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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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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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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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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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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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学校简介
湖北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地处国家中部地区中心城市、湖北省省会——武汉市,现有武昌主校区、汉口校区、阳逻校区等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1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5.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73亿元。图书馆总面积4.73万平方米,馆藏纸质文献243.74万册,电子图书总量298.63万册,中外文数据库283个。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00人,其中正、副教授933人,146名教师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653名教师具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734名教师具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学校现有国家、部委人才41人次,湖北省“百人计划”及“楚天学者计划”入选者126人次,“湖北省教学名师”8人,36人享受国务院、湖北省和武汉市政府特殊津贴,27人获批国家和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学校设有18个学科性学院,本科专业78个。学科专业涵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12个学科门类。其中,材料科学、化学2个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材料科学与化学、中国语言文学与哲学文化、生物学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有15个学科在湖北省属高校中排名第一。
近年来,学校通过大力实施“一流本科教育工程”、“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以及本硕博贯通培养的“十年树人计划”等一系列举措,获批国家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了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
学院及专业介绍
湖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现有新闻学、广告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播音与主持艺术5个本科专业,在籍全日制本科生近1000人,研究生170余人。学院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2人,75%以上教师具有博士学位,50%以上教师具有海外教育背景(巴黎八大、爱丁堡大学、拉夫堡大学、莱斯特大学等)和赴国内外知名高校访学经历;教师中有博士生导师1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硕士生导师24人;10名教师担任中国新闻史学会(国家级)一、二级学会常务理事。学院聘请多名业界专家担任兼职教授、兼职学业导师。
学院2017年获得湖北省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支持;2018年起,湖北省委宣传部与湖北大学共建新闻传播学院;2019年,新闻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拥有新闻传播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授权点;新闻传播学为“楚天学者”设岗学科、省级重点学科;拥有湖北省高校新闻传媒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省级研究生工作站等。
学院充分利用“师资(优秀)+切合社会发展的培养方案(一流)+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卓越)+湖北省部校共建新闻传播学院(共建)+省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省级平台)+省级研究生工作站(省级平台)”,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创新型人才。学生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大赛、全国大学生齐越朗诵节、中国高校新闻奖评选、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湖北省大学生新闻传播教育创新实践技能大赛等各类竞赛中屡获佳绩;毕业生就业满意度高,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成为所供职如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湖北日报、长江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武汉广播电视台等单位骨干力量。毕业生就业率长期稳定在90%左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培养掌握播音与主持艺术理论知识,具备广播电视节目以及网络音频、视频节目的播音、主持、运营管理等专业技能,熟练使用现代传播技术和传播工具,拥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宣传策划能力,能从事各级广播电视台、网站的播音员、主持人、记者、编辑及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宣传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拟在湖北、河北、山西、河南、四川、贵州省招收60人左右。各招生省份的批次、计划数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招生录取办法
1、凡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要求,且不低于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须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测试,成绩合格;男生身高1.70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及以上。
2、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投档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文化满分×6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学校不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级专业统一测试成绩。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3、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排序。
监督机制
湖北大学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电话027-88663907;邮箱jiwei hubu.edu.cn
其他说明
1、录取时不限考生外语应试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大学外语课程教学。
2、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准方案执行。
3、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湖北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执行。若教育部对有关工作有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4、咨询电话
湖北大学招生办公室:027-88755167
湖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027-88665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