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1、艺愿星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河北工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匠科技)所有,工匠科技享有对艺愿星在线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工匠科技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和条款,请您不要通过网页、App应用程序、小程序或任何其他载体访问或使用《艺愿星》。
2、《艺愿星》提供艺考志愿填报信息服务,旨在提供信息供用户填报志愿时参考,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艺愿星》的服务将被视作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若对此不确定请停止使用《艺愿星》的服务。
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愿星》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2、《艺愿星》帐号及其中含有的、输入的或生成的全部数据、信息、上传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工匠科技所有。用户注册的账号仅限于注册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3、用户应保证注册《艺愿星》帐号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任何非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艺愿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4、《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包括网站、网页应用、软件以及内涵的文字、图片、色彩、图表、视频、音频、版面设计和编排、数据或数据分析结论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任何上述知识产权的授权,亦不包含上述权利的转让。用户只能在《艺愿星》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愿星》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愿星》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工匠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愿星》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禁止任何通过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破译或试图得出《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任何相关技术的源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5、禁止使用人工或自动软件、设备、脚本机器人程序、其他方式或程序访问、“抓取”、“爬取”或“挖掘”《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其他相关数据或信息。
6、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艺愿星》的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密码和帐号的安全。 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均由用户承担责任。
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5、《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同大多数互联网产品一样,易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6、《艺愿星》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或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而无须向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艺愿星》亦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用户账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隐藏、删除用户上载的内容、暂时或永久地关闭账户等,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因互联网技术的不稳定性,可能导致政府政策管制、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服务器系统崩溃或者其它现今技术无法解决的风险发生可能导致《艺愿星》产品及服务中断或帐号损失,《艺愿星》无需就此向用户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工匠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简章详情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完善学校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领导组织全校的推免工作。小组名单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同岗位人员直接列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院院长兼任。
研究生院负责全校推免生的选拔组织工作,做好推免政策的宣传、审核和接收工作。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的遴选工作。本科生院负责提供并审核学生成绩单等学业材料。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生综测成绩和违纪记录的审核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推免生推荐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学院推荐工作小组
各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的推免工作。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专业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
二、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三、推荐条件
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
(四)没有《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的校级纪律处分记录。
(五)非英语专业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艺术学类等专业的学生英语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应用能力测试B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六)学习成绩优秀,前6个学期(四年制)或前8个学期(五年制)平均学分绩点(含必修课、选修课)≥3.0,平均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
(七)按时修读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要求修读的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并取得相应学分,经初审能预期毕业。
四、测评排序
申请推免生在其所在专业按照平均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序,择优选拔。
平均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评定按照现行的《桂林理工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规定执行。综合素质测评包括思想品德、专业学习与科研创新、体育、美育、劳动素质与实践能力五个方面内容,分别按10%、70%、5%、5%、10%的权重进行折算。学生平均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之和÷学年数。学生平均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学习与科研创新、思想品德、体育、劳动素质与实践能力、美育单项成绩排序。
五、名额分配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计划,统筹考虑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和国家级一流专业数量,分配各学院推荐名额。
(二)推免生专项计划对推荐专业、名额和标准等有特殊规定的,按接收学校要求执行;没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三)学院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按照平均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序,确定适当比例的递补人选并公示。若有推免生放弃或被取消推免资格,由递补人选依次递补。
六、推荐工作程序
(一)学校在接到上级部门文件后,组织研究生院一周内发布学校推免工作通知。
(二)各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需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提前向应届毕业生公布。
(三)符合推免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各学院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平均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序,按学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择优推荐,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五)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部推免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六)推免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研究生院将推荐生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获批准的学生方具有免初试资格。
七、管理与监督
(一)推荐免试生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推免生资格。
(三)推免工作中,涉及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涉及非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
(四)学生对推免生遴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书面反映。
八、附则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