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1、艺愿星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邯郸市伯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函科技)所有,伯函科技享有对艺愿星在线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工匠科技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和条款,请您不要通过网页、App应用程序、小程序或任何其他载体访问或使用《艺愿星》。
2、《艺愿星》提供艺考志愿填报信息服务,旨在提供信息供用户填报志愿时参考,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艺愿星》的服务将被视作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若对此不确定请停止使用《艺愿星》的服务。
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愿星》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2、《艺愿星》帐号及其中含有的、输入的或生成的全部数据、信息、上传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伯函科技所有。用户注册的账号仅限于注册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3、用户应保证注册《艺愿星》帐号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任何非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艺愿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4、《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包括网站、网页应用、软件以及内涵的文字、图片、色彩、图表、视频、音频、版面设计和编排、数据或数据分析结论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任何上述知识产权的授权,亦不包含上述权利的转让。用户只能在《艺愿星》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愿星》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愿星》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愿星》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禁止任何通过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破译或试图得出《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任何相关技术的源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5、禁止使用人工或自动软件、设备、脚本机器人程序、其他方式或程序访问、“抓取”、“爬取”或“挖掘”《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其他相关数据或信息。
6、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艺愿星》的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密码和帐号的安全。 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均由用户承担责任。
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5、《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同大多数互联网产品一样,易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6、《艺愿星》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或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而无须向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艺愿星》亦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用户账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隐藏、删除用户上载的内容、暂时或永久地关闭账户等,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因互联网技术的不稳定性,可能导致政府政策管制、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服务器系统崩溃或者其它现今技术无法解决的风险发生可能导致《艺愿星》产品及服务中断或帐号损失,《艺愿星》无需就此向用户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简章详情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选拔优秀拔尖的创新型人才继续深造,鼓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提高综合能力的重要手段。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根据学校《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西校〔2025〕96号)等文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程序
(一)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 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倾向等的考核,全面衡量知识、能力和素养,择优选拔。
(二)推荐免试工作由学院本科生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工作小组构成如下:
组长: 王本朝 秦松
成员: 王本朝 秦松 张春泉 陈雨曦 寇鹏程 李永东 李应志 刘帆 王小惠 王春玲 唐利平 陈贤明 凌飞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如下(另见附表):
1.在学校下达推免工作通知及相关文件后,推免工作小组讨论并形成2025年推免工作的具体程序和时间表。制定文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并经文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报本科生院备案后公布。细则保持相对连续性和稳定性。
2.根据学院推免工作的具体安排,对本院全体学生进行工作动员、详细说明本院的具体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组织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报名、提交材料。
3.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本方案细则的要求,进行材料核实、成绩计算、综合排名等工作。
4.将结果在本院全体学生范围内公示。
5.在公示结束后,妥处异议。
6.学院推免小组最终集体审核申报材料、确定综合排名、决定推免名单。
7.推免名单在全院进行公示。
8.公示结束后由学院上报学校。
二、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正考成绩合格(含缓考,免修免考认定,运动队奖励记分认定或运动队训练课程替换认定,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绩点2.0及以上。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五)综合积分排名靠前。非艺体类招生专业学生综合积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40%(退役学生可放宽至60%),艺体类招生专业学生综合积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50%(退役学生可放宽至70%)。
综合积分(百分制)=成绩积分(百分制)×80%+“五育”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20%。
按成绩积分占80%、奖励积分占20%的结构比例计算综合积分,综合积分满分为100分。
成绩积分为所有必修课程的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均为百分制且不计重修成绩,成绩积分=∑参加计算的课程成绩*学分/∑学分);
奖励积分为各级各类竞赛比赛、论文专著等的奖励性积分。
(六)外语成绩要求
非外语专业学生外语成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425分(710分制)及以上;
2.雅思考试6分及以上;
3.托福考试80分(120分制)及以上;
4.艺体类招生专业学生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365分(710分制)及以上,或通过重庆市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5.公共外语小语种四学期平均正考(含缓考,免修免考认定,运动队奖励记分认定或运动队训练课程替换认定)在80分(百分制)以上。
(七)其他条件按学校有关推免文件执行。
三、综合排名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积分(百分制)=成绩积分(百分制)×80%+“五育”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20%。
(一)学习成绩积分为所有已修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所有课程成绩均不计重修成绩)。
(二)“五育”综合评价积分按如下规则进行:
1.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积分6分:
(1)获得文学艺术类国家级比赛二等奖以上(含)1项;
(2)以第一作者在A1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
2.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积分4分:
(1)获得文学艺术类国家级比赛三等奖(含)1项;
(2)以第一作者在CSSCI源刊(含集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3)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并顺利退伍复学。
3.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积分3分:
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第一主持人。
4.同一类积分只记最高级别类(如发表多篇论文,积分时只记分值最高的一篇),不同类别成果积分可以累加。
5.成果认定有关标准的说明:
(1)成果以实际取得的成果为准,录用通知和处于公示阶段的成果不予认可;
(2)积分成果若为多人完成,只对第一成果拥有人进行加分;
(3)成果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4)论文需刊载于有正式的中国标准连续标准出版物号(ISSN和CN)的刊物,但所有增刊不予认可;
(5)所发表的论文符合学术规范,且在中国知网(CNKI)上能有效查询;
(6)所发表的论文在篇幅上一般需3000字(含)或两个版面(含)以上,在《光明日报》(理论版)、《人民日报》(理论版)上的字数一般应1500字以上;
(7)论文所属的学科专业范围不得超出西南大学文学院2026届毕业生所属专业范围或西南大学文学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范围;
(8)凡学术论文需经学术不端检测,检测结果在20%(含)以内方可申请奖励加分。若申请奖励加分论文存在抄袭行为,取消其推免资格。
(9)其他未尽事宜由推免工作小组遵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10)本实施方案的解释由文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