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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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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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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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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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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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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简章详情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通知》的工作要求,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实施,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名称: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10),是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单位。学院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
第二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学制:三年。行政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组织机构: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统筹管理。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专业咨询组,负责相关工作,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具体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
1.研究、论证、编制、报批单独招生规模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2.多渠道、多措施加强学院的单独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材料编辑,设计制作单独招生简章。
3.加强对单独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踪国家和省内的招生政策趋势,积极参加招生政策改革的研究,探索学院单独招生的新思路。
4.配合学院教务处做好单独招生选拔测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5.科学、规范地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学院严格按照上级批复备案的专业进行招生,今年单招专业47个。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发布为准。
招生专业
|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 1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三年 | 6000 |
| 2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三年 | 6000 |
| 3 | 旅游管理 | 三年 | 6000 |
| 4 | 现代物流管理 | 三年 | 6000 |
| 5 |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 三年 | 6000 |
| 6 | 市场营销 | 三年 | 6000 |
| 7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三年 | 6000 |
| 8 | 工程造价 | 三年 | 6000 |
| 9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6000 |
| 10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6000 |
| 11 | 软件技术 | 三年 | 6000 |
| 12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6000 |
| 13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6000 |
| 14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三年 | 6000 |
| 15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6000 |
| 16 | 动漫制作技术 | 三年 | 6000 |
| 17 | 建筑室内设计 | 三年 | 6000 |
| 18 | 电子商务 | 三年 | 6000 |
| 19 | 跨境电子商务 | 三年 | 6000 |
| 20 | 广告艺术设计 | 三年 | 6000 |
| 21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三年 | 6000 |
| 2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6000 |
| 23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三年 | 6000 |
| 24 | 生物制药技术 | 三年 | 6000 |
| 25 | 药品生产技术 | 三年 | 6000 |
| 26 | 中药制药 | 三年 | 6000 |
| 27 | 健康管理 | 三年 | 6000 |
| 28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 三年 | 6000 |
| 29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三年 | 6000 |
| 30 | 数控技术 | 三年 | 6000 |
| 3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6000 |
| 32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6000 |
| 33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6000 |
| 34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三年 | 6000 |
| 35 | 畜牧兽医 | 三年 | 6000 |
| 36 | 动物医学 | 三年 | 6000 |
| 37 | 宠物养护与驯导 | 三年 | 6000 |
| 38 | 宠物医疗技术 | 三年 | 6000 |
| 39 | 作物生产与经营管理 | 三年 | 6000 |
| 40 | 园艺技术 | 三年 | 6000 |
| 41 | 水利工程 | 三年 | 6000 |
| 42 | 风景园林设计 | 三年 | 6000 |
| 43 | 绿色食品生产技术 | 三年 | 6000 |
| 44 | 种子生产与经营 | 三年 | 6000 |
| 45 | 食用菌生产与加工技术 | 三年 | 6000 |
| 46 |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 三年 | 6000 |
| 47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三年 | 6000 |
"text-indent: 2em;"> 第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单独招生工作。
第七条 报名条件:凡符合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含补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
第八条 报名方式: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一、报名网址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结束后应携带相关材料按县(市、区)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确认。
三、院校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2022年3月15日-3月18日。
2.填报办法: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进行志愿填报(建议考生使用360极速浏览器)。
3.填报要求:每名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第九条 测试及录取
1.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确认工作通过网上进行。
2.考试资格审查时间: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在考前五天内以视频形式在线上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时间:
第一阶段:2022年3月27日,4月1日前将在学院官网(www.hnyjj.org.cn)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补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6日—4月7日,4月8日进行第二阶段面试,4月10日学院官网公布录取结果。
注: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学院补报名系统进行补报名,补报名链接:( http://39.106.183.142/home/zhaosheng/baoming_pre.html?id=19)
第十条 考试内容及评价方式
单独招生考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面谈)考核。重点考核考生职业倾向、职业情怀、职业规划、表达能力和专业潜在素质。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网络远程面试(面谈)成绩,参考考生综合表现,确定录取考生。
2.按照网络远程面试(面谈)考核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原则,录满为止。
3. 同分末端考生,总分相同时,将再次组织面谈,面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第十二条 其他要求:一、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职院校录取。二、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兼报高考单招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三、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各市(地)组织的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身体检查合格方可正式入学,如不参加体检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入学审查:对单独招生入学报到的新生进行身份审查,核对新生本人与电子档案照片及身份证照片的一致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 考试纪律: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和黑招委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招考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考院备案,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第十五条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邮编:157041
学院网址:www.hnyjj.org.cn
电子邮箱:nyjjzsb@126.com
纪检监察:0453-6402067
咨询电话:0453-6402363 0453-6402419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