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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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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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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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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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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2013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拥有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科学与工程、数学、信息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017年获批研究生推免单位,拥有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2个。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申请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
(二)参加2023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且语文、数学A、英文三门考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均标级以上(含均标)。
(三)品行端正,健康达到申请专业录取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条款中明确“学校可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录取)。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1日,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我校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附件1)。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生专业
我校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招生总计划为10人,各招生专业录取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四、审核及录取
(一)审核
首轮审核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5月14日,征集志愿审核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6月20日(如首轮未录满)。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的后续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后续录取环节。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录取
1.录取原则
我校对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其语文、数学A、英文三门学测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高低排序,排列依次为:数学A、语文、英文,结合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录取安排
报名系统于5月15日统一公布各校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报名系统操作安排如有变动,以系统公告为准。
3.征集志愿安排
如果首轮录取未满,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
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
报名系统于6月21日统一公布各校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录取通知书发放
学校将于2023年7月后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复查与培养管理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的文件精神,被录取的台湾学生入学后,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六、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收费。台湾地区学生与祖国大陆学生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标准一致,按照学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学生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8。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hdu.edu.cn。
咨询电话:0571-86915007。
电子邮箱:zhaosheng@hdu.edu.cn。
八、其他
本招生简章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其他材料清单

注:考生须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按照清单目录顺序扫描成一个电子文本(PDF格式),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