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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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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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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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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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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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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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简章详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2024年度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层 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第四条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六马村委会学建大路1111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测绘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交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智慧交通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资产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审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工程审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智能建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人工智能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公共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书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思想政治教育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建筑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学校奖励和资助项目还有学生奖学金、建科励志奖学金、建科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生创新创业奖励与资助等。
第八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除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从其规定;
二、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投档原则,依次录取其他顺序志愿或征集志愿考生;
三、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
1. 学校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先按照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逐一进行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校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且专业志愿相同,按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2.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四、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艺术类录取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取得省级美术与设计类(书法学专业取得省级书法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1.按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算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逐一进行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若该省综合成绩无明确核算办法,则综合成绩=[ (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2.如综合成绩相同专业志愿相同,专业总分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总分再相同,素描(书法临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素描(书法临摹)成绩再相同或无专业课单科成绩,则按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比较文化课成绩进行录取。
六、实行全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考生选考科目按照所在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选考科目为准;如果录取原则与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有冲突,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ua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学建大路1111号
联系电话:0431-81865507 81865508 81865509
联系人:才老师 王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未特别要求的,依据国家相关招生政策执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