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1、艺愿星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邯郸市伯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函科技)所有,伯函科技享有对艺愿星在线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工匠科技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和条款,请您不要通过网页、App应用程序、小程序或任何其他载体访问或使用《艺愿星》。
2、《艺愿星》提供艺考志愿填报信息服务,旨在提供信息供用户填报志愿时参考,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艺愿星》的服务将被视作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若对此不确定请停止使用《艺愿星》的服务。
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愿星》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2、《艺愿星》帐号及其中含有的、输入的或生成的全部数据、信息、上传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伯函科技所有。用户注册的账号仅限于注册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3、用户应保证注册《艺愿星》帐号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任何非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艺愿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4、《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包括网站、网页应用、软件以及内涵的文字、图片、色彩、图表、视频、音频、版面设计和编排、数据或数据分析结论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任何上述知识产权的授权,亦不包含上述权利的转让。用户只能在《艺愿星》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愿星》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愿星》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愿星》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禁止任何通过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破译或试图得出《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任何相关技术的源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5、禁止使用人工或自动软件、设备、脚本机器人程序、其他方式或程序访问、“抓取”、“爬取”或“挖掘”《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其他相关数据或信息。
6、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艺愿星》的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密码和帐号的安全。 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均由用户承担责任。
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5、《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同大多数互联网产品一样,易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6、《艺愿星》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或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而无须向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艺愿星》亦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用户账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隐藏、删除用户上载的内容、暂时或永久地关闭账户等,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因互联网技术的不稳定性,可能导致政府政策管制、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服务器系统崩溃或者其它现今技术无法解决的风险发生可能导致《艺愿星》产品及服务中断或帐号损失,《艺愿星》无需就此向用户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简章详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办学地点及层次
第三条 学校名称: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4377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七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永宁县三沙源国际旅游区南侧
学院基本情况: 35年栉风沐雨,35载奋斗不息!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已由始建于1986年的宁夏林业学校发展成为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定位明确、专业特色鲜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在校生2000余名,教职员工148名。教授、副教授31名,“双师”型教师共39名,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3名,自治区“312”人才1名、青年骨干拔尖人1名、教书育人楷模1名。
学院占地2000余亩。花园式的校园三季有花、四季有景,风景优美、景色怡人。设有葡萄酒工程技术系、水利工程系、环境与资源工程系、园艺工程系、风景园林系、公共学科部和实验实训部。现有各层次专业27个,其中,有酿酒技术、园林技术等14个高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葡萄酒生产技术等7个五年一贯制专业;工程测量、环境监测技术等6个中职专业。建有宁夏现代葡萄与葡萄酒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葡萄酒检测中心、生态技术研究展示中心和38个专业实验室。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制定招生政策与计划。
第十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各处室、系部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录取批次
第十二条 2020年学院面向社会公布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80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表:
序 号 | 专业名称 | 学 制 | 计划数 | 学费 元/学年 | 住宿费 元/学年 | 备 注 |
1 | 工程测量技术 | 三年 | 80 | 宁夏籍考生学费全免;外省籍考生学费4200元/年 | 800 | 家庭贫困学校可凭有效证明在入学时申请绿色通道,并可在学校获得勤工俭学岗位。 |
2 | 林业技术 | 三年 | 40 | 800 | ||
3 |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 三年 | 80 | 800 | ||
4 | 设施农业与装备 | 三年 | 40 | 800 | ||
5 | 园艺技术 | 三年 | 40 | 800 | ||
6 | 园林技术 | 三年 | 50 | 800 | ||
7 | 园林工程技术 | 三年 | 50 | 800 | ||
8 | 风景园林设计 | 三年 | 40 | 800 | ||
9 | 水土保持技术 (水土保持工程方向 | 三年 | 40 | 800 | ||
10 |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 三年 | 50 | 800 | ||
11 | 酿酒技术 (葡萄酒方向) | 三年 | 150 | 800 | ||
12 | 市场营销 (葡萄酒方向) | 三年 | 60 | 800 | ||
13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三年 | 40 | 800 | ||
14 | 食品加工技术 | 三年 | 40 | 800 | ||
合计 | 800 | |||||
第十三条 录取批次:专科(高职)。
第五章 招生对象和条件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统一报名,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及中职(职高、中专)、技校应往届毕业生。
酿酒技术、市场营销(葡萄酒方向)专业,在教学组织实施中要涉及酒精及酒类产品,对上述物质有忌讳者,请谨慎报考。
第十五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程序。学院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序。
第十八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录取生源不满的情况下,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对志愿相同、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根据相关科目成绩和外语成绩等作为录取参考。
第十九条 考生进档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我院各专业不限制语种,各专业外语培养语种为英语。
第七章 奖助学体系
第二十一条 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3000元;此外,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还设立了每年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5000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3000元的校级奖学金等奖助项目予以嘉奖。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情况予以区别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学历证书制度,学生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由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 普通专科学费的收取,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所有专业宁夏户籍学生学费全免(根据自治区免学费政策),外省户籍学生学费4200元/年。
第二十五条 严格遵守学院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 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实行公开监督制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网 址:http://www.nxfszs.cn/
报考咨询:0951-8469103/8469105 韩老师、
魏老师(微信18309517197)
传 真:0951—8469103
邮 编:750199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三沙源国际旅游区南侧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951-8469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