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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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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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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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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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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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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广西教育厅、广西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简章。
学校全称为广西科技大学,部标代码为10594,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学校有三个校区,分别为是:
东环校区: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68号 邮编:545006
柳东校区: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19号 邮编:545616
柳石校区: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柳石路257号 邮编:545005
本类型就读地点:柳石校区(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柳石路257号 邮编:545005)
广西科技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大学。本类型招生的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学制三年,就读方式为普通全日制。
学历证书说明:我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中学校名称为:广西科技大学。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是高职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广西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广西科技大学组织和实施高职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广西科技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我校高职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广西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考生报考专业必须与中职专业对口,不允许填报非对口专业志愿。
招生对象
符合《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1〕1号)中关于申报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规定条件的且必须是中职学校(广西科技大学附属卫生学校)备案为我校直升考生并且在自治区教育厅注册为直升学籍的中职考生:
1.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且报名成功。
2.身体条件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及相关专业要求。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同时从医药人才培养、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1)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
(2)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录取。
对体检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同时,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按照教育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文件精神开展新生入学学籍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招生计划
序号 | 招生专业名称 | 计划招生数 | 学制 | 对口中职专业 |
1 | 护理 | 150 | 三年 | 护理 |
选拔办法
采取由我校组织的入学考试进行选拔,考试科目分为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知识两科组成,总分为600分。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文化基础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各占1/3,满分300分。
考试范围: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应科目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为准。
考试方式:笔试(闭卷)。
考试时长:90分钟。
2.职业技能知识
考试内容:各专业职业技能知识,满分300分。
考试范围: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应科目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为准。
考试方式:笔试(闭卷)。
考试时长:60分钟。
考生报名
由广西科技大学附属卫生学校负责组织学生报名参加考试,广西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资格审核,计划于4月2日前完成。
(三)考试收费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人(其中报名费30元/人,文化基础考试费40元/人,职业技能知识考试费40元/人),具体缴费方式另行向中职学校通知。
(四)考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上午9:00-10:30进行文化基础考试,上午10:35~11:35进行职业技能知识考试。
(五)考试地点:我校柳石校区教学楼,具体考场信息待报名缴费成功后另行通知。
(六)成绩公布:考试结束一周后由我校通过学校招生网向中职学校进行成绩公布。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请于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西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申请复核。
录取程序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知识两科考试成绩加和组成。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考试标准、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及专业发展需要,在考生成绩公示无异议后划定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然后将对总成绩达到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照文化成绩择优录取;以上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按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第四章 附则
被录取进入高职阶段学习的学生由我校独立编班,学籍管理按现行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专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最新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部分学习必需品、生活用品为自愿购买,具体费用标准随录取通知书寄出。
学校概况、专业介绍和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校网站。
我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监督机制
我校坚决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高考招生工作的政策与规定及办法,整个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772-2686375)。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受学校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0772-2686375。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西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
邮政编码:545006
联系电话:0772-2687735(兼传真)
邮 箱:gxgzsjyb@sina.com
网 址:http://www.gxust.edu.cn/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学校不参与任何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参与我校招生工作。
本招生简章未涉及的事项,按照教育部和我区有关文件执行。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广西科技大学2021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西科技大学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