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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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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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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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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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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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070
第五条 学校地址:曲阜市石门山森林公园远大路1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本院招生实施细则及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为本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市及本院的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协助院领导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各省招生计划投放;与上级招生部门联系,学习贯彻上级招生部门的文件和精神;负责招生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办理各项录取手续;下载、打印考生电子档案工作,并备份电子档案;负责招生工作的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条 本院招生办公室下设宣传组为本院对外宣传的办公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作宣传物品及宣传资料(包括宣传板、条幅、画册、本院宣传光盘等);负责在各媒体(包括电视台、报纸、网站、电台等)进行宣传;负责对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做好电话记录和接待信息记录和统计等;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之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2)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
(3)如果第一志愿、征集(后续)志愿均不能完成计划时,可根据生源所在省的规定,进行其他方式录取。
(4)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自治区)考试院网站、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招办咨询电话等。
(5)认可各省(自治区)关于文化课加分的政策。
第十八条 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2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外省艺术类考生,参照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院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和体检,对复查和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或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如有与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电话:0537-7023999 7383999 4507999
传真电话:0537-7383999
网 址:www.fareast-edu.net
E-mail:qfydzs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