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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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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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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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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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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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一、学院基本情况
院校名称: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校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学成路666号
二、学院简介
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地处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学院规划总占地面积856亩,目前占地面积为708亩,现有校舍建筑面积22.64万余平方米,建成校内实训中心7个,各类实验、实训室50余个,校外实训基地42个。图书馆藏书56余万册。现有教职工450余人,硕士和副高以上专任教师221人,在校生8000余人。
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规范办学、内涵发展、特色立校、服务社会”的办学方针,秉持“崇文尚武、泽达天下”的校训精神,以“崇德立品、励技敏行”为校风,以专业和课程建设为核心,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途径,努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标准
1.学费:人文社科类158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17800元/生.学年,艺术类17800元/生.学年。收费依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住宿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精神,住宿费收取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
六、招生条件
1.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填报我院志愿,达到当地填报资格分数线;
2.专业培养对外语要求:我院专业均为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和成绩不作要求。
3.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的体检工作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患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我院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予以录取,我院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要求。
七、录取办法
1.凡符合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考生所在省教育部门或教育考试院填报志愿管理平台系统,填报我院志愿。
2.根据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和各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个人特长、专业技能情况、平时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3.江苏省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4.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所在省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艺术类考生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专业总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和专业总分均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有技能、特长和获奖考生。
5.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专业,录取时可视同普通类考生。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顺次录取。
7.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限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奖助贷政策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可办理不超过16000元/年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2.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家庭困难的学生;
4.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年,用于资助学习刻苦、家庭困难的学生;
5.学院奖助学金:学院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奖励、资助优秀及贫困家庭学生。
九、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527-84258866
招生咨询QQ:872522744
招生监督电话:0527-84258866
2.学院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学成路666号
3.学院网址: http://www.zdc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