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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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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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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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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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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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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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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2022年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 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委《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 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 ( 渝教学发〔2022〕1号 ) 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57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光彩大道368号(邮编:402167)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于2020年12月由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院校,并变更校名为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学校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和巴南区,总占地面积1977亩,总建筑面积约58.9万平方米。校园依山傍水,花繁树茂,环境秀美,荣获重庆市园林式单位称号,是读书学习的理想场所。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完备,图书馆文献资源丰富,可满足全校学生的学习需要;教学楼所有教室都配有成套多媒体设备;120余个土木建筑类、电气信息类、机械设计类、经济管理类、传媒艺术类、人文社科类、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类等专业实验室和工程实训中心,为培养应用型人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学校现有在校生3.1万余人,面向立志出国深造的学生,针対学生个性化特点,制定了国际化人才培养方案,配备国际导师,开展跨文化培养,创设语言学习中心,指导学生提高学习能力,使GPA符合海外目标院校的要求,实现“国内本(专)科+国外硕士”直通。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资格条件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从重庆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2年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从重庆应征入伍,于2021年退役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3.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外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2年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第十二条 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2.学习成绩较好,能顺利完成高职(专科)学业。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十三条 资格审查: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初审由各生源学校和市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其中,生源学校负责本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资格审核;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市外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所有考生退役士兵身份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复核。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根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复核结果在报名及录取系统中予以确认。
第四章 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计划及对应关系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学校招生网(http://www.cqcst.edu.cn/zsc)查阅。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学校招生网(http://www.cqcst.edu.cn/zsc)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 报名和志愿填报
第十六条 网上报名。需登录市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https://ck.cqksy.cn)进行报名。如符合多种类别(普通毕业年级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技能竞赛免试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等),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报名类别。只有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类别报名,才能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录取。
第十七条 志愿填报: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网上填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发文通知。考生须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等进行志愿填报,最多可填报3个院校顺序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志愿。
第六章 考查和录取办法
第十八条 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如填报学校某专业考生数低于招生计划数,则填报考生全部免试录取;填报考生数高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结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择优录取。综合考查时间及注意事项将提前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
第十九条 综合考查方式:学校组织考查专家组采取线上面试方式来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查。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左右,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第二十条 综合考查内容: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德修养、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素养。
第二十一条 综合考查总分为100分,参军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综合考查成绩基础上附加20分,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的附加5分。
第二十二条 公示与备案:学校将在面试结束后2天内公示拟录取结果,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拟报专业、综合考查成绩、录取结果、学校纪委举报电话等。录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各招生专业计划,按照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遵循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依次录取。
2.考生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相同时,在校期间平均成绩高者优先。
第七章 学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 报到注册: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到录取高校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未按时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者或未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生管理:“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升入2020级本科专业学习。除不能转学转专业外,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学校相同年级、专业的学生相同。
第二十六条 入学复查:新生入学三月内,学校将组织进行信息核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身体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1.过程监督
监督部门:重庆城市科技学院纪检监察小组
监督电话:023-49481068
2.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光彩大道368号(邮编:402167)
招生部门: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招生处
招生电话:023-61133880/1/2/3/5(F)/6/7/9 15111812616 15123812616 18883212616 023-65112861/2/3/4
学校网址:http://www.cqcst.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cqcst.edu.cn/zsc
电子邮件:zsc@cqcst.edu.cn
第二十九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