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1、艺愿星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邯郸市伯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函科技)所有,伯函科技享有对艺愿星在线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工匠科技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和条款,请您不要通过网页、App应用程序、小程序或任何其他载体访问或使用《艺愿星》。
2、《艺愿星》提供艺考志愿填报信息服务,旨在提供信息供用户填报志愿时参考,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艺愿星》的服务将被视作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若对此不确定请停止使用《艺愿星》的服务。
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愿星》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2、《艺愿星》帐号及其中含有的、输入的或生成的全部数据、信息、上传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伯函科技所有。用户注册的账号仅限于注册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3、用户应保证注册《艺愿星》帐号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任何非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艺愿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4、《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包括网站、网页应用、软件以及内涵的文字、图片、色彩、图表、视频、音频、版面设计和编排、数据或数据分析结论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任何上述知识产权的授权,亦不包含上述权利的转让。用户只能在《艺愿星》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愿星》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愿星》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愿星》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禁止任何通过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破译或试图得出《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任何相关技术的源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5、禁止使用人工或自动软件、设备、脚本机器人程序、其他方式或程序访问、“抓取”、“爬取”或“挖掘”《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其他相关数据或信息。
6、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艺愿星》的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密码和帐号的安全。 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均由用户承担责任。
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5、《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同大多数互联网产品一样,易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6、《艺愿星》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或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而无须向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艺愿星》亦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用户账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隐藏、删除用户上载的内容、暂时或永久地关闭账户等,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因互联网技术的不稳定性,可能导致政府政策管制、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服务器系统崩溃或者其它现今技术无法解决的风险发生可能导致《艺愿星》产品及服务中断或帐号损失,《艺愿星》无需就此向用户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简章详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1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4475,省内招生代码:1314。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地址:南通市江通路48号。
第三条 学校简介:学校创建于1956年,是全国系统示范性高职院校。坐落于上海大都市北翼门户城市——江苏省南通市,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人。学校办学条件优越、专业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人才培养突出,学生在全国、全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中摘金夺银、屡获殊荣,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左右。
第四条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与就创业处。
第七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地区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并协助招生与就创业处进行招生录取。各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等多重监督机制,严格按照流程和规定进行招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办学条件,结合生源情况、需求情况以及近年来我校生源计划编制和使用情况,设置申报提前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各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及条件
1.考生已参加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且满足下列条件:
类 别 | 报考条件 |
“3+2”专本分段培养项目 |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均须达到合格 |
普通类 |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须有6门及以上科目达到合格 |
艺术类 |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须有5门及以上科目达到合格,并取得艺术类(美术)专业省统考成绩 |
2.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第十二条 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校招生网,进入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流程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2.报名时间:3月9日—11日。
3.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报考“3+2”专本分段培养项目专业须填报第一志愿,否则无效。
第十三条 考核办法:“3+2”专本分段培养项目、普通类专业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测试。艺术类专业考生不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测试,使用艺术类(美术)专业省统考成绩及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等进行录取。
1.测试形式及内容:文化测试形式为笔试,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命题,各科满分为100分,共计300分。
2.测试时间:3月21日(第一轮)、4月11日(第二轮)。如第一轮已完成招生计划,将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测试和录取。
3.测试确认:考生到我校参加测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测试地点: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南通市江通路48号)。
第十四条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和测试时间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进行调整(以学校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3+2”专本分段培养项目、普通类考生总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折算成绩+文化测试成绩。
第十七条 艺术类考生总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折算成绩+艺术类(美术)专业省统考成绩。
第十八条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科目按30分/门折算,“不合格”科目按15分/门折算。
第十九条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3+2”专本分段培养项目、普通类按文化测试语文、数学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按美术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仍相同,“3+2”专本分段培养项目、普通类再按文化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艺术类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普通类、艺术类录取的考生,全部满足其所填报的普通类或艺术类的第一专业志愿(“3+2”专本分段培养项目专业除外)。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苏价费〔2014〕136号)。
第二十三条 住宿费标准:800-1500元/学年(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
第二十四条 学校奖、勤、助、贷体系完备,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校内多项奖学金,奖励面达65%以上。对家庭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帮助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优先推荐就业,确保每位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顺利就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六条 本简章如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简章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招生与就创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3-85679269 85679277 85238198(兼传真)
咨 询 QQ:1158213844
学校微信:jsbc1956
学校网址:http://www.jsb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jsbc.edu.cn
监督电话:0513-51001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