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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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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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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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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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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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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6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9〕45号)等相关文件,特制定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决策。主管副院长具体负责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招生工作期间设考务、招生、纪检、后勤保卫等四个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考务组:负责笔试和面试,汇总成绩、存档等工作。
招生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等,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纪检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后勤保卫组:负责单独招生考试中的后勤服务及考场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确保单独招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招、考分离原则,严格按招生程序录取考生;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报考者,不得参与本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报名条件
已完成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的文、理科考生。
四、报名方式、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2020年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报名方式采用网上填报志愿形式。考生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志愿。
(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2019年12月24日--29日。
(三)重要提示:2020年学院单独招生网报时间只有2019年12月24日--29日一次,不参加2020年3月9日--13日的志愿征集。考生请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旗、县、区招办打印、领取《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
五、笔试与面试
(一)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凡未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只设包头市考点,其它盟市不设考点(地址:包头市九原区职教园区平安大道7号)。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文化课,总分值为300分。其中普通高中理科分为:语文、数学、理科综合(物理40分、化学30分、生物30分)三科,各100分;普通高中文科分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历史40分、政治30分、地理30分)三科,各100分。试卷命题依据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笔试时间:2020年1月4日(周六)详情见学院官网。
笔试地点:勤学楼
2.面试
面试总分值为200分,面试内容分为自身综合素养、仪容仪表气质、沟通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学习理解能力等五项。面试人数按报考学生人数、依照笔试成绩按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等笔试成绩出来后在学院官网公示。面试内容详见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面试时间:2020年1月7、8日(周二、周三)
面试地点:勤政楼多功能厅
六、录取
(一)考生的体检及其它相关录取资格的信息均采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按照考生笔试加面试的总成绩,遵循专业志愿清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录取最低分如有并列,理科按照数学、理综、语文的顺序根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文综、数学的顺序根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三)学院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四)学院按照要求将考生信息成绩等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核准备案,经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后,学院为正式录取学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录取通知书将与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并邮寄。
(五)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不得转学。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周内仍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院将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该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
(三)根据教育部《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9〕45号)文件规定,参加2020年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八、《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批准后生效。该方案公布后如有相关补充说明,学院将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该方案及相关补充说明内容由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九、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包头市九原区职教园区平安大道七号
邮政编码:014060
招办电话:0472-5253444、5253254,联系人:李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472-5253124
学院网站:http://www.btt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