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1、艺愿星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邯郸市伯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函科技)所有,伯函科技享有对艺愿星在线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工匠科技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和条款,请您不要通过网页、App应用程序、小程序或任何其他载体访问或使用《艺愿星》。
2、《艺愿星》提供艺考志愿填报信息服务,旨在提供信息供用户填报志愿时参考,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艺愿星》的服务将被视作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若对此不确定请停止使用《艺愿星》的服务。
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愿星》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2、《艺愿星》帐号及其中含有的、输入的或生成的全部数据、信息、上传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伯函科技所有。用户注册的账号仅限于注册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3、用户应保证注册《艺愿星》帐号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任何非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艺愿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4、《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包括网站、网页应用、软件以及内涵的文字、图片、色彩、图表、视频、音频、版面设计和编排、数据或数据分析结论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任何上述知识产权的授权,亦不包含上述权利的转让。用户只能在《艺愿星》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愿星》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愿星》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愿星》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禁止任何通过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破译或试图得出《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任何相关技术的源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5、禁止使用人工或自动软件、设备、脚本机器人程序、其他方式或程序访问、“抓取”、“爬取”或“挖掘”《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其他相关数据或信息。
6、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艺愿星》的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密码和帐号的安全。 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均由用户承担责任。
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5、《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同大多数互联网产品一样,易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6、《艺愿星》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或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而无须向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艺愿星》亦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用户账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隐藏、删除用户上载的内容、暂时或永久地关闭账户等,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因互联网技术的不稳定性,可能导致政府政策管制、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服务器系统崩溃或者其它现今技术无法解决的风险发生可能导致《艺愿星》产品及服务中断或帐号损失,《艺愿星》无需就此向用户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简章详情
一、招生计划
学院 | 类别 | 专业 | 人数 | 学制 | 学历 | 招生科类 | 招生地区 | 备注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类 | 美术学 | 108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湖北、北京、河北、内蒙古、江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西、云南、陕西、重庆、四川、湖南、安徽、山西 |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按大类招生,前三学期按大类教学,第四学期根据个人兴趣和学校分流管理办法,再确定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即单独成班,不可转专业。 |
绘画 | ||||||||
公共艺术 | ||||||||
设计学院 | 设计学类 | 环境设计 | 424 | |||||
产品设计 | ||||||||
视觉传达设计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100 | |||||||
备注:
1、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湖北省计划不分地区,面向全省统一排序、择优录取)。
2、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按修读学分缴纳课程学分费用。每学年学费约10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学年学费约为27500元。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3、所有学生进校后可按学校要求辅修其他专业,或选修第二学位。
二、专业考试办法
专业考试分为省级专业统考和学校专业校考。
所有美术设计类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专业统考,并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资格。此外,江西、江苏、浙江、上海等省市考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校考成绩即为报考我校的专业成绩;其他省市区考生不需参加校考,统考成绩即为报考我校的专业成绩。
三、校考报名办法
⒈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我校设置的考点参加报名和考试,一律不接受跨省报名和考试。
⒉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高考报名登记表或有关专业测试报名证(非计算机网络报名的省(市、区)考生还须携带本人近期、同一底版一寸照片三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⒊上海市考生,每报考一个专业者报名考试费为120元,兼报者报名考试费为180元;其他省份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80元,对报名考试费另有规定的省份(市、区),按当地标准执行。
四、校考考试科目与要求

备注:上海市考生可兼考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其中默写为公共考试科目,只需一次考试。
五、校考报名与考试时间、地点
备注:详见江汉大学招生网通知
六、专业成绩计分方法
上海市:专业成绩=市专业统考成绩÷1.5×50%+专业校考成绩×50%;
江苏省、江西省、浙江省:专业成绩=专业校考成绩;
其他省(市、区):专业成绩=(市、区)专业统考成绩。
七、校考专业合格确定方法
根据专业成绩,原则上按各省、市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成绩合格名单。
八、录取办法
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以下规则录取:对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省份,或者使用专业统考成绩录取、但没有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对使用专业统考成绩并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投档成绩排序录取。若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则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省份,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且校考成绩排名前十,学校优先保证其第一专业志愿。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仅在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录取。
▲特别提示:湖北省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文化投档成绩×40%)×2】,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上海市考生获得美术类、设计类中任一合格证即可报考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并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九、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简章
1.经教育部批准(批文号MOE421E2A20141633N),我校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Athlone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合作办学,共同举办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于2015年开始招生。本项目学制四年,前三学年在江汉大学学习,各科成绩合格并达到合作方入学要求者,第四学年进入阿斯隆理工学院学习。达到毕业要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阿斯隆理工学院颁发的数字媒体设计专业学士学位证书,江汉大学颁发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未能出国学习的学生,在江汉大学继续完成本专业学习,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后获得江汉大学毕业证书;对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
2.本项目由中外大学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引进外方先进的课程体系,核心专业课采用国外领先的全英文教材,有外方派出有经验的优秀教师授课,使学生在享受传统高等教育的基础上,同时结合阿斯隆理工学院先进、优质的素质教育体系,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端应用型人才。

十、注意事项
1、考生自带考试用品参加考试。
2、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将于公布,考生可关注微信订阅号(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或登陆江汉大学官网(www.jhun.edu.cn)、招生网(zjc.jhun.edu.cn)查询。
3、专业校考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导致试卷、录像或评分册等考试相关资料遗失或损坏,则视当地省统考成绩为我校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测,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考试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武汉经济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
邮政编码:430056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咨询电话:027-84227521/84237298/84227229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7-84227489-207
设计学院咨询电话:027-84250096-811
学校网址:www.jhun.edu.cn
招生网:zjc.jhun.edu.cn
招生微博:weibo.com/jhunzjc
微信订阅号: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207-8422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