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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1〕9号)精神,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川教函〔2021〕337号)和《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221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六、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考生。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身体条件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有关要求。若录取考生进校体检复查不适宜就读所录专业,学校有权对其作退学处理。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经资格审核合格的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考生取得报名号后,须于11月17日至11月19日12:00前登录学校网站(https://www.scyesz.edu.cn/05)打印准考证及查询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并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6日。
2、考试地点: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校区(四川省江油市诗城路西段125号)。
(三)考试形式及要求
对于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考生,由我校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组织进行,成绩总分350分(其中,文化素质150分,职业技能200分)。
文化素质测试采用笔试,语文(60分)、思想政治(60分)、数学(30分)三科合卷。
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专家自行命题,现场面试,内容包括思想素质和职业潜力。考生对所给面试题目作答,允许考官结合考生所选面试题目和考生所报专业提问。采用答问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素质、专业认知、逻辑思维能力、普通话水平、语言沟通能力。思想素质分值100分,职业潜力分值100分。
八、成绩查询
2021年12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或学校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
九、录取规则
(一)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技能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为学校录取依据,本次考试招生录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二)学校按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的划线方案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学校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不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四)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按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素质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思想政治、数学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单科成绩还相同,则按职业潜力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五)免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考生,经我校审核通过,可免职业技能考试,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六)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院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八)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换录。
十、新生入学
(一)录取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时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录取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限按照学校规定执行。逾期(超过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7个日历天)未入学且未办理请假或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四)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就读地址: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东校区(四川省江油市东山路北段100号)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一)学习形式:采用“集中+灵活”的学习模式。
(二)教学总课时:>2500学时(其中集中教学学时所占比>40%)。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3700元/生·年,住宿费:800元/生·年,代收费(体检费、教材费等):1000元/生·年(据实结算)。
十三、学籍管理
录取新生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和《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十四、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本章程由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四)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考试报名,并于2021年11月25日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五)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十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学校招生就业处(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校区)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园区教育西路16号
(三)招生咨询电话:0816—3661357、3598899
(四)考务咨询电话:0816-8759173
(五)纪检监督电话:0816—3690811
(六)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scyesz.edu.cn
(七)学校招生网:https://www.scyesz.edu.cn/05
附件: 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