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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完成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精神,特制定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方案。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勤学敬业,诚实守信,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二)学习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平均学分绩点(不含通选课、创新类学分)须达到2.80,ZZB工程专项推荐条件由研究生院和卓越工程师学院根据专项工作要求予以规定。
(三)在学院计算推免成绩时无不及格课程(含通选课),所有申请推免学生须己获得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的3/4(各学院须评估转专业学生可能存在的培养方案执行困难及压力情况并制定具体方案)。
(四)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英语专业学生应通过TEM4,主修其他小语种的成绩参照执行,艺术、体育专业及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学生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原则及要求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开、透明地开展此项工作。所有申报推免的学生必须坚持学术诚信原则,学校一经查实学生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二)学校本科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工作。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负责全院推免工作。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下设专家审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审核工作。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
(三)各学院、相关单位须在推免工作中严格执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遴选的应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参加推免遴选的要主动报备,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备声明。工作人员在推免工作中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四)各学院选拔推免生应坚持以德为先的理念,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学院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形成书面意见。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五)各学院应制定院内推免工作细则,向全体学生公布,并报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工作细则须包括各专业推免名额、评分标准、综合排名计算方法、推免要求及遴选流程。在计算学生的专业综合排名时,按学业成绩占70%,考核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各学院考核方案须参照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成绩评分细则》(见附件2)进行。学生综合成绩专业排名顺序前后变动不得超过学业成绩专业排名的4个位次。推免结果须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提交学校本科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六)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研究生的学校与专业。
(七)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本科毕业前因违纪受到处分,或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将被取消推免生资格。
(八)获得推免资格并被接收的学生不发放就业协议书,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
(九)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报考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填报研究生阶段攻读学校专业志愿。未填报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学校不再增补名额。
三、推荐名额分配
(一)名额分配
根据教育部有关会议精神和通知,我校共有2026届推免生名额1121个。经学校研究,现将名额分配如下:
《2026届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表》(表1)
各学院分配指标 | ||||||||
学院 | 普通班 名额 | 基地班 名额 | 珠峰班名额 | 卓越班 名额 | 特殊专长B名额 | 工程专项 | 总名额 | |
硕士
| 直博 | |||||||
地球科学学院 | 15 | 20 | 32 | 8 | 1 | 76 | ||
资源学院 | 19 | 21 | 9 | 12 | 13 | 11 | 85 | |
材料与化学学院 | 38 | 5 | 1 | 4 | 48 | |||
环境学院 | 36 | 3 | 11 | 2 | 52 | |||
工程学院 | 60 | 13 | 12 | 10 | 3 | 98 | ||
地球物理与 空间信息学院 | 25 | 23 | 1 | 7 | 5 | 61 | ||
海洋学院 | 12 | 1 | 13 | |||||
机械与电子信息 学院 | 58 | 11 | 2 | 1 | 72 | |||
自动化学院 | 40 | 7 | 2 | 49 | ||||
经济管理学院 | 52 | 12 | 3 | 67 | ||||
外国语学院 | 11 | 11 | ||||||
地理与信息工程 学院 | 50 | 2 | 5 | 2 | 59 | |||
数学与物理学院 | 26 | 26 | ||||||
珠宝学院 | 17 | 1 | 18 | |||||
公共管理学院 | 30 | 4 | 34 | |||||
计算机学院 | 45 | 11 | 9 | 9 | 3 | 77 | ||
体育学院 | 7 | 7 |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33 | 33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6 | 1 | 7 | |||||
李四光学院 | 40 | 1 | 41 | |||||
未来技术学院 | 38 | 3 | 41 | |||||
总名额 | 658 | 41 | 55 | 64 | 79 | 53 | 25 | 975 |
专项计划指标 | ||||||||
卓越地质师班+高徒计划 | 20 | |||||||
李四光计划 | 43 | |||||||
特殊专长A | 40 | |||||||
特殊专长C | 8 | |||||||
特殊专长D | 10 | |||||||
支教计划 | 22 | |||||||
国防补偿计划 | 3 | |||||||
总名额 | 146 | |||||||
1.卓越地质师班和高徒计划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在已参加该计划的2022级学生中选拔。
2.“李四光计划”班由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根据“李四光计划”相关规定在已参加该计划的2022级学生中选拔。
(二)重点支持项目
1.特殊专长A类
名额40个。为完善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选拔体系,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坚持“四个面向”工作方针,优先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以学生本科阶段综合成绩为基础,同时考虑学生特殊专长。有特殊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学研究或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重大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可向学院申请特殊专长A类名额,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审核鉴定后报送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由学校本科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组建学校专家审核小组进行遴选。学生在学院内已取得推免资格的,不再推荐。各学院报送名额不超过本院当届毕业生人数的1.5%。具体要求见《推荐免试研究生特殊专长A类认定办法》(附件3)。
2.特殊专长B类
名额79个,各学院原则上在已参加我校“本硕博计划”的2022级学生中择优选拔,名额分配见《2026届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表》(表1)。遴选流程如下:
(1)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学院将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2)学校授权学院专家审核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以学生本科阶段综合成绩为基础,同时考察学生进入该计划后的科研精神、创新能力与科研成果;
(3)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出具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形成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推荐意见,遴选结果公示5天;
(4)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学生申请资料、遴选结果报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及存档;
(5)学校本科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学校专家审核小组,进一步审核各学院材料及推荐名单,审核通过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
3.特殊专长C类
名额8个,具体遴选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1+3”辅导员选聘管理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通知和组织。
4.特殊专长D类
名额10个,实行跨学科、跨平台人才培养,在已参加我校“本硕博计划”的2022级学生中择优选拔,由学校本科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组建学校专家审核小组进行遴选。
5.工程专项
名额78个,名额分配见《2026届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表》(表1)。具体遴选由卓越工程师学院通知和组织。
(三)“研究生支教团”
名额22个(以下简称“支教计划”)。凡达到学校推免生推荐条件的2022级本科生,且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50小时,均可申报,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具体选拔要求由校团委另行通知。
各学院须对申报“支教计划”的学生进行预审,对满足申报条件的学生报校团委,参加学校组织的遴选。各学院报送名额具体由校团委另行通知。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组建第28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026—2027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5〕3号)文件精神,由学校支教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组织综合遴选,择优选拔。
(四)其他
学生达不到推免条件不予推荐。学院未用完名额,由学校收回,经本科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另行分配,结果予以公示。
四、推荐程序
(一)各学院要按照推免工作要求向学生公布推免工作细则,完成推免排名工作。学生要按照学院推免工作安排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交学院,学院按下达名额的120%确定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免生名单、平均学分绩点、学业排名、考核成绩、综合成绩、综合排名。名单确定无异议后于9月13日前经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盖章送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全部推免生名单经学校本科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推免生名单,并报送教育部。我校推免工作必须于9月19日前完成。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五、接收程序
(一)接收复试:拟报考本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即日起请登录我校的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填报志愿(http://epo.cug.edu.cn/open/zstksstm/signin.aspx),复试安排详见我校及报考学院的推免生复试方案。拟报考外校的,根据报考学校要求参加复试。
(二)接收程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报考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报考本校并已通过复试的考生须根据接收学院的要求按时完成志愿填报、接受复试通知、接受待录取通知的完整过程,方为正式接收。报考外校的,须取得复试通知后到报考学校复试,复试通过后接受待录取通知,方为正式接收。推免生仅可接收1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
六、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被我校接收的2026级推免硕士生,入学后按学校入学年级有关规定享受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直博生,入学后按学校入学年级有关规定享受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