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1、艺愿星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邯郸市伯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函科技)所有,伯函科技享有对艺愿星在线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工匠科技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和条款,请您不要通过网页、App应用程序、小程序或任何其他载体访问或使用《艺愿星》。
2、《艺愿星》提供艺考志愿填报信息服务,旨在提供信息供用户填报志愿时参考,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艺愿星》的服务将被视作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若对此不确定请停止使用《艺愿星》的服务。
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愿星》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2、《艺愿星》帐号及其中含有的、输入的或生成的全部数据、信息、上传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伯函科技所有。用户注册的账号仅限于注册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3、用户应保证注册《艺愿星》帐号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任何非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艺愿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4、《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包括网站、网页应用、软件以及内涵的文字、图片、色彩、图表、视频、音频、版面设计和编排、数据或数据分析结论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任何上述知识产权的授权,亦不包含上述权利的转让。用户只能在《艺愿星》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愿星》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愿星》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愿星》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禁止任何通过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破译或试图得出《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任何相关技术的源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5、禁止使用人工或自动软件、设备、脚本机器人程序、其他方式或程序访问、“抓取”、“爬取”或“挖掘”《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其他相关数据或信息。
6、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艺愿星》的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密码和帐号的安全。 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均由用户承担责任。
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5、《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同大多数互联网产品一样,易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6、《艺愿星》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或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而无须向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艺愿星》亦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用户账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隐藏、删除用户上载的内容、暂时或永久地关闭账户等,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因互联网技术的不稳定性,可能导致政府政策管制、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服务器系统崩溃或者其它现今技术无法解决的风险发生可能导致《艺愿星》产品及服务中断或帐号损失,《艺愿星》无需就此向用户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简章详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安徽省及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隶属:民政部和湖南省政府共建,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27
第九条 办学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21号,邮政编码:410004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院长和纪委书记等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及以上考生)。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学费(元) | 学制 | 科类 |
590201 | 民政服务与管理 | 1 | 3850 | 3年 |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及以上考生) |
590304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1 | 3500 | ||
590101 | 社会工作 | 1 | 3850 | ||
590104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1 | 3500 | ||
520804 | 心理咨询 | 1 | 5460 |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1 | 5460 | ||
590305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 1 | 3850 | ||
590307 | 陵园服务与管理 | 1 | 3500 | ||
520803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1 | 5460 |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1 | 3850 | ||
合计 | 10 |
(注:以上收费标准系2023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标准,2024年收费标准以物价主管部门新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五章 志愿填报
第十五条 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
1、志愿填报时间:2024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6:00;
2、志愿填报方式:考生登陆安徽省考试院报名网站http://gkbm.ahzsks.cn填报院校志愿,自主选择报考不超过3所高职院校。流程详见安徽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3、报名结束后以“省份+考生姓名”为口令,申请加入我校安徽单招咨询QQ群(群号:822379654 )
第六章 考核办法和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考试科目、时间及计分方式
考试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内容分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退役军人考生报考我校的,必须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根据其毕业类型参加我校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
1、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由安徽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及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文化素质测试 | 3月10日上午9:00-11:30 | 安徽省考试院统一安排考试 (语文、数学、英语合卷) |
2、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组织,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2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言语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
(1) 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网址:https://zs.csmzxy.edu.cn/
时间:4月2日10:00—4月9日15:00
(2)考试费:80元/人
(3)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4月13日8:30-12:00 |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合肥市文忠路2600号) |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 =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预录取
(1)我校根据 “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遇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3)我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于4月中旬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并将预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天。
3、考生确认
(1)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2024年4月23日—25日登录安徽省考试院报名网站http://gkbm.ahzsks.cn进行录取确认。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已被预录取(含递补预录取)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我校不设置递补预录取。
第七章 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同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学校奖学金分一般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奖学金奖励标准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
第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金、勤工助学岗位奖励办法及金额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及学校相关办法管理。
第八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条 经我校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1、学校招生工作监督与申诉电话: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2、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31-82763288
学校官网:http://zs.csmzxy.edu.cn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委托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