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章详情
根据上级推免工作要求,以《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等文件精神为指导。艺术学院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艺术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申请对象
1. 2022级各专业,且预计能于2026年6月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2.在校期间曾因休学等延长学年,将于2026年6月首次进入毕业环节,且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特别提醒:第2类学生应由本人于9月4日前,向学院教务办公室(邮件发送至msong@suda.edu.cn)提出拟参加此次推免的申请,经学院查实学籍异动记录等信息,确认符合条件后,由学院于9月8日(周一)上午10:00前将相应名单(参考模板见附件3)报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邮件发送至wbo@suda.edu.cn),教务处完成信息复核后,再由学生本人于推免申请时间截止(9月9日下午15:00)前登录申请系统完成自主申请。
二、申报条件
推免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申请推免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推免申请生应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仰,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探究精神等。其他申请条件详见“推免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及学院推免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条件。
为保护广大毕业生的利益,特别强调:已被接收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出国(境)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违约责任自负。教务处将不为这类学生的出国(境)申请出具成绩单及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招生就业处将不再发放这类学生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同时关闭智慧就业平台网签权限。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二)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未曾计入历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范围、未曾参与过推免环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属于委托培养、定向生、免费医学生等招生时即明确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三)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且成绩优秀。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含重修合格),即记录百分制的课程成绩达 60 分及以上、记录等级的课程成绩达 D 及以上等级(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标注为“保健”);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及以上学分;须完成修读前三学年所属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必修类课程(因学校课程安排等造成的客观原因除外);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外语水平优秀。
除上述条件外,学生还须参加学院的综合评价。
(一)学院在推免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按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完善科学、全面、严谨的推免生综合评价体系。
(二)综合评价体系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综合评价体系以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注重并加强对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推免综合评价所用课程成绩为首次修读成绩,计算与记载方式按照我校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学院应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以专业核心课程为核心的学业成绩综合评价体系。
(四)综合评价体系须将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遴选指标,具体包括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参加有组织的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能选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三、推免名额和遴选方法
1. 艺术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指标分配方案(普通计划)
专业 | 产品设计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数字媒体艺术 | 美术学 | 艺术设计学 | 总数 |
指标名额 | 5 | 8 | 4 | 6 | 3 | 7 | 3 | 36 |
替补名额 | 2 | |||||||
2.推免工作小组分专业按照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人选,最终形成符合学校指标数的拟推荐名单,候补2人名单报教务处。若有任何专业的推荐名额在公示期被取消资格或公示期有学生退出或学校有调剂的名额,则候补进入推荐名单。
3. 各专业如遇申请者综合评价成绩相等,且总数超过计划名额,则GPA(小数点后数字取3位,采用四舍五入法)成绩排前者优先推荐,如GPA小数点后3位也相等,则看GPA成绩小数点后4位;如再相等,则看学分加权平均分依次类推。
四、综合评价与评分标准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将分专业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排名依规遴选。
1、综合评价成绩构成
2、发展素质成绩的说明和评分标准
