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1、艺愿星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邯郸市伯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函科技)所有,伯函科技享有对艺愿星在线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工匠科技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和条款,请您不要通过网页、App应用程序、小程序或任何其他载体访问或使用《艺愿星》。
2、《艺愿星》提供艺考志愿填报信息服务,旨在提供信息供用户填报志愿时参考,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艺愿星》的服务将被视作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若对此不确定请停止使用《艺愿星》的服务。
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愿星》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2、《艺愿星》帐号及其中含有的、输入的或生成的全部数据、信息、上传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伯函科技所有。用户注册的账号仅限于注册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3、用户应保证注册《艺愿星》帐号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任何非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艺愿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4、《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包括网站、网页应用、软件以及内涵的文字、图片、色彩、图表、视频、音频、版面设计和编排、数据或数据分析结论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任何上述知识产权的授权,亦不包含上述权利的转让。用户只能在《艺愿星》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愿星》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愿星》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愿星》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禁止任何通过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破译或试图得出《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任何相关技术的源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5、禁止使用人工或自动软件、设备、脚本机器人程序、其他方式或程序访问、“抓取”、“爬取”或“挖掘”《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其他相关数据或信息。
6、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艺愿星》的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密码和帐号的安全。 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均由用户承担责任。
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5、《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同大多数互联网产品一样,易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6、《艺愿星》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或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而无须向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艺愿星》亦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用户账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隐藏、删除用户上载的内容、暂时或永久地关闭账户等,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因互联网技术的不稳定性,可能导致政府政策管制、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服务器系统崩溃或者其它现今技术无法解决的风险发生可能导致《艺愿星》产品及服务中断或帐号损失,《艺愿星》无需就此向用户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简章详情
一、报名条件:
1、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2、录取考生身体健康情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新生报到入校后,将统一组织体检。
二、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 | 学制 | 招生对象 |
420107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4500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550123 | 首饰设计与工艺 | 4500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420104 | 矿产地质勘查 | 4500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420201 | 工程地质勘查 | 4500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4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 | 4500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420304 |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 4500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500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500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46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4500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460103 | 数控技术 | 4500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500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510103 | 应用电子技术 | 4500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4500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440501 | 工程造价 | 4500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44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500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440304 | 智能建造技术 | 4500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470208 | 分析检验技术 | 4500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420802 | 环境工程技术 | 4500(待定)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470201 | 应用化工技术 | 4500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500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510215 | 动漫制作技术 | 4500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4500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530503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4500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4500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570204 | 应用韩语 | 4500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 |
说明:1、填报志愿时以教育厅批准的计划为准执行。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经录取后,与统考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收费标准、就业安置、升学考试、入伍参军等方面)。
3、学费、住宿费收、退费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均为4500/年。学生住宿费收取标准(1、2、3、4号楼)六人间800元/生/ 年,八人间600元/生/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精神,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4、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具体评定办法、要求、申请流程请参考《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辽地院发(2018)41号】、《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辽地院发(2018)42号】文件执行
国家助学贷款: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大学生可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报到时走“绿色通道”进校学习。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年。评定办法及工作流程请参照《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辽地院发(2018)43号】文件执行(登录学院官网www.lngc.edu.cn查询)
学费减免: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学费减免的制度执行,孤儿学生可以提出学费、住宿费减免申请,由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执行。
5、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入校后不能调转专业。
三、报名、填报志愿等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填报志愿要求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lngc.edu.cn;手机端报名网址:www.lnzslm.com/lndz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4月9日(截止到4月9日16:00)
3、填报志愿: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可按先后顺序报三个志愿,同时设置了“专业服从调剂栏”。中职考生可以跨专业报考,不受原专业限制。
(二)资格审查
学院负责对报考我院考生的信息进行审核,与高考报名信息不符者,取消考试资格。资审合格考生名单将于4月10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上公布(网址:http://www.lngc.edu.cn ),请广大考生及时查询,同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
(三)报考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报考费标准:120.00元/生
2、缴费时间:3月1日——4月9日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缴费方式:网上缴费。通过学院单招报名系统中的缴费端口支付宝缴费,缴费时必须注明考生姓名和报考专业。缴费咨询电话:0415——2598055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已缴费的考生请于4月11日12:00——12日23:00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也可到学院招生办公室打印,地点: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综合楼102室)
四、考试及命题工作:
1、命题方式: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根据高职教育特点,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由学校组织命题。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具体规则详见(附件1:《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考试大纲将于3月15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2、考试科目及分值:
高中毕业考生考试科目:文化基础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基础测试30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合计:400分。
中职毕业考生考试科目: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30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合计:400分
3、考试时间安排:
时 间 | 考试科目 | |
4月13日 | 上午9:30-12:00 | 文化基础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
注:考试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准考证上要求的必带物品
4、考试方式:线下笔试
5、考试地点: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综合楼
五、录取办法:
1、考生成绩:考试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及政策加分组成。我院不执行国家相关加分政策。
2、录取原则:学院综合考虑各方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以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方式:单招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17日10:00,考生可通过学院单招报名系统查询,也可拨打学院招生咨询电话查询:0415—6228800 6229900 。对考试成绩有疑议的可拨打教务部门电话:0415—2598290进行申诉,申诉截止时间为4月17日16:00。
六、录取审核:
1、4月25日前,学院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4月3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3、参加单招考试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辽宁省2024年普通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