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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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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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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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工匠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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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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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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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推荐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相 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学校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及直接攻读 位研究生相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成立学校推免生遴选(博士、硕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罗振敏
成员:赵兵朝 李建明 李腾龙 屈孟男
二、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必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 立学院以及因学习成绩而延期毕业的学生)。
三、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 极向上,身心健康,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 在本专业前1/3以内(含1/3)。(学习成绩排名为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具体排名可在教 息系统客户端菜单“成绩管理-统计分析-成绩排名-专业排名统计”中查询,以本人应届 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学初计算结果为准。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没有发生过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现象。
5. 品行表现优良,没有发生过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现象。
四、推荐名额
根据教育部分配名额,按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量以及学院的具体情况等因素确定。 额不超过一级学科博士点招生计划的20%。
五、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西安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 请表》(附件1),并提交一名本专业(学科)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及有关成果、奖励证 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各学院根据推荐条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学生申报情况汇总整 务处负责公示。
(三)考核推荐
1. 思想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是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必 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学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 守法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2. 综合考核由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两部分组成。 综合考核成绩=已修考试课程平均成绩×85%+综合素质成绩。
(1)已修考试课程平均成绩为:已修考试课程成绩之和/课程门数;考查课、全校公共 不计入已修课程成绩。
(2)综合素质主要针对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术竞赛、参与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活动以 课外学习活动中取得的成果,或获得相应表彰。综合素质最高不超过15分。综合素质成绩按 科技大学推荐免试学生综合素质成绩认定标准》(附件4)执行。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和 专业推荐名额确定拟推荐人选。推荐结果须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及其综 果报教务处。
(四)审核与审定 教务处将拟推荐人选情况汇总后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与接收(博士、硕士)工作领导小 核和审定。对通过审定的推免生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由教务处统一报上级部门审核,上级 通过后,考生方可取得推免资格。
六、工作安排
(一)推荐学生需提交的材料
1.《西安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西安科技大学推荐免 生情况一览表》(附件2);西安科技大学学生成绩单;各类获奖、成果证书以及公开发表印件。
拟推荐学生的“西安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的PDF扫描件(加盖本科学籍与成绩专用章) 规则:“身份证号_姓名”,身份证号与姓名之间是下划线。
2.学生所在学校开展思想品德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工作,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将拟 信息进行公示。教务处将全校拟推荐学生信息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与接收(博士、硕士)工 组研究审定。
(二)教务处对审定通过的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
(三)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要求开展校内外推免生的接收、复试、录取等工作。 申诉电话:83858041(教务处)
附件:1.西安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西安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申报学生情况一览表
3.西安科技大学拟推荐免试学生情况一览表
4.西安科技大学推荐免试学生综合素质成绩认定标准
5.本科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表。(电子表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