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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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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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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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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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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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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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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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805;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科教产业园枚乘东路3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学校是省属公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占地1080亩,在校生14000余人。主要培养面向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现代商贸等行业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第五条 学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提前招生详细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表(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备注 |
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100 | |
2 | 应用电子技术 | 50 | |
3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0 | |
4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50 | |
5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50 | |
6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80 | |
7 | 数控技术 | 40 | |
8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50 | |
9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 40 | |
10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50 | |
11 | 通信技术 | 50 | |
12 | 移动通信技术 | 40 | |
13 |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 50 | |
14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00 | |
15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00 | |
1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70 | |
17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80 | |
18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50 | |
19 | 电梯工程技术 | 40 | |
20 | 会计 | 80 | |
21 | 电子商务 | 100 | |
22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50 | |
23 | 物流管理 | 80 | |
24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50 | |
25 |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 40 | |
26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40 | |
27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40 | |
28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80 | |
29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100 | |
30 | 建筑室内设计 | 40 | |
31 | 动漫制作技术 | 50 | |
32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40 | |
33 | 包装策划与设计 | 40 | |
34 | 环境艺术设计(美术) | 30 | |
35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40 | 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 |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条报名条件:已报名参加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考的高中教育阶段应往届毕业生。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第十一条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11日。
第十二条报名程序:3月9日至11日,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根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最多可向两所院校提出申请,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考生可向每所院校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截止时间为11日17时。时间安排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如有调整将第一时间在学校官网发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录取办法
普通专科类专业不需要校测,采用对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情况赋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等合格每门计100分,不合格计50分,其他七门合格每门计60分,不合格计30分。根据学业水平考试赋分总成绩和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按语数外三门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赋分成绩排序。专业安排采取专业清。
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专业,10门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测试须全部合格,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校测,每门50分,总分150分。根据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校测和政策性加分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校测成绩排序。专业安排采取专业清。
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为正式录取。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政策加分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
2.烈士子女可加2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十七条根据《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苏价费[1999]202号、苏价费[2000]228号、苏价费[1999]132号),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500元。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优秀学生每年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300—8000元/人。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学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每年可申请2300—4300元/人的国家助学金及勤工助学等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体检要求:考生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第二十一条 监督机制:考生如有招生诉求,可联系0517-83808018,如发现违规违纪需要投诉,可向学校纪检部门提出,联系电话0517-83808116。
第二十二条 相关事宜:1.已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2.高职提前录取的学生,与统招学生在学习、生活、奖助学金、就业、升学等各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学历文凭与统招学生完全一致。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校址:江苏淮安科教产业园枚乘东路3号(223003)
学校官网: http://www.jsei.edu.cn/
招生热线:400-008-1350
学校招生网:http://zs.jse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