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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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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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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一、总则
为做好我校2021年高职单招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四川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
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余院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党政办、宣传部、纪检监察处、计财处、保卫处、后勤处、学生处及各教学系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高职单招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工作组、考务工作组、招生录取组、后勤保障组、安全工作组、纪检监察组、疫情防控组八个工作组,切实保障高职单招的顺利进行。
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2021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一)中等职业类(医药卫生类)考生(高考报名号必须为对口类)、普通高中类(普通文理、艺体)考生;
(二)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报名方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 网上报名:考生本人应于2021年3月4日8:00至3月14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并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学院在四川省招生代码:5791。每位考生只能填报1所学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
(二)学校确认: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考我院的考生,应于2021年3月17日8:00至3月20日18:00,登陆我院官网 www.dzcmc.com ,进入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1个专业志愿及其它相关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再通过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报名系统完成专业志愿确认和缴费的考生,学院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名资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费,网上缴费说明在高职单招报名系统里。
(三)资格审核
1. 所有考生只能分类别(普通高中生填普高类,中职生填医药卫生类)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 申请免试录取考生(中职类考生只能填报与所学大类一致的专业),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文化考试+技能综合测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高职单招录取。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 文化考试笔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9:00-11:30。
2. 技能综合测试时间
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专业知识(应知)考试、面试、技能操作(应会)考试时间与文化考试时间在同一天进行,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二)考试地点
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或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以准考证上通知的地点为准)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 普高类考生、不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中职生测试科目:文化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笔试)+面试。
2. 报考中药学、中药生产与加工、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4个专业的中职类考生测试科目:文化考试+专业知识(应知)+技能操作(应会)考试。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1. 学院根据各专业普高类和中职类的招生计划(扣减符合免试录取人数后的余额),按下列方法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各专业分类别按报考人数的90%划定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文化成绩在最低录取控制线内的考生再根据分专业分类别的招生计划,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 对成绩总分相同考生的录取办法。所有考生录取过程中,各专业分类别后成绩总分相同,则依据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据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从高到低录取。
3. 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四川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学院方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1年3月27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登录学院单招报名系统打印)。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4. 学院严格按以上原则录取,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含因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招生计划)全部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使用。
5.2021年4月1日-4月2日考生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学院纪委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6. 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1年4月4日-4月9日在我校网站上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内,带上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书面手续。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 学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四)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招就处)负责解释。
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招生就业处
联系方式: 0818—7232166、7232188
纪检监督电话:0818—7233300
学院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西南职教园区内犀牛大道北段
学院网址:www.dzcm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