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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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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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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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工匠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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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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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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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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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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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
松江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长宁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 虹口校区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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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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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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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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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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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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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
以上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入校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二)退役士兵招生专业及计划:
以上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入校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适应能力分流测试由上海杉达学院统一组织。
(三)高本贯通转段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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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选拔对象 |
(一)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5号)中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及办法中规定的考生。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普通专升本考生限报一个专业,且必须专业对口。(具体要求详见我校本专科招生网公布的《2023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大类对照表》) 2.考生须获得上海市或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没有证书者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计算机资格考试,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 3.小语种考生若经市教委审批同意参加“专升本”招生,则其英语四级认定为及格成绩,即425分。 (三)报名办法、网上确认、缴费办法及打印准考证等事项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四)交通运输(航空器械维修)专业高本贯通转段考试招生仅限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航空机电设备维修方向)专业具有高本贯通转段资格的高职阶段三年级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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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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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测试办法 |
(一)“专升本”及“高本贯通”考生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考试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考试具体时间和场次以准考证为准。 (二)退役士兵考生参加由上海杉达学院统一组织的适应能力分流测试,具体要求按上海市教委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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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录取规则 |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为专业基础课成绩。 (二)学校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大类,按专业基础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所填报专业未能录取,同一专业大类其他专业计划未满,且本人服从调剂,则在同一专业大类中进行调剂录取;如遇专业大类报考不均衡,学校可根据考生报名和考试的整体情况进行专业大类间计划调整。 (三)凡参加计算机资格考试的考生,由学校划定资格考试合格线,在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专业基础课成绩方能生效。 (四)同分规则:按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高低顺次排序。 (五)退役士兵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适应能力分流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规则:比较军事常识、时事政治、文学常识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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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50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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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1200元/年(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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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考试费标准 |
报名费每人14元,考试费每科2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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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一定比例奖学金,奖励学习优秀的学生。为帮助部分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向困难学生特设“自强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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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专升本”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7791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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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ues.edu.cn 招生处(办)官网:zsb.sues.edu.cn 咨询电话:021-62750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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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
(一)新生录取、注册:录取后在相应三年级本科专业学习,注册时间及有关事项详见入学报到须知。 (二)资格审查和复查:考生入学前和入学后学校将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复查,凡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试大纲:专升本专业基础课及高本贯通转段考试大纲及参考书详见学校本专科招生网站。 (四)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有获奖的考生,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五)专升本招生工作疫情防控要求详见学校本专科招生网站。 (六)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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