(1)学生在前述五项发展素质某一方面中存在多项加分情况时,只计算一项。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审核、鉴定学生发展素质中各项评价内容并打分,必要时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3)发展素质评分标准
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
在籍期间,完成两年兵役
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
依据学院团委认定并经学生核准的志愿服务时长,每21.6志愿时计1分,10分满分
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0分)
国际组织实习时间 | 得分 | 备注 |
3个月以上 | 10 | 1. 须参加线下进行的由学校组织的国际组织实习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国际组织以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组织人才信息服务网公布的国际组织为准。 2.需出具相关国际组织的线下证明文件、证书、出入境记录等证明文件以及本人提供的相关组织实习情况说明。由相关专家组认定具体赋分分值,最高赋分不超过 10分。 |
2-3个月(含3个月) | 8 | |
1-2个月(含2个月) | 4 |
科研成果(最高30分)
类别 | 级别 | 名次 | 得分 | 备注 |
科研项目(12分)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 | 重点 | 12 | 1. 科研项目数、论文篇数等均不累加,所有得分项中仅取一个最高分; 2. 各类科研项目需提供结题或中期检查合格的证书或发文,相关公开发表学术成果需提供杂志或期刊原件及复印件; 3. 学术成果中的核心期刊的界定以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的最新版相关文件为依据; 4. “莙政基金”、“大创”等科研项目已结项和中期检查优秀的,得分按100%计算,通过中期检查的,得分按50%计算,仅立项的项目仅做参考,不正式计分; 5. 发表学术论文需第一作者或独立发表; 6. 发明专利需第一作者或独立完成; 7. “大创”等科研项目排1的,得分按100%计算,排第2的,得分按50%计算,排名第3的,得分按30%计算,排名第4的,得分按20%计算,排名第5及以后的作者或参与人均不计分。得分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8. 参会论文需有会务组出具的参会证明(盖章); 9. 科研成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集体予以认定并解释。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 | 一般 | 8 | ||
指导 | 6 | |||
莙政基金项目 | 8 | |||
学术论文(10分) | 北大核心期刊 | / | 10 | |
省级一般期刊(正文6000字符以上) | / | 8 | ||
省级一般期刊 | 5 | |||
参会论文(国家级学会主办) | 6 | |||
参会论文(省级学会主办) | 4 | |||
发明专利(8分) | 国家发明专利 | 8 | ||
6 |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4 | |||
外观设计专利 | 2 |
学科竞赛(最高30分)
类别 | 级别 | 奖次 | 得分 | 备注 |
学校认定的国家级和省(部)级学科竞赛 | 国家级 (30分) | 第一等次 | 20 | 1. 学科竞赛获奖,同一赛事计最高奖次;同一作品获奖计最高奖次;同一奖次第一次获奖的,得分按100%计算,第二次获奖,得分按50%计算,第三次获奖,得分按25%计算; 2. 学科竞赛获奖,完成人排名第1的,得分按100%计算,排名第2的,得分按50%计算,排名第3的,得分按30%计算,排名第4的,得分按20%计算,排名第5及以后的作者或参与人均不计分。得分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3. “四大赛”(挑战杯、互联网+、创青春、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集体予以赋分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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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等次 | 16 | |||
第三等次 | 10 | |||
省级(20分) | 第一等次 | 10 | ||
第二等次 | 8 | |||
第三等次 | 5 | |||
其它竞赛(学院认定) | 红点设计大奖; iF产品设计奖; A·Design设计奖; “汉帛奖”中国国际青年设计师时装作品大赛; GDC – Game Developers Conference; (30分) | 第一等次 | 20 | |
第二等次 | 16 | |||
第三等次 | 10 | |||
专业美术与书法、设计作品展 (30分) | 第一等次/入会资格(指教育部、文化部、教指委或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组织的专业展览) | 20 | ||
第二等次/获最高奖(指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教育厅中国美术家协会各专业艺委会、省文联省美术家协会组织的专业展览) | 16 | |||
第三等次/入选(国美术家协会各专业艺委会、省文联省美术家协会组织的专业展览) | 10 |
五、推免工作的回避和报备
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若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应主动向子女所在学院报备,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
六、推免工作程序与节点安排
按《关于组织开展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进度安排执行,节点如下:
1.9月1日起,学院发布通知启动推免工作。
2.9月3日(周三)上午10:00至9月9日(周二)下午15:00,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tmsq.jwb.suda.edu.cn,外网需先登录学校VPN),提交“推免申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页面内的告知事项,申请提交后,不可再修改或撤销。“申请查询”栏目中最终状态显示为“申请成功”即为完成推免报名。
3.9月11日起,学生可在推免申请系统中查询本人申请资格审核结果。
注意:向学院递交发展素质证明材料、承诺书
申请学生须按照学院要求,递交发展素质相关证明材料及推免申请承诺书。其中,发展素质证明材料范围可参考“推免实施办法”第三章有关规定、学院制定的推免实施细则等文件;《苏州大学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承诺书》,须由申请学生本人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电子签名)。
