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1、艺愿星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邯郸市伯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函科技)所有,伯函科技享有对艺愿星在线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工匠科技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和条款,请您不要通过网页、App应用程序、小程序或任何其他载体访问或使用《艺愿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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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愿星》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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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愿星》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愿星》进行公告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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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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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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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6、《艺愿星》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或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而无须向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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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简章详情
【学校名称】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725)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东路248号
【学院网址】www.hljnzy.net
【咨询电话】0454-8304450、8317509
【报名条件】
按照《关于做好黑龙江省 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凡符合我省 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省2024年高职单招考试。对报名资格有异议者,由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审定。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报考具体要求详见学院网站。
【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
第一阶段:2024年2月27日9:00开始,2024年3月1日15:00截止。
第二阶段:如我院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还有剩余计划,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2024年3 月21日前向我院进行报名。
2.填报办法: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
n)、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https://www.hljea.org.cn),进入“网报中心”,选择“黑龙江省 2024 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志愿填报入口”进行志愿填报。
3.填报要求:在院校志愿栏目内选择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简称黑农业职院),任选我院6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专业设置】见附件
【考试安排】
1.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
2.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由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就业培训处、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学院各处室、系部按具体分工协助组织。
3.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将取消考试资格。
4.综合测试内容:包括职业技能测试和文化素质测试两部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200分,文化素质测试200分,总分400分。
5.综合测试形式:线下笔试。
6.测试时间:
第一阶段2024 年 3月 9日
第二阶段2024 年 3 月23日(如我院还有剩余招生计划)
7.单独招生考试的资格审查、核分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复查无误后向考生公布。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1.结合考生志愿,根据线下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考生总分相同并且其他条件相当又不能同时录取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2.考生录取后不得调整专业。
【录取结果】
在录取前,将单独招生考试成绩上传我院网站和学院微信公众号(hnzy1948)公布,供考生查询,并接受考生申诉。已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由我院下发录取通知书,并在我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凡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准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我省2024年职教高考(原对口招生)报名,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正常参加各市(地)招考机构组织的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身体检查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考
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录取过程中,如果发现考生在报名和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附件:专业设置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