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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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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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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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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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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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同意郑州师范学院部分特殊教育本科专业面向全国单独招收聋人考生的函》(教学司函【2013】9号),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聋人方向)、音乐学(舞蹈表演聋人方向)、美术学(艺术设计聋人方向)专业2013年起面向全国单独招收聋人学生。为保证2024年聋人单考单招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聋人单考单招。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师范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49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北大学城英才街6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我校成立聋人单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招生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后勤、网络、学生、保卫的副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招生的副校长兼任。凡属招生考试和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学校纪委负责招生考试监察工作,对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报考方式、录取方式
第十一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及收费标准(参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
专业 | 计划 | 培养层次 | 考试科目 | 学费(元/年) | 报名费 | 备注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聋人方向) | 35 | 本科 |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 | 5000 |
无 | 1.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方向); 2.考试范围参见考试大纲。 |
音乐学(舞蹈表演聋人方向) | 35 | 本科 | 语文、数学、英语、专业项目考试 | 8000 | ||
美术学(艺术设计聋人方向) | 35 | 本科 | 语文、数学、英语、专业项目考试 | 8000 |
住宿费标准暂定:8人间600元/生·年;6人间900元/生·年;4人间1100元/生·年(郑州市英才街国基生活园区);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依据豫教财【2007】74号文件,学校按学年预收取教材费,因各专业的教材不同,预收教材费300元—1100元;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备注:考试科目分值
1.文化课:各专业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均为150分。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考试科目物理分值为150分;
3.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为:舞蹈基本功(150分)、舞蹈作品(150分,4分钟内),总分300分;
4.美术学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150分)、色彩(150分),总分300分。
考试大纲请登录我校招生办网站https://zsb.zznu.edu.cn/下载。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同等学历,生活能够自理的聋人青年。考生必须在各省(区、市)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办理2024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索取14位高考考生号,否则我校无法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8日—3月4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郑州师范学院2024年聋人单考单招报名系统(https://lrdz.zznu.vip/)进行报名。
第十四条 报名系统中需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考生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本人免冠证件照片;
3.本人残疾证(含钢印页、残疾等级页)扫描件;
4.毕业证书(或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
5.体检表(由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时间为当年1月以后,其中肝功、胸透或胸部CT为必须检查的项目)扫描件;
考生网上报名上传报名材料后,应及时查看是否审核通过。如果审核不通过,应在指定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信息进行修改、补充报名材料。
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考试用具,考试用纸由我校提供。
第十五条 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我校2024年听障生(本科)的考生应参加我校与北京联合大学、长春大学、滨州医学院及天津理工大学联合举办的2024年残疾人单考单招联合考试。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22日,考试地点为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聋人方向)专业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音乐学(舞蹈表演聋人方向)、美术学(艺术设计聋人方向)专业录取时按照(文化成绩×50% +专业成绩×50%)的计分方法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3.根据残疾人高等教育本科段全国五所本科高校的统一要求,2024年5月前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拟录取结果。考生须于第二天上午9:00之前确认。并请拟录取考生下载(https://zsb.zznu.edu.cn/)录取考生确认函,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把本人签字的考生确认函照片发送至确认函指定邮箱进行确认。对考生确认后招生计划的缺额部分,将于当天上午12点补录,在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第二次拟录取名单,考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本人签字的确认函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因考生本人原因被两所以上(含两所)学校录取,进校报到后无法进行学籍注册,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七条 相关要求
1.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届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高中(或中专、职高)毕业证书原件、残疾证原件,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各专业学生需按国家有关规定交费上学。
3.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
4.具有郑州师范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学校毕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郑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5.学生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回原户口所在地,通过双向选择,实现自主择业。学校可以与有关省市残联联系,并向用人单位推荐学生。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郑州师范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聋人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方式
电子信箱:zzsylrdz@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371—65502628 0371-65501008
招生监督电话:0371-65502889(纪委信访室)
招生监督邮箱:zznudd@zznu.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s://zsb.zznu.edu.cn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6号(邮编:45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