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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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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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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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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教育部2025年最新下发有关工作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将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推免原则
在2026年推免工作中,学校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推免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按照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对学生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
1.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
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学生本科阶段学习
情况的过程评价和一贯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同时也要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加强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
3.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把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者服务、到国际组织学习等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各学院要合理设置综合加分项各项指标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只符合单一或部分指标的学生破格推荐。
4. 在推免名额分配中对一流学科、前沿学科、基础学科及国家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给予重点支持。
5. 鼓励各教学单位探索和实践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充分发挥教学改革引领示范作用,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加快人才培养模式升级,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
6. 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或第一作者(独立或第一作者的署名单位必须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各学院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综合素质能力评定的指标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7. 切实保障学生自主报考。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8. 为了进一步考核学生大学四年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建议各学院通过综合测评进行差额选拔,差额比例学院按实际情况自定。各学院要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精神制定学院的实施细则并报本科生院审核备案。
二、 推免条件
2022级本科学生符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西电教〔2021〕86号)中推荐条件,由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后遴选。
三、 指标划分
教育部批准我校今年推荐免试名额总计1568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1214名,专项计划名额329名,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名额21名,“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4名(国防科技大学1人、军事科学院3人)。全校推荐免试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1.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1214名,指标分配主要包括学院应届生基本指标、一流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建设项目支持指标、学科竞赛“突出特长”奖励、考研率/学科/试点班调节指标等。考研率调节指标根据学院上届学生考研率排名进行奖励,见附件2,学科调节指标分配依照学部统筹学科,学院统筹专业的原则,分别予以一定比例的推免指标倾斜,分配表见附件3;试点班调节指标根据各学院上届试点班学生攻读研究生人数和本届卓越班、拔尖班一贯制培养人数为依据进行奖励,对实验班调整为本硕、本博贯通培养学院,依据增量进行配比支持,分配表见附件4。学院应届生基本指标按学院2022级学生人数比例分配。
2.设立工程硕博士推免专项计划(包含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和集成电路专项)名额329名,推荐优秀本科生在关键领域免试攻读工程硕博士,采取工学交替模式,与行业龙头企业进行联合培养。
3.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工作由校团委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选拔。具体要求见校团委文件。
4.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补偿工作由本科生院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西电教〔2021〕86号)中推荐条件组织遴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学院审核,学校择优推荐。相关学校接收推免需求情况见附件5、附件6。
四、推免工作安排
1.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7、附件8、附件9),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申请军事科学院补偿计划的学生需同时填写《军事科学院接收“国防科工补偿计划”申请表》(附件10)。
2.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并对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公示,按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提出推免生初选名单,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后,将汇总表(含纸质及数据库电子版)及学生成绩单电子版于9月12日前上报本科生院,纸质学生成绩单及申请表交所在学院存档;各学院提前准备好推免生成绩单并扫描成PDF格式,每个考生成绩单单独以身份证号码_姓名.pdf命名放至同一文件夹下。
3.本科生院汇总并初步审查全校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将审查情况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本科生院将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如有异议,可举报提出。
4.9月13日~9月19日,学校将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照推免名额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5.9月22日起,学院组织推免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五、注意事项
1.推免工作要充分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切实保障学生自主报考,各学院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推免生报考培训工作。
2.《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不随文印发。
3.推免工作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各学院要公布推免实施细则。在推免工作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徇私舞弊,对有违规行为的个人,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同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校在推免工作期间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和举报。
举报电话:81891768(本科生院)
81891725(校纪委)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