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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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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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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各学院、有关处(室):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1.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推免工作的政策和原则。
组 长:马 闯 闫祖书
成 员:李筱英 韩 娟 戴 武 王小龙 夏显力
赵 静 陈 龙 徐 炎 李学军 管清美
姜 雨 贾汉忠 胡笑涛 黄玉祥 王 存
石宝峰 赵晓峰 宋怀波(教师代表)朱杰(教师代表)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2.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组长由书记、院长担任,成员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副书记、相关教师(指导教师)代表及管理干部组成;团委、教务处、“双一流”建设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等专项实施部门分别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推免政策、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
(二)监督管理
1.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组,负责对推免生遴选工作全程监督,受理师生对推免生遴选过程中的有关举报与申诉。
组 长:韩 娟
成 员:唐海波 张建刚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29-87080155;邮箱:ybgsh@nwafu.edu.cn。
2.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组长由书记或副书记担任,成员由纪检委员、党务秘书和导师代表组成,负责制定本单位监督管理细则,公布咨询、申诉电话,监督推免生遴选,受理本单位有关申诉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遴选条件
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校研发〔2024〕236号)相关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前三学年(五年制本科为前四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简称体测)合格,均可申请相应推荐资格的推免生。
三、指标分配
2026年我校推免生指标计算方法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校研发〔2024〕236号)。
四、工作安排
(一)准备工作:各相关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相关文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监督管理细则、科研潜质的考查指标及分值体系等,明确遴选要求和程序,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公布实施;各推荐单位须将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
(二)名单公布:各学院公布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含各专项)。
(三)学生申请:符合基本条件且持有相关专业导师推荐信的学生向所在学院及相关专项遴选单位提出申请,填写“2025年推免资格申请表”(附件2)、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承诺书经所在学院主管院长签字确认后提交所在学院保管。
(四)心理测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各遴选单位联系心理发展与教育中心确定申请资格学生心理测试的具体事宜。
(五)拟推荐名单确定:各遴选单位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校研发〔2024〕236号)对符合条件且心理测试合格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排名,确定本单位推免生拟推荐名单。
(六)公示:推免生拟推荐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需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3日。
(七)材料报送:
9月15日各单位报送“2026年推免生拟推荐学生汇总表”、推荐学生本科成绩单(成绩单顺序按系统名单顺序排列)报研究生招生处。
(八)材料复审:9月16日研究生院汇总各单位推免生拟推荐学生名单,并交由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查学生遴选资格、学籍信息等工作。
(九)名单上报:名单公示及上报:9月18日前,复查结果无误、无异议,研究生院将拟推荐学生名单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拟推荐学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需变动,须另行公示7日,并对变动内容做出说明。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统一上报拟推荐资格名单和学生成绩单。
五、其它事项
(一)推荐单位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推荐单位须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和科研潜质能力。不得以遴选推免生为目标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替代学生的学业成绩。
(三)推荐单位可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外语水平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因素纳入科研潜质考查指标体系,合理设置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推荐单位要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查,全面衡量考生的科研潜质能力,确定学生科研潜质分值。
(四)所有申请推荐资格的学生至少应有一位我校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相关专业导师推荐。
(五)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申请专项推荐指标的一种或普通推荐指标。同一时间段每人限申请一种推荐类型。已取得拟推荐资格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
(六)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七)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号)等文件,严格执行回避规定,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八)申请推免的学生,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申请单位的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或学校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组提出复议申请。
(九)咨询电话:029-87080162、029-87080152
推荐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工作,做好推荐政策的宣传和解释,严格按照本通知和下达的推荐指标开展推荐工作,坚持标准,择优选拔,确保公开、公正、公平,杜绝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校长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