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1、艺愿星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邯郸市伯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函科技)所有,伯函科技享有对艺愿星在线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工匠科技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和条款,请您不要通过网页、App应用程序、小程序或任何其他载体访问或使用《艺愿星》。
2、《艺愿星》提供艺考志愿填报信息服务,旨在提供信息供用户填报志愿时参考,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艺愿星》的服务将被视作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若对此不确定请停止使用《艺愿星》的服务。
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愿星》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2、《艺愿星》帐号及其中含有的、输入的或生成的全部数据、信息、上传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伯函科技所有。用户注册的账号仅限于注册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3、用户应保证注册《艺愿星》帐号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任何非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艺愿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4、《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包括网站、网页应用、软件以及内涵的文字、图片、色彩、图表、视频、音频、版面设计和编排、数据或数据分析结论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任何上述知识产权的授权,亦不包含上述权利的转让。用户只能在《艺愿星》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愿星》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愿星》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愿星》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禁止任何通过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破译或试图得出《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任何相关技术的源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5、禁止使用人工或自动软件、设备、脚本机器人程序、其他方式或程序访问、“抓取”、“爬取”或“挖掘”《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其他相关数据或信息。
6、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艺愿星》的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密码和帐号的安全。 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均由用户承担责任。
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5、《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同大多数互联网产品一样,易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6、《艺愿星》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或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而无须向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艺愿星》亦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用户账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隐藏、删除用户上载的内容、暂时或永久地关闭账户等,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因互联网技术的不稳定性,可能导致政府政策管制、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服务器系统崩溃或者其它现今技术无法解决的风险发生可能导致《艺愿星》产品及服务中断或帐号损失,《艺愿星》无需就此向用户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简章详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4621。
第四条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宁湖西路8号,邮政编码:650300。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各项招生政策,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实施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统一网上电子注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院领导、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第十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要求以及上级主管机关和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全面领导学院高职招生工作,科学研究、合理制订学院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3.听取年度招生工作情况,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研究招生政策和工作策略,对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提出指导性建议、意见,并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工作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院高职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院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省教育厅批准后组织实施。
2.对接教育厅职成教处、规划处、宣传处和招考院等厅招生主管部门,负责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地(区、市)招生宣传,公开招生信息和政策。
5.组织实施全日制高职的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 收集、统计招生信息,向招生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
7.做好新生数据的统计分析与新生资格审查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完善的招生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维护招生公平公正,做好招生工作全程、全方位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三条 拟面向云南省招收高职(专科)学生25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落实“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第十五条 学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按实考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招录:执行各省(市、区)的相关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我院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
1.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生身高:172cm-185cm。
2.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气质好;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3.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5.口齿清楚、听力不低于5米。
6.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第十九条 我院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报考要求:限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第二十条 我院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报考要求: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
2.身高要求: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
3.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4. 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无纹身。
5.口齿清楚、听力不低于5米。
6.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第二十一条 我院航海技术专业报考条件:
1.限招男生,身高165cm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
2.无色盲、无色弱,双眼裸眼视力4.7(0.5)以上,矫正视力达4.9(0.8)以上。
3.丙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正常。
4.其它项符合海员体检标准。
第二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并按招生有关规定对考生身体例行复检。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监督方式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批准核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600—800元。
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热线:0871-6867-2604、68672620、68662080,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871-6871-0080,招生传真:0871-6867-4308,网址:http//www.ynvct.com: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昆明市安宁市宁湖西路8号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