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1、艺愿星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邯郸市伯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函科技)所有,伯函科技享有对艺愿星在线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工匠科技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和条款,请您不要通过网页、App应用程序、小程序或任何其他载体访问或使用《艺愿星》。
2、《艺愿星》提供艺考志愿填报信息服务,旨在提供信息供用户填报志愿时参考,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艺愿星》的服务将被视作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若对此不确定请停止使用《艺愿星》的服务。
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愿星》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2、《艺愿星》帐号及其中含有的、输入的或生成的全部数据、信息、上传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伯函科技所有。用户注册的账号仅限于注册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3、用户应保证注册《艺愿星》帐号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任何非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艺愿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4、《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包括网站、网页应用、软件以及内涵的文字、图片、色彩、图表、视频、音频、版面设计和编排、数据或数据分析结论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任何上述知识产权的授权,亦不包含上述权利的转让。用户只能在《艺愿星》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愿星》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愿星》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愿星》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禁止任何通过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破译或试图得出《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任何相关技术的源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5、禁止使用人工或自动软件、设备、脚本机器人程序、其他方式或程序访问、“抓取”、“爬取”或“挖掘”《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其他相关数据或信息。
6、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艺愿星》的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密码和帐号的安全。 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均由用户承担责任。
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5、《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同大多数互联网产品一样,易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6、《艺愿星》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或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而无须向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艺愿星》亦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用户账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隐藏、删除用户上载的内容、暂时或永久地关闭账户等,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因互联网技术的不稳定性,可能导致政府政策管制、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服务器系统崩溃或者其它现今技术无法解决的风险发生可能导致《艺愿星》产品及服务中断或帐号损失,《艺愿星》无需就此向用户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简章详情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学校全称:成都文理学院
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省属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一、组织保障
(一)我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我校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招考务和录取工作。
(三)我校单招工作接受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我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四)我校成立以学校党政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负责人为组员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部署我校高职单招工作,处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在招生就业处(以下简称“招就处”)设立高职单招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高职单招工作日常事务。
2.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招生宣传、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录取、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的联系等工作。
3.考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命题、考试安排、准考证编制、考生考试、阅卷、试卷保密保管等工作。
4.保障工作小组:负责防疫工作安排、考生安全、考场安全、试卷保密保管等工作。
5.监察工作小组:学校纪委全过程参与和监督高职单招工作,确保高职单招工作“阳光”实施。
(五)我校成立高职单招专家委员会,负责综合测试命题、评卷标准审核和成绩复核等。
二、报考条件
(一)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二)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核
我校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和确认工作均在网上完成,按要求分为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我校不接受现场报名或确认。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
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
(二)学校确认
1.网上报名参加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应于2021年3月17日8:00至20日18:00,登录成都文理学院官网(http://www.scnucas.com)进入“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进行报名确认和网上缴纳高职单招报名考试费。
2.专业志愿确认以缴费为准。考生填报时,只能从普高类、中职类中选择确定一个报考类别,不得兼报。
3.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三)免试条件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录取。经我校认定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5天,随我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我校高职单招考试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含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为500分。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高类专业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中职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考试由省统一命题,分普高类试卷和中职类试卷,我校自行阅卷评分。综合测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并进行测试。
(一)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二)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高类专业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200分,考试大纲及考试内容另行通知。
(三)中职类考生报考中职类专业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总分200分,考试大纲及考试内容另行通知。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六、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2021年 3月26日 | 16:00-18:00 | 熟悉考场 |
2021年 3月27日 | 09:00-11:30 | 文化考试 |
13:00-18:00 | 综合测试(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
考试地点:成都文理学院金堂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七、录取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
采集的信息。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后方具有录取资格。
3.成绩计算:
普高类:按照文化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60%的比例相加为其成绩总分。
中职类:按照文化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70%的比例相加为其成绩总分。
4.我校领导小组根据折合分情况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5.考生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按照考生成绩折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普高类考生折合分相同时,先依据文化考试原始成绩高低排序;若文化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中职类考生折合分相同时,先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成绩;若文化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
6.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我校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考生类别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7.高职单招未完成计划按规定转为普通高考专科招生计划。
(二)录取公示
1.我校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2.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愿意放弃录取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高职单招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经领导小组同意,我校可在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未录取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3.公示期满后,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具体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时间为准。
(二)高职单招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九、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我校高职单招考试应按四川省和我校有关规定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
(二)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入学注册后,与我校普通统招专科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我校抽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或干部参加高职单招宣传、考试、录取工作,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高职单招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不以任何方式委托任何第三方参加招生录取工作。
(四)根据国家规定,我校将按照核准通过的收费标准对录取的高职单招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
(五)我校高职单招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成都文理学院招生网,成都文理学院招生处微信公众号。
十、联系方式
(一)纪检监督电话:028-61561524(我校纪委)028-85159415(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二)咨询电话:028-61560112、61560113、61560115、61560116
传真电话:028-61560114
十一、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