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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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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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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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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
第三条 学院全称: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称为“Changsha Electric Power Technical College”。
第四条 学院代码:13938。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主办,教育业务由湖南省教育厅管理。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的重大事宜;成立专家小组负责考生的潜在专业素质测试。
第八条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生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2021年单招总计划为300人,分7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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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分专业计划为初定计划,在此基础上,单招考试结束后再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相同录取比例确定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等各类别的招生计划,确保各类别间招生的公平。
第四章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21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十二条 应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为顺利就业,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其余专业男女不限。
第五章 报名时间与方式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3月8日至3月16日。
第十四条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 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填报或修改报考信息。考生可选择测试时间不冲突1-2所院校报考,对于报考两所院校的考生,录取时将按报名系统上的考生选择的院校顺序处理。
第十五条 报名考试费:80元/人(以省物价部门核定为准)。考生可通过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cseptc.net/)或者关注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名: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号:HNCSEPTC)进行线上缴费。缴费时间为3月18日至3月22日。未按时缴费的考生无参加考试资格。
第十六条 考生缴费后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流程详见学院官方网站)。打印准考证时间为3月23日至3月24日。
第六章 命题、考试与评卷
第十七条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测试包含文化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心理测试,总分为400分,其中文化课笔试200分,综合面试200分,所有成绩均按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所有考生需参加心理测试,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心理测试的,取消录取资格。
1.文化课笔试
主要考查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等基础科目知识,满分为200分。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直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取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分别乘以0.8、0.8、0.4权重系数进行折算作为文化课成绩。
(2)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由学院组织笔试,按考生类别(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分别命题,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为一张试卷,其中语文、数学各占80分,英语占40分。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分为素质面试和能力面试两部分,满分为200分,其中素质面试100分,能力面试100分。
(1)素质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包括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对时事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关注等方面。
(2)能力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学习相关能力,主要内容包括与电有关的基本常识,如电场、磁场、电流、生活用电等基本常识。
(3)心理测试
考生通过手机现场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答题。
(二)考试时间
1.考试安排在3月25日举行,学院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对考试时间适时调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来学院参加考试,逾期将视为放弃。
3.具体安排
(1)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上午参加文化课笔试和心理测试,时间为9点至12点;下午13点参加综合面试。
(2)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仅参加综合面试和心理测试,时间为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3点开始。
(三)考试地点
文化课笔试及综合面试均在学院进行。
(四)评卷
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相关规定进行。
(五)安全管理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强化各项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人员排查、考试安排和卫生消毒等工作。考生自觉服从安排,做好个人防护。
2.严格执行保密相关规定,严防考试泄密、失密的发生。
3.严肃考风考纪,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防代考、替考及其他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学院将严格按考生文化课笔试和综合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时,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十九条录取程序
1.按照考生实际分类参考情况,分别划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分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顺序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3.确定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5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相关事宜
第二十条 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与其它普招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一条相关事宜
1.正式录取的单招考生与普招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根据相关规定,正式录取的单招考生,不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3.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4.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5.学费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第九章 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二条 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最高可获得8000元的奖学金。此外,学院还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励基金。对特困学生按相关政策安排勤工俭学。同时,学院可协助贫困生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三条 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4074167,84074198,84074223
招生QQ:293430113
第二十四条 监督联系方式
纪委办:0731-84074153
第二十五条 学院网址
http://www.cseptc.net/
第二十六条 学院地址
长沙市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路489号,邮编:410131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