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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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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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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与环境、城乡建设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水平大学,是公路交通领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综合实力最强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修养,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9﹞10号《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学校2020年积极探索校际联合测试、共享组考资源、减轻考生考试负担的创新模式进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一、基本原则
遵循“一认、五不、看志愿”的基本原则。
长安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共享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考试资源,承认西安交通大学相应考试项目合格名单。实现“一次考试、两校共享,一校合格、两校公示”的目的。
长安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不单独网上报名、不另行组织资格初审、不另行组织文化课与专业课校考、不单独划定相应项目合格公示范围、不对考试和结果另行解释。
合格考生根据自身发展愿望、学科兴趣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自愿选报两校志愿,长安大学尊重考生选择,只录取有艺术团志愿的合格考生。
二、招生计划
长安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总数8人,按2倍范围公示合格名单。招生项目如下:
注:不招收大管、双簧管、打击乐、唢呐、声乐、戏剧等项目。
三、报考条件
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全面,具有艺术团首席表演者潜质或幼功基础扎实的考生。
四、网上报名
长安大学使用西安交通大学网上报名数据。请考生在网上报名环节严格遵照系统相关提示和具体要求认真完成。
2020年1月31日至2月29日24:00登录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选择“西安交通大学”进行网上报名。
资料确认提交后打印系统生成的报名表,由中学审核盖章、校长签字后在系统上传。无需邮寄报名材料。
考生应关注2月29日前在报名平台公示的网上报名初审结果,长安大学不再单独发布。
五、考试安排
考试以西安交通大学具体安排为准。
考生应及时打印准考证参加在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文化课测试和艺术专项测试。具体考试时间以最终准考证为准。
艺术专项测试录制表演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各项目测试内容如下:器乐类:自选两首乐曲(5~7分钟,可选段),视奏一段(1分钟);舞蹈(民族、古典):一支自选舞蹈(4~6分钟),基本功(2分钟,不少于6个基本功、技巧动作展示)。
说明:所有考生自备乐器(考试现场可提供钢琴、竖琴、定音鼓和民族大鼓供考生选用)。舞蹈仅支持CD伴奏光盘(不提供且不允许钢琴伴奏);舞蹈要求男生身高1.73米以上,女生身高1.63米以上。
六、合格公示与录取规则
1.长安大学合格公示名单使用西安交通大学发布的对应项目公示名单。最终录取以高考志愿为准,未填报长安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填报长安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志愿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长安大学按规定录取。
2.合格考生高考分数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高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批次的省份,参照艺术团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浙江、上海、山东、北京、天津、海南等六省市公示合格考生优惠政策为生源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
3.合格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可在长安大学2020年生源省份实际投放的一本批次同科类招生计划范围内选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须一致),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4.考生在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过程中遇到本简章未说明的情况时,以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招生机构及长安大学招生办解释为准。
七、报考须知
1.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对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进行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艺术特长生资格认证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合格。
3.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4.生源地高考志愿表中设置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特殊录取批次的,考生在相应批次填报志愿为有效。
5.获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应在取得高考成绩单和网上填报志愿后第一时间将高考志愿表及成绩单复印件传真或快递至长安大学招生办(注明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也可扫描电子版整理在同一word文件发送至1027789536@qq.com),以确认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资格,未办理者视为本人自愿放弃。截止时间:2020年7月7日。
6.高水平艺术团学生在校期间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既要完成本科专业学习任务,也要履行排练和演出义务。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7.录取考生入学后须接受相关复查复测,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和学籍。
八、其他事项
1.如教育部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文件要求做相应的调整。因长安大学共享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考试资源,凡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相应环节另有调整,以调整后方案为准。
2.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3.如学校对大类招生与专业分流进行改革和调整,以入学后相关分流和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准。
4.本简章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
招生办电话:029-8233410482334813
招生办传真:029-82334099监督电话:029-82334151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chd.edu.cn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平台:zsb82334099
(本方案经长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1月8日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说明:
按照《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一般应推迟进行。请密切注意西安交通大学相关通知。
长安大学也将通过“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zsb.chd.edu.cn)和“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zsb82334099)另行发布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具体考试时间方案,请考生密切注意上述网页、微信提示内容,做好后期考试准备。但高水平艺术团网上报名时间不变,请仔细阅读简章,认真完成网上报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