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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独立颁发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选拔模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报考条件
1.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报考文理科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2.未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20年2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二、招生计划
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三、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网址: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
3.报名时间:2020年2月20日-22日
4.报名流程:考生在参见普通高考报名后,由本人登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按以下流程填报相关信息:登录网站→填写信息→填报志愿→确认提交→网上支付(语数外文化测试费),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报名成功。
5.考生所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责任自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报名考试费:考生网上报名时,须网上支付45元文化测试费用(苏价费函[2010]56号)。
四、志愿填报
第一阶段:2020年2月20日—2月22日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报考1所院校和6个专业志愿,体艺类考生无论是否兼报文理均可填报我院任意专业。
第二阶段:2020年4月28日上午9:00--12:00,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申请调剂志愿,可填报1所院校和6个专业志愿。
五、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六、考核办法
(一)语数外文化测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2.考试形式:笔试,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
3.考试时间:2020年3月16日。
4.考试地点:各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5.成绩公布:4月10日前由考试院发布考生语数外文化测试成绩。
(二)技能考核与面试
1.考试形式:我校组织命题、测试。
2.考试对象:所有报考我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的考生。
3.考试时间:2020年3月下旬(具体已我校官方公布为准)。
4.考试地点:由我校通知考生在规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4月10日前我校通过招生官网公布。
七、加分政策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注:同一考生如果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且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提供有关技能、特长的证明或证书的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将相关原件邮寄学院招办)。
(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5.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学院政策性加分
1.在高中阶段获县(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分别加10分、5分、3分;
2.凡申请文体特长生加分的考生,须获得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地市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国家二级)等级证书,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
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填写《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政策性加分申请表》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10日前通过EMS寄或顺丰至我院招生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申请表的视为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江苏省2020年招生政策为准。
八、录取规则
1.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统一组织实施。
2.确定总分:总分=语数外文化测试总分+国家政策性加分+学院政策性加分+省美术类艺术统考分+面试分省美术类艺术统考分仅适用于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面试分仅适用于报考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的考生。
3.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志愿,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按语数外文化测试总分分值排序,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同时录取。
4.学院根据录取原则完成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
九、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2月20日-22日 |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测试费 |
3月10日前 | 院校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
3月14日-15日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 |
3月16日 | 考生参加各地招办组织的语数外文化测试 |
3月下旬 | 报考我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的学生参加面试 |
4月10日前 | 省考试院公布语数外文化测试成绩 |
4月25日前 | 院校确定拟录取名单 |
4月26日 | 考试院统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 |
4月27日下午 | 公布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和专业 |
4月28日上午9:00-12:00 |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省考试院高职院校志愿填报系统申请调剂 |
4月29日17:00前 | 拟调剂录取考生名单上传录取系统 |
4月30日 | 公布录取结果 |
十、其他事宜
1.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如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会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2.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审查,体检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监督机制
1.我校纪检监察处实行全程监督。
2.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高职单招录取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免费咨询电话:400 828 1969
招 办 直 线:0512-57650530
招 办 传 真:0512-57650546
咨 询 Q Q:1191134134 1131134499
电 子 邮 箱:200901632@qq.com
学 院 地 址:江苏省苏州昆山市巴城湖滨北路288号
邮 编:215311
学 院 网 址:www.szetop.com
十三、本章程由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