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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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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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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大学城平安北路8号
学校情况简介: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学校,于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创建。学校是贵州省“示范校”“优质校”“双高校”,是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贵州省教育系统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建设单位、贵州省“五育并举”试点高校。办学60多年来,共培养学生7万余人,形成了“红色基因传承、仁心仁术育人、中西医并重、医康养结合”的办学特色。学校设有6个教学系2个教学部(院),23个专业。其中,有教育部和财政部支持重点专业4个、省级骨干专业5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国控专业5个。获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立项8个。获贵州省人才质量提升工程、兴黔富民项目、技能贵州项目36项。现有专任教师773人;高级职称教师312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省管专家1人,贵州省高层次创新人才“百层次”1人、“千层次”12人,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1人,省、市级名老中医8人,省级中医传承指导老师1人,市级针灸推拿大师1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名师3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学校分类考试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政策和文件执行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考生思想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根据考生本人的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符合《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高职(专科) 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的考生方可报考。
二、报考类型
根据招生对象的不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中类”、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两种类型。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
三、报考对象
1.高中类: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 2013 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届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完成 10 门课程考试,每个科目须达到合格,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往届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
2.中职类: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第八条
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
一、填报时间:2024年3 月11 日09∶00 至3 月17 日17∶00。
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学校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填报我校。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高中类考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中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请报名的考生时刻关注学校官网公布的考试时间通知,无论何种原因,错过考试,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试内容
1.高中类考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分数(往届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分数)作为文化素质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考生名单。
2.中职类考生:文化综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综合考试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出题、统一阅卷、各市州招办组织文化综合考试,考试内容为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根据文化综合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名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监督管理。
一、专业录取办法
按照“分数优先(以考生总成绩为准)”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按文化素质(文化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对总分低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二、录取成绩计算
1.高中类考生
应届高中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总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成绩)*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百分制成绩)*50%。
往届高中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成绩)*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百分制成绩)*50%。
2.中职类考生
总成绩为文化综合成绩(总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成绩)*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技术技能测试成绩*60%)*50%。
三、免试录取条件
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免试录取,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第十一条
经省招生考试院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4年统一高考。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严格按照《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放给符合评审标准的学生。
第十四条
学校设有奖、助、勤、免、贷资助项目,贫困学生可按照《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里的规定申请助学金。另外,学校还配套有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措施。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招收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医药卫生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凡经录取的医药卫生类专业考生在新生入学体检发现色盲色弱的,将取消其录取的医药卫生类专业资格,并按照规定调剂至管理类专业。体检及专业要求详见下表: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省及学校关于招生、入学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若在复查中,发现新生未能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书的,经查属实的,学校将直接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联系人:徐老师,刘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0851-28776222/28776294
传真:0851-28776222
网址:https://www.zunyiyizhuan.cn
邮编:563006
详细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大学城平安北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