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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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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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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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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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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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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2004 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由湖南省政府举办,湖南省卫健委、湖南省教育厅共同管理,以湖南省卫健委为主管理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地处中华民族始祖炎帝神农氏陵寝地、中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城市--株洲市,距省会长沙仅30分钟车程。
学校始建于1959 年,已有 60 年的办学历史。现有芦淞校区与云龙校区两个校区,占地共700余亩,总建筑面积 26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配套了以中医药为主体的环境设施,校园绿化美化全部采用药用植物,具有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标准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健身房及大礼堂等文体设施齐全。学校固定资产 2.7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35万册,中外文期刊1000余种,电子图书46万册,电子期刊5000种,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已建成。
学校现有教职工390人,其中,高级职称197人;硕士、博士研究生190人;“双师型”素质教师达58%;硕士研究生导师3人,湖南省医学学科带头人1人、湖南省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学奉献奖1人、省“225”工程高层次卫生人才人3人、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2人,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1人、省级骨干教师10人、教学能手4人,株洲市优秀教师2人、株洲市科技领军人才1人、株洲市核心专家2人。
2020年招生计划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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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缴费标准根据湖南省发改委文件(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核定标准收取。如有调整,以湖南省发改委下发的最新文件为准。
四、招生对象
单招对象为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五、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5月6日—5月18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高职单独招生报名子系统填报报考信息。
3、志愿填报: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只允许填报我校公布的实施单招的专业。
六、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1、报名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社会人员考生只能在指定的专业范围内报考,5月19日前须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给学校,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往届生身份报考。
2、所有符合考试条件考生名单将于5月20日通过我校招生网(www.hntcmc.net)对社会公布。
3、缴费:按省物价部门文件标准80元/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5月21日利用微信自助缴费方式网上缴纳报名费(缴费流程详见学校招生网),未在规定时间缴纳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已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自助打印准考证,如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准考证打印的考生,5月21日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西校区招生办现场办理。
5、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戴口罩做好个人防疫措施。
七、考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应届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以其全省毕业会考成绩中语数外三门原始成绩的总分为依据,只须参加综合测试考试;往届高中考生和中职对口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测试考试;社会人员考生只须参加综合测试考试。
1、考试形式: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测试”的模式。
(1)文化基础考试:
考试对象:往届高中毕业考生和中职对口考生;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依据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主要考核学生的语言与逻辑知识、科学常识与人文知识、数学应用能力;占总成绩的50%。
(2)综合测试:
考试对象:所有报考我校单招考试的考生;满分300分,测试时间3到5分钟,占总成绩的50%。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职业潜能、心理素质等内容,考核专家组每组由3人(含)以上组成,全程实行“多重随机”管理和录音录像,随机抽取评委、随机编排考场、随机编排考生测试顺序、随机抽取试题等,确保面试测试公平公正。
2、考试时间:5月22日-23日。
3、考试地点: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芦淞路136号),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录取原则
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录取工作。
1、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考时所采集的信息。
2、严格按照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优先录取的原则,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按照普通高考的录取原则,遵照考生的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类别确定拟录取名单(遇总分相同,则按文化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排序录取,如文化成绩亦相同则按语、数、外依次排序)。应届普高生一类,往届普高生和应往届中职对口生一类,社会人员一类,按三类考生参考所占比例确定相应录取人数比例,确保各类别间招生的公平。
4、任一测试缺考的考生或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录取程序:拟录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公示5日,公示后如无疑议,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其录取通知书将于9月中下旬统一发放。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731-28519008 28519116查询。
6、凡被我校单招录取的学生,一律不能参加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7、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办理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
八、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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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及株洲市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和我省相关文件规定,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考试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4、对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党纪政纪相关条规予以严肃处理。
5、学校监督电话:0731-28519112
十、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31-28519008 0731-28519116
邮编:412012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芦淞路136号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信息公开:学校官网http://www.hntcmc.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