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章详情
为确保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南京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荐原则
(一)公正、公平、公开。
(二)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丁蕾 刘浩
副组长:杨俊 张荣霞 许蚌
成员:彭涛 田瀚 王煜华 岳岩 曾慧娟 汪飞帆
秘书:沈皆坤
三、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成员:
仇高驰 周静 徐飞 王道静 刘程
四、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和学院各专业人数的分布状况,艺术设计学院2026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环境设计:1名
视觉传达设计:1名
动画:1名
五、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学院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处分记录,无学业舞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专业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异,截至当年推免工作通知发布之日,已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中前三年(四年制)的全部必修课程,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本专业前30%且不低于3.0;所有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四)外语水平达到《南京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外语条件合格认定实施办法》(南财大教字[2024]140号)要求。
(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一定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六、推免综合评价成绩构成
(一)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式
推免综合评价成绩=前三年(四年制)必修课加权平均分+推免综合评价加分。
(二)必修课加权平均分计算方式
必修课加权平均分=(∑每门必修课成绩×对应学分)÷必修课总学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必修课范围为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公共基础课(不含外语选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
成绩范围仅计算首次修得的成绩,重修成绩不计入。
(三)综合评价加分标准
综合评价加分标准见《南京财经大学推免综合评价加分类型与加分标准》。
七、遴选工作流程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通知
向学院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传达推免生遴选工作细则。
(二)学生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和《南京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加分表》(附件2),并将申请表和相应证明材料(包括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院教务办。科研论文、竞赛获奖、其他科研创新成果、参军入伍服兵役、国际组织实习、大型活动志愿服务等推免综合评价加分项的获得/发表/完成时间,应在2025年9月1日以前。
(三)学院推荐
1.资格审查
学院对申请者的基本条件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对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成果审核鉴定
申请者的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由学院统一提交至各相关职能部门先行审核。职能部门审核完成后,“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学术专长(包含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的内容)进行鉴定,重点鉴定是否存在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并全程录像。审核鉴定结果填写在《南京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术专长鉴定意见表》(附件3),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审核鉴定结果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加分。
3.成绩计算与排序
学院根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计算申请者的推免综合评价成绩。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申请者的推免综合评价成绩按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当出现总分相同时,必修课加权平均分高者优先;当总分相同且必修课加权平均分也同分时,专业主干课加权平均分高者优先。
4.拟定推荐名单与公示
学院根据推免综合评价成绩排序和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确定各专业拟推荐名单,并将所有申请者的推免综合评价成绩排序及拟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5.材料报送
以上程序完成后,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和时间节点向教务处报送相关材料。
6.学校审定
教务处对学院拟推免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后,汇总提交至“校领导小组”。经“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统一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并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通过上述程序的申请者即取得正式推免资格。
八、相关时间安排
1.推免生遴选工作通知发布时间:9月1日-9月2日;
2.申请时间:9月3日-9月4日;
3.审核时间:9月5日-9月7日;
4.公示时间:9月8日-9月10日。
九、材料收取
符合申请条件且自愿申请的学生需在9月4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艺术楼122教务办公室,材料接收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25-86718494。
十、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报备和回避制度
1.学生报备
申请者若有亲属(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参与学校或学院推免相关工作的,应主动向学院递交《推免工作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登记表》(附件5)。
2.工作人员回避与报备
本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院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若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报备。相关工作人员应填写《推免工作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登记表》(附件5)递交至学院。
3.违规处理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加强工作监督
1.学院严格遵守推免政策,规范工作程序。
2.在推免过程中学生如有异议或申诉,可向“院工作小组”提出书面说明,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由“院工作小组”组织进一步核查,并研究处理。
(三)资格递补与后续安排
1.经学院遴选进入推免资格名单的学生如果要求放弃推免资格,应在9月10日17:00前将书面申请提交至艺术楼122教务办公室,材料接收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25-86718494。经“院工作小组”审核后报“校领导小组”批准,由学院按照推免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在未获推荐资格的候选人中顺位递补。
2.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办理报名手续。
附 件:
1.南京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南京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加分表
3.南京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术专长鉴定意见表
4.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5.推免工作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登记表
6.南京财经大学推免生承诺书
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