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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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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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工匠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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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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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工匠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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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艺术学院
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第四条 学院地址
吉林艺术学院自由大路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西康路西社区自由大路695号
吉林艺术学院红旗街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街道集安路社区红旗街2077号
吉林艺术学院建设广场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天宝社区建设街2663号
吉林艺术学院松辉路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街道富豪社区松辉路226号
吉林艺术学院生态大街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镇先锋村委会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500元;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舞蹈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舞蹈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表演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摄影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书法学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艺术设计学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500元;
广播电视编导(电影制片)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专业,学费标准待定。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具有吉林艺术学院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准予毕业,本科毕业生由吉林艺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自2007年以来,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不断加大在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资助范围相对较广,并加大对在校品学兼优学生的奖励力度。设定的学生奖励和资助项目有:学年奖学金(一、二、三等),单项奖学金,学院“十佳大学生”奖励,优秀学生干部奖励,优秀毕业生奖励,优秀寝室长奖励,减免学费(一、二、三等)等相关资助。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高考不限语种,但学院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将被编入英语零起点课程班进行学习。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我院的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录取原则如下:
①音乐学(理论、师范)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文化成绩折算分占50%和专业成绩折算分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②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声乐演唱、键盘乐器演奏、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唱作、流行歌舞)、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电子音乐作曲和电子音乐制作)、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表演(戏剧表演、服装与服饰展演、京剧表演、多剧种表演、戏曲伴奏)、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导演)、书法学专业,以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除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现代器乐)专业按乐件全国排序外,校考专业吉林省考生单独排序、单独录取,外省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
3.录取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生源。
二、非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录取原则如下:
①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广播电视编导(演艺策划)、广播电视编导(电影制片)、广播电视编导(戏曲编导)专业统称为编导戏文类专业,统一排序,以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须取得合格证。
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动画、美术学(含师范和视觉艺术策划)、绘画、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统一排序,考生取得美术设计类省统考合格证,以文化成绩折算分占50%和省统考成绩折算分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2.非校考专业设置分省计划,各省考生分别排序、分别录取。
3.录取时,美术设计类专业和编导戏文类专业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上线生源范围内进行专业调剂。
三、按专业成绩和总分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如文化成绩也相同,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录取成绩高的考生。按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成绩相同,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录取成绩高的考生。
四、如本原则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时,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准。
注:各专业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总分计算公式、录取专业分配原则等信息,高考前另行公布。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art.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联系电话:0431-85641085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吉林艺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