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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录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文件的精神和规定,遵照学校的相关通知,现启动2026年推免工作,并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推荐资格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当年经春季高考入学的学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的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校发文)】不予推荐。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绩点计算范围内的课程平均绩点原则上大于等于2.5;纳入学业综合成绩计算范围的课程初考须及格及以上;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本条件者可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
二、名额分配原则
基础名额:4(不含研究生支教团名额),申请对象为上海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
卓越师范生培养推荐名额:5(卓越师范生长周期培养分配2名、卓越高中教师培养分配3名),申请对象为上海师范大学体育教育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限报上海师范大学体育教学专业学位硕士点。
三、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9.2—9.5 学院拟定推免实施细则,上报学校教务处,获得批准后向学生公布。
9.6—9.8 学院组织线上宣传动员、学生自主申报、提交规定材料。
具体材料清单:电子版《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本科阶段成绩总单、英语四六级证书扫描件、个人社会贡献及特殊学术专长的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截止9月7日24点,将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619653788@qq.com,邮件主题:某某某推免材料。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9月8日12点前提交至新体育馆203办公室。
9.9-9.10 学院组织材料审核。
9.11 学院组织申报学生答辩(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9.12 拟定推免名单、学院完成公示、上报学校教务处。
四、《上海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关于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已经公布在学院网页。
五、以上日期请严格遵守,逾期不再受理。
六、推免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七、推免工作咨询电话:57126606/57126592;咨询邮箱:619653788@qq.com、yewei@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25年9月3日
为做好我院今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文件的精神和规定,遵照学校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经过上海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与职责
为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院成立上海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中,组长负责定期检查、协调、监督和指导推免生工作,院推免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本着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 推荐资格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当年经春季高考入学的学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
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校发文)】不予推荐。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绩点计算范围内的课程平均绩
点原则上大于等于2.5;纳入学业综合成绩计算范围的课程初考须及格及以上;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
合本条件者可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原则
今年根据学校的名额分配,体育学院推免基础名额:4(不含研究生支教团名额);卓越师范生名额:5(卓越师范生长周期培养分配2名、卓越高中教师培养分配3名,申请对象为上海师范大学体育教育专业学生,限报上海师范大学体育教学专业学位硕士点)。
四、推荐工作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推免生选拔各项工作。
2.推免生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由学业综合成绩、个人社会贡献、特殊学术专长三部分组成。
3.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核心期刊论文为C刊、C刊扩展版或北大版中文体育核心期刊,下同,详见附件2),或者与导师联合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且导师需出具书面推荐信,明确学生在文章中的贡献度);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含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竞赛名录详见附件3,非目录内的竞赛不计分。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不计分。
学院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相关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4.学院向毕业班学生公布推荐工作小组名单、推免生名额、选拔方案、推荐工作流程等事项。
5.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可自由报名,须填写《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并有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一名学生只能报名一项。
6.学院严格审核报名资格,根据学院公布的选拔方案综合考量,择优推荐。
7.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初步审定上报学校的推免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学院公示后,上报学校。
8.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工作,由校团委另行颁布方案,组织实施。
9.对在推免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五、选拔标准(百分制)
1.学业综合成绩(70%):
平均绩点(50%):学生绩点计算范围内的课程平均绩点,按照公式计算该项得分:绩点/4*100
大学生英语四级成绩(15%):以四级最高成绩为依据,按照公式计算该项得分:得分/710*100
大学生英语六级成绩(5%):六级分数大于等于425分,即得该项满分。
2.个人社会贡献(20%):
就读期间参军入伍得40分;
到国际组织实习得20分;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专业关联度不高的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得10分;(竞赛名录详见附件3,非目录内的竞赛不计分)
参与市级及以上志愿服务得20分,参与校院级志愿服务得5分。参与校院学生干部工作且分管部门考核合格得5分,以上类别只记一次最高分项。
3.特殊学术专长(10%):
竞赛类:(A类、B类见附件分类):A1类竞赛排名第一至第四,50分;竞赛排名第五至第八,30分。B1类竞赛排名第一至第四,30分;竞赛排名第五至第八,20分。A2/B2类竞赛排名第一至第四,20分;竞赛排名第五至第八,10分。只记一次最高分项。
学术科研类: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加50分,或与导师联合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导师需出具书面推荐信,明确学生在文章中的贡献度)加50分。
六、推荐工作流程
9.2—9.5 学院拟定推免实施细则,上报学校教务处,获得批准后向学生公布。
9.6—9.8 学院组织线上宣传动员、学生自主申报、提交规定材料。
9.9-9.10 学院组织材料审核。
9.11 学院组织申报学生答辩(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9.12 拟定推免名单、学院完成公示、上报学校教务处。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上海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推免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