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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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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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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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工匠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愿星》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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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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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工匠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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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一、院校全称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松江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 虹口校区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88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虹口校区。 长宁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 | |||||||||||||||||||||||||||||||||
三、招生层次 |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上述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计划调整原则:同一投档阶段,高中齐全的缺额计划可用于录取中职齐全考生;中职齐全的缺额计划可用于录取高中齐全考生。 | |||||||||||||||||||||||||||||||||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2024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测试安排 | (一)职业适应性测试 时间: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要求: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 地点:虹口区逸仙路88号 内容:测试大纲详见学校网站 (二)职业技能测试 时间: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素质技能测试(笔试) 要求: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 地点:虹口区逸仙路88号 内容:测试大纲详见学校网站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录取时,根据各学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一折成对应的分数: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 2、考生必须参加联合命题“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 3、根据七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成相应录取总分,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总分(满分1000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七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4、同分情况下,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中的文化基础成绩、职业与心智成绩、专业通识基础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同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二)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等级进行折算。每门科目的等级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A+为满分70分,E计40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 2、职业技能测试采用统一命题“素质技能测试”,卷面满分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3、作为录取依据的录取总分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直接合成。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录取总分(满分410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门科目等级折算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4、同分情况下,依次按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中的时事政治、团队管理、心智礼仪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5、调剂原则:对达到学校录取资格线但所填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其综合情况,同时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调剂录取;对达到学校录取资格线但所填专业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三)考生须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缺考者不予录取。因考试违纪取消成绩者不予录取。 (四)征集志愿录取规则按上述要求执行。 (五)退役军人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六)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有获奖的考生,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普通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国际商务(旅游及商务管理)(中瑞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2500元(沪价费〔2015〕7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
报名考试费标准 |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7791256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ues.edu.cn 招生处(办)官网:zsb.sues.edu.cn 咨询电话:021-62750183 |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考试准考证下载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本人自行网上下载,具体时间及网址详见我校本专科招生网。 (二)其他 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符合文件规定报名条件的其他考试。 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