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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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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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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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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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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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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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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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圆满完成科学选拔专业所需合适生源的目标,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52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31号)文件精神,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提高服务”的要求,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2023年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招录工作组、纪检工作组。
2023年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各项工作,指导各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春季考试招生工作,讨论决策春季考试招生录取中的重大事项。
1.考务工作组
工作职责:负责学校春季考试招生自主考试命题、评分、考试组织实施等工作。
2.招录工作组
工作职责:负责学校春季考试招生的招生简章(计划制定与公布)、宣传、报名、招生咨询、信息确认、投档录取等工作。
3.纪检工作组
工作职责:全程参与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录取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全程监督春季考试招生自主测试及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确保自主考试及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三、健康防疫要求
1.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请考生注意个人日常防疫行为准则:
①提前接种疫苗,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少聚集。
②保持规律作息、锻炼身体、多喝水、健康饮食、良好心态等健康生活方式。
③居家定时开窗通风,做好居室日常卫生。
④非必要不离沪,如若跨省,关注目的地疫情流行情况,做好出行计划。
⑤乘坐飞机、高铁、火车、空调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口罩,随时注意卫生。
2.考生须在考前7天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如实填写“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见附件,自行打印),并签名承诺。
3.考生进入学校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带好春招考试准考证(自行打印)、身份证和完整填写好的“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第一场考试时交给监考老师)。
4.考生进入学校时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如有发热症状直接安排进入备用考场进行考试。考生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参加当日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自己负责,学校不安排补考。
5.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按照我校防控应急预案处置。
6.为了让考生有一个舒心、安静的考试环境,家长和陪同人员不能入校,家长送考即送即走,不得在学校门口停留。
7.学校提前对所有参加考试的工作人员按防疫要求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等,确保所有参加考试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符合防疫要求。
8.因发生重大疫情而不能进行考试的情况,学校严格按照上海市教委相关要求执行。
市教委和教育考试院另有防疫要求的按上级要求执行,学校及时告知考生,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官网、官微等信息平台。
四、招生专业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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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主考试程序
1. 自主考试科目
自主考试为一门科目,满分150分,其中技能成绩140分,综合素质评价10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与考试有关的相应内容,给予考生应有的得分;对于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由考生提供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考试评分时参考使用)。
▲学前教育 (中美合作) 专业
学前教育 (中美合作)专业特长考试(声乐/器乐/舞蹈/美术 四选一)。
▲艺术教育专业
艺术教育专业特长考试(声乐/器乐/舞蹈/美术 四选一)。
考试要求:
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两首,美声、民族、通俗、戏曲作品任选(清唱,不用伴奏)。
器乐: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除钢琴外,所有乐器自备,可带乐谱)。
舞蹈:表演两段不同风格的舞蹈 (可自带服装,8分钟内,仅限使用自备U盘保存的音乐伴奏电子文件,建议MP3格式)。
美术:静物色彩写生{180分钟,提供画架、画纸,其他工具自备(画板自带),色卡不得带入考场,颜料仅限水粉、水彩、丙烯},主要考察构图、造型、色彩和艺术表现力等方面。
美术考试 上午9:00-12:00(下午不安排)
▲小学教育(中美合作)专业考试 上午9:00-11:00(下午不安排)
小学教育(中美合作)考试要求:根据给定的材料(视频/图片/文字,由我校现场提供),自选角度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文章(使用黑色水笔答题)。主要考察作文审题、中心思想、文章结构、语言表达、书写规范等方面。
▲康复治疗学(中美合作)专业考试 上午9:00-11:00(下午不安排)
康复治疗学(中美合作)考试要求:主要进行有关人体生理卫生的基础知识测试(使用黑色水笔答题)。参考书目:详见大纲。
▲人工智能专业考试上午9:00-11:00(下午不安排)
人工智能专业考试要求:主要进行有关信息科技的基础知识测试(使用黑色水笔答题)。参考书目:详见大纲。
2.自主考试选择和确认
已在2023年2月13日-14日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我校志愿并且符合我校自主考试条件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16日16:00 - 2月17日16:00登陆我校官网“http://www.sthu.edu.cn” 选择自主考试项目和考试时间。
报考学前教育(中美合作)和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请注意:需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专业特长考试项目(声乐/器乐/舞蹈/美术,四选一),如果同时获得学前教育(中美合作)和艺术教育两个专业考试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参加一次考试,考试成绩对两个专业均有效。
所有报名参加我校自主考试的考生均需按规定时间,在我校官网上自行打印自主考试准考证和《考生须知》。
3.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和2月26日,每天8:30~15:00进行考试。
考试地点: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内(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4.考试现场安排
考试当日,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在现场随机抽号安排进行考试,确保自主考试公平公正。
5.自主考试要求
请考生遵守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的考场纪律,服从监考老师管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技能考试资格,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不得进场考试。
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禁止带入考场。如有违规者,按作弊处理。
六、执行回避制度
参加春季考试招生的工作人员需要签订承诺书,承诺凡有自己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考试,均应主动申请回避,并承诺违反回避制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健全监督机制
1. 自主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身份证验证、全程录像录音、信号屏蔽)进行;
2. 自主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由学校纪委保存备查;
3. 自主考试当天,相关监考教师在开考前随机安排;自主考试所用试题也从试题库中通过随机抽签决定。
4. 为保证春季考试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我校实行自主考试与招生录取严格分离制度。自主考试的全过程(命题、制定评分标准、自主考试、评分等)均由学校教务部门和相关二级学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 考试当天,如考官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突发情况无法参加的情况下,学校启用候补考官进行测试。
6. 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学校春季招生自主考试以及录取各个环节。
监督电话:021-39966765
八、春季考试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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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