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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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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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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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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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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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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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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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2.学校代码:10445。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5.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6.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千佛山校区)。
山东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公布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院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通知精神,我校2024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二、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体育教育。
2.学费标准: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和教育厅最新标准执行。
3.招生项目:田径、女子排球、乒乓球、男子足球(十一人制)。
4.计划设置:面向全国设置招生计划36人,其中田径13人、女子排球6人、乒乓球8人、男子足球(十一人制)9人,具体如下:
项目 | 具体小项 | 计划数 |
田径 (0-13人) | 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铁饼、标枪 | 0-5人 |
100米、200米、4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400米栏、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00米 | 0-8人 | |
女子排球 (0-6人) | 自由防守人 | 0-1人 |
非自由防守人 | 0-5人 | |
乒乓球 (0-8人) | 男 | 0-4人 |
女 | 0-4人 | |
男子足球 (十一人制)(0-9人) | 守门员 | 0-1人 |
非守门员 | 0-8人 | |
合计 |
| 0-36人 |
学校根据招生规模设置需要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按照生源实际报考情况、运动员成绩水平及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本着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动态调整招生计划及各项目拟录取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实施公示程序。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条件,参加生源所在地的高考报名。
2.符合普通高校2024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
3.考生所报考的运动项目须与运动技术等级证书项目一致。田径项目小项必须一致;足球项目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须为足球(十一人制);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四、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2月18日9:00至24日17:00按照体育总局指定的方式(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报名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报名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2个。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
1.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或高考报名表。
2.近三年最好比赛成绩证书。
五、资格审核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报名考生可于2月28日在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六、考试
(一)专业测试
1.所有项目专业测试均实施全国统考,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考试统一组织,统一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满分均为100分,我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
2.同分排序原则
各项目参考《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版)中同分排序原则执行。
如仍相同:
田径项目由专家组依次比对运动技术等级、项目需求程度、近三年最好比赛成绩等综合评议确定。
项目需求程度按以下顺序排序:
男子跳远>女子跳远>男子三级跳远>女子三级跳远>男子跳高>女子跳高>男子铅球>女子铅球>男子铁饼>女子铁饼>男子标枪>女子标枪。
男子100米>女子100米>男子200米>女子200米>男子400米>女子400米>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男子400米栏>女子400米栏>男子800米>女子800米>男子1500米>女子1500米>男子3000米>女子3000米>男子5000米>女子5000米>男子10000米>女子10000米。
女子排球、乒乓球、男子足球(十一人制)项目由专家组依次比对运动技术等级、近三年最好比赛成绩等综合评议确定。
(二)文化考试
所有报名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需参加高考。
七、信息确认与公示
(一)专业测试合格名单确认与公示
2024年6月6日18:00前,学校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体育单招录取结果和招生计划,依据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排序,按照各具体小项招生计划数从高到低确定专业测试合格名单。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www.zsb.sd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合格名单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已被高校体育单招拟录取的考生,不列入专业考试合格名单。
(二)入围名单确认与公示
高考成绩公布后,我校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0%的专业测试合格考生范围内,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按规定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八、录取
入围考生按照生源省份安排填报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为体育教育专业,不可录取至其他专业。
九、其他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不委托其他任何人参与实施相关招生工作。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我校对在报名、考试中被认定为违纪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3.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将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试。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4.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本简章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86182201,86182202,86182203
体育学院电话:0531-86182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