面负责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各项工作。
三、推免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优师计划师范生),且毕业时能够获得学士学位。公费定向师范生参照本细则单列推荐。
(二)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 遵纪守法等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或本班)前25%,必修课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选修课必须60分以上,第一至第三学年所有修读的各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包括第一至第三学年中所有的必修课及全部选修课,其中选修课以教务系统中学生所选择课为依据确定)。
学生学业成绩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中第七条规定的“学业成绩测评”方法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S1表示学生第一学年学业成绩(即第一学年提交学校的该生学生素质评价中的学业成绩),S2表示学生第二学年学业成绩(即第二学年提交学校的该生学生素质评价中的学业成绩),S3表示学生第三学年学业成绩(即第三学年提交学校的该生学生素质评价中的学业成绩)。转专业学生以进入我院修读时间起算,原专业课程可以互抵的以教务认定为准。
(四)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四级达到学校“艺术类”学生外语成绩规定要求:710分制达到345分及以上,100分制不低于48分。
(五)学院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0.6分,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1.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以内蒙古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的与学业密切相关的,且《内蒙古师范大学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科研业绩分类参考》认定的科研论文、文艺创作,C类及以上加0.3分,D类加0.15分;获得排名第一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加0.1分,获得排名第一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加0.05分。论文、文艺创作、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中每项仅允许提交一份加分佐证,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0.3分。
2.学生本科阶段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竞赛(教育部高等教育学会学科竞赛榜的学科大赛、教务处制定的本科生学科竞赛目录内的设计专业相关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的学生加0.3分,其他人员加0.15分;国家级二等奖排名第一的学生加0.2分,其他人员加0.1分;国家级三等奖排名第一的学生加0.1分,其他人员加0.05分。国际赛事中,获得德国iF设计奖、红点奖、美国杰出工业设计奖(IDEA)、日本优良设计奖(G-Mark)的任何级别奖项或入围,排名第一的学生将获得0.3分的加分,其他人员则可获得0.15分的加分。每项竞赛仅允许提交一份加分佐证,以上任何竞赛作为其他人员仅允许提交一份加分佐证,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0.3分。
3.若推免核定最终成绩(见“四、工作程序”中“(三)材料审核及核算”的定义)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顺序为:学业成绩、全国大学生外语等级及成绩(等级高者优先,等级相同的,成绩高者优先)、学生本科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到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及以上、志愿服务事迹突出影响广泛、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其中涉及等级的,以等级高低区分,等级相同的,以成绩或成效区分。
四、工作程序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遴选细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审查通过后须将遴选细则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天。
(二)学生申请。符合遴选基本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包括成绩单、大学外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或证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专利证书等)。
(三)材料审核及核算。
推免核定最终成绩核算公式为:
其中以本文件“三、推免条件”中的第(三)点确定;以本文件“三、推免条件”中的第(五)点第1项确定;以本文件“三、推免条件”中的第(五)点第2项确定。
(四)学院遴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学业成绩、全面发展价值导向加分项、思想品德和日常综合表现,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天。
(五)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学校审核。通过初选的学生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上传至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截至教育部规定时间后,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或本人放弃,则该生推免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让。
五、管理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推免生工作是一项严肃且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学院认真落实教育部、自治区和学校相关政策和规定,切实做好推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推免工作各个环节透明,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选拔。
(二)加强规范管理。学院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工作的及开具假证明或改动学生学习成绩、班内排名等的,以上情况一经发现,按照招生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理规定立即取消被推荐者的推荐免试资格,并取消其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对参与舞弊行为的当事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或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学院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校、院两级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参加本单位推免工作,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地区间、不同招生单位间及不同学科间的交流,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报考。
(五)学校将推免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校内申诉渠道。
六、附则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设计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内蒙古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内师校发﹝2025﹞21号)文件执行。
附件:
1.内蒙古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所附相关材料清单;
2.内蒙古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3.内蒙古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4.诚信承诺书;
设计学院
2025年8月26日
附表1:
内蒙古师范大学推荐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所附相关材料清单
1.《内蒙古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成绩单》
3.大学外语四级或大学外语六级成绩单或证书
4.获奖证书
5.科研工作证明材料
6.发表论文原件
7.专利证书
8.内蒙古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汇总表(附表3)
注:各学院上报材料时,请按本清单顺序,将每人材料复印件装订一册,本清单做封面。
学院 专业
学号 姓名
推免生拟推荐学校、专业
附表2:
内蒙古师范大学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一寸免冠 彩色照片 | |||||||||
民族 | 出生日期 | 年级 (入学年份) | ||||||||||
学院 | 本科专业 | 联系电话 | ||||||||||
详细通讯地址 | ||||||||||||
外语等级考试 | 等级考试通过时间 | 年 月 | ||||||||||
被推荐学生所在专业(班级)同年级人数 | 被推荐学生在本专业(班级)学生中学业成绩排名 | |||||||||||
何时受过何种奖励
| (主要填写学业、专业奖励) | |||||||||||
何时受过何种处分 | (主要填写学业处分、纪律处分) | |||||||||||
参加过哪些科研工作,有何学术论文或著(译)作 | (主要填写所参加科学研究项目、学术论文、专业著作) | |||||||||||
就读学院负责人 签字、盖章 |
组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学校推免生工作 领导小组意见 |
组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附表3:
内蒙古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学院(公章)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性别 | 民族 | 专业 | 学业成绩排名/专业或班级人数 | 四/六级成绩 | 获奖情况 (要求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及参赛获奖情况,按时间顺序填写、证书复印件同顺序排列) | 备注 |
1.本表各学院应分专业填写 2.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的学生请在备注中说明 3.备注里说明蒙授汉授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4:
诚信承诺书
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申请表所填写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有效,并承诺遵守推免遴选工作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格律己。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明材料、证件不实,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