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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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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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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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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52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31号)文件精神以及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工作要求,特制订2023年春季考试招生校测方案。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学院 | 专业 | 专业(方向) | 计划数 | 学制 |
刑事法学院 | 侦查学 | 侦查学(经济犯罪治理) | 30 | 4年 |
经济法学院 | 法学类 | 法学(卓越经济法律人才实验班) | 15 | 4年 |
国际法学院 | 法学(沪港交流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 | 15 | ||
政府管理学院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 | 20 | 4年 |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学校春招工作,指导招生办公室开展具体实施工作,讨论决定学校春季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招生办公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春招校测工作,组织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完成考务准备、信息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参与学校春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监督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确保考试公平进行。
四、校测程序
(一)发布校测面试资格线以及校测安排等通知
2023年2月16日,学校在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pl.edu.cn)公布侦查学(经济犯罪治理)专业(分男女生)、法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的校测资格线,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二)考生进行网上专业志愿二次填报、体检信息录入、面试场次选择等事宜
2023年2月16日-17日,进入校测环节的考生在学校招生网进行专业志愿的二次填报,具体为:填报法学类专业的考生,在法学(卓越经济法律人才实验班)、法学(沪港交流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专业中须选择1-2个专业(方向)进行填报,并设服从调剂志愿。
报考侦查学(经济犯罪治理)专业的考生根据本人体检报告,在网上如实录入本人体检信息,校测当天提交体检报告原件(具体体检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学校招生网通知)。
所有考生须在招生系统上完成校测面试场次的选择确认,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及个人信息表(面试当天须提交)。若考生同时进入两所院校的自主测试环节且自主测试时间发生冲突,考生须联系其中一所院校协调自主测试时间。
(三)校测安排
校测采用面试形式,具体安排:
1.面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26日。学校按照每半天为1个场次,分别以A、B、C、D表示,共有4个场次。
2.面试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河东新教学楼(光复西路1433号)。
3.面试流程
学校将每场次面试分5个面试小组,每组由5名考官组成。同时,学校建立候补考官队伍。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考官名单及面试组别与考生面试小组组别、顺序均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产生,建立考生、考官、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每场次同一小组的面试考官均不同。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学校在每场次面试开考前均安排考前会议,所有面试考官必须参加,并签署廉洁自律以及保密承诺书。每场次开考前,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在学校查验相关证件后,考生阅读考试须知并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现场工作人员将考官所用打分表,按照一式五份发给每位考生,考生根据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随机抽取自己的面试组别、面试顺序,并将自己抽取的组别以及面试顺序填写在打分表指定位置。所有考生抽签结束后,按照面试组别、面试顺序重新入座。正式面试开始后,考生携带打分表在志愿者的引导下按照抽签顺序前往指定教室进行面试。进入面试教室后,考生抽取自己的面试题目(信封)。
4.面试内容
面试总分为150分。面试分两大模块:
(1)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
根据我校2023年春季招生章程规定,我校在2023年春季招生面试中继续参考使用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具体流程为:
在面试正式开始之前,工作人员将隐掉考生个人信息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提供给面试考官,在面试提问前,考官查阅考生综评材料(不少于8分钟),并从社会责任感、综合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给予考生评价,评价结果纳入面试总成绩中。
若考生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务必于2023年2月20日将本人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需中学盖章)及其他相关材料(如个人自我介绍)等提交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松江区龙源路555号明志楼A210)。
(2)学校自主命题的面试题目的使用
学校将围绕时政、社会热点、人文素养等设置面试题目,在面试过程中,每名考生可从学校自命题的两道题目中任选一道进行回答;考官将结合考生的回答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进一步追问。
面试过程中,面试考官围绕以下内容作为打分标准:价值观判断;逻辑思维和思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对报考专业的兴趣和理解;对事物的见解;仪表仪态、基本素养等。
五、保障措施
(一)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要求
学校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和教育部下发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科学统筹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和考试招生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加强对考评人员的培训
面试前,学校组织考评人员进行面试程序、技能、纪律等相关培训,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保证春招面试工作的科学、公平、公正。
(三)执行考试回避制度
学校要求所有考评人员都必须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若违反回避制度则承担相关责任。
(四)健全公开机制
学校面试均安排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并提交校纪检监察机构保存备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学校春招工作,监督电话021-57090496,邮箱:jiwei@ecupl.edu.cn。
六、春招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2023年1月6日-8日 | 全市统一文化考试 |
2023年1月下旬 | 公布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及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 |
2023年2月中旬 | 符合资格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
2023年2月16日 | 公布自主测试资格线及测试安排 |
2023年2月16日-17日 | 在院校网站选择测试时间和地点 |
2023年2月25日-26日 | 组织自主测试 |
2023年3月1日 | 公布自主测试成绩并开始录取 |
2023年3月1日-7日 | 网上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
2023年3月8日-9日 | 考生网上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 |
2023年3月10日前 | 完成录取工作 |
2023年9月 | 新生正式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