4. 9月2日17:00前,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实施办法”及本通知要求制定“推免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
5.9月4日前,学院经教务处同意后在学院网站显著位置发布本单位“推免实施细则”,并报送加盖公章的实施细则纸质文本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6.审核申请资格
推免申请期间,各学院可随时登录“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tmsq.jwb.suda.edu.cn,外网需先登学校VPN),审核学生的资格,最终全部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核工作须于9月10日(周三)下午16:00前完成。资格审核操作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系统中的注意事项说明。
7.收集申请学生的发展素质证明、承诺书等材料
9月9日15:00前收集发展素质证明及承诺书材料送报至602-2217教务办公室。
8.组织综合评价及遴选
9月11日起,针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学院整理汇总其学业成绩、发展素质成绩结果,根据已公布的推免指标分配方案,生成综合评价最终结果,并确定初选学生名单。初选及候补名单须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集体决定,并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七、报送结果及公示
1. 推免申请系统内报送初选名单
9月12日(周五)中午12:00前,学院在“推免申请系统”中录入初选和候补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等信息,并做好候补顺序标注后,点击“上报初选名单到教务处”完成初选名单电子文本的报送工作。
2. 报送纸质工作材料
推免申请系统中完成初选名单报送后,点击“下载初选名单上报表”,即可打印纸质材料。
学院特殊申请学生名单、定稿后的推免实施细则、回避及报备统计表(《推免工作回避及报备统计表》见附件5,没有此类情况的,表中填“无”)、初选名单等纸质材料于9月18日前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3. 公示名单
初选名单自推免申请系统中上报之日起,学院应在网站显著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需变动,须另行公示相应时长,并对变动内容做出说明。
4. 学校审定
9月19日前,学校完成推免初选名单的审定,在校内通知中予以公示,并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管理服务系统内报送推免生信息。
八、其他说明
1.推免申请类型
此次申请的学生应在推免申请系统中选择“普通计划”类型;申请参加“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学生按校团委相关工作通知执行。
2.学生成绩单
教务处将于本学期缓考成绩录入完成后,统一刷新推免申请系统中的成绩及排名等信息,即用于此次推免工作综合评价及遴选的学生成绩。学生提交推免申请时网页界面显示的GPA及排名仅供参考。
3.关于推免的三个系统
推免工作包括推荐和接收两个环节,涉及三个系统,请申请同学务必注意甄别,认真阅读相关工作通知,按要求登录填报:
一是苏州大学教务处“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 (http://tmsq.jwb.suda.edu.cn),即此次申请校内推免资格的唯一网站, 每位申请推免的本科生必须登录此网站,进行申请(参与校内推荐环节必需步骤);
二是苏州大学研究生院进行接收录取工作的“苏州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gsas.yjs.suda.edu.cn),拟将苏州大学作为推免接收单位的学生,还须关注苏州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接收推免生的相关通知,并按要求登录该网站进行相应操作;
三是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管理服务系统”),申请学生若获得我校的推免资格,须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该系统进行相应操作。
特别提醒:请务必注意区分教务处推荐环节的“苏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和研究生院录取环节的“苏州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不要混淆!
九、推免生后续工作提醒
1.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自行及时登录教育部推免管理服务系统,查询相关工作信息及安排,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错过或错误操作者,责任自负。有关操作指南说明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有关网上填报问题请及时与拟申请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部门联系咨询。
2.学院须将此通知精神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全体2026届本科预毕业生,特别要关注在外实习的学生,务必做到确无遗漏,切实保障学生的知情和申请权益。
3.学院须重视获得推免资格学生的后续管理工作,强化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醒和督促学生珍惜机会。原则上,推免学生毕业学年成绩应优于非推免学生,推免学生未能如期毕业或未能获得学士学位的,已获得的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4.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推免政策或工作要求,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十.申诉途径和办法
在学院公示期间对学院拟推荐名单有异议者,可以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对学院回复或处理仍有异议的,可实名向教务处反映,同时需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受理申述截止时间为我院公示截止时间。
申诉联系方式:艺术学院教务办宋老师,电话0512-65880452,邮箱msong@suda.edu.cn;苏州大学教务处,电话0512-67163652,邮箱wbo@suda.edu.cn。
十一、其它事项
本细则解释权归苏州大学艺术学院学院。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教务办公室。
苏州大学艺术学院
2025年9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