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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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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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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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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政策和我校相关规定,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进一步提高推免招生质量,促进推免工作的健康发展,维护推免工作秩序,确保公平公正,现就做好2026年推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免计划
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开展推免工作,紧密围绕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要,优先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重点向战略急需领域、培优学科领域、拔尖创新领域倾斜。
二、推免工作组织
(一)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 长:郑金海
副组长:杨桂山 孟 新 陆国宾
沈 扬 吴 峰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方 朱 乔 李 轶 杨高升
吴 红 沈德建 张 健
秘 书:王 玲 王森林
(二)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
三、推免申请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必修课程(不含素质拓展课程)成绩合格,前三年培养方案修读完整。本科前三年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40%(大禹学院学生本科前三年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80%)。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阶段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本科阶段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达到体育教学要求。
四、推免工作方案
学院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要求及专业实际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选拔,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荐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察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学业成绩占综合考核成绩权重不低于70%。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管理和规范使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推免名额或破格推荐。不得擅自降低推免选拔标准。
4.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对于非核心期刊、非独立作者、非第一作者及非全国赛事获奖,学院可制定综合考核办法打折赋分,但要与核心期刊以上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及全国、国际赛事获奖有明显区分度。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学院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并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5.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推免名额、推免办法、并按要求对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需变动,须另行公示7日,并对变动内容做出说明。未完成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将学生对推免程序、标准的意见和对结果的异议纳入到本单位信访举报、申诉受理机制,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6.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学院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完善本单位推免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中应包括科学、全面、严谨的推免生评价体系,严格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所有办法、标准、程序和结果都要公开透明,严防不正之风对推免工作的干扰。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申请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均主动申请回避并向学院或教务处报备;如有非直系亲属参加本校推免的,应向学院或教务处报备。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的,应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必须在推免生资格申请表上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应当取消其推免资格。
五、推免程序
(一)确定方案。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确定推免工作方案,向学院党委汇报后予以公示。
(二)组织动员。学院将推免方案和指标及时通知到每一位相关学生,并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政策、时间安排和程序,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三)学生申请。学生填写《2026年河海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1)。申请人提供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等相应证明材料等须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四)综合考核。学院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及学校要求组织综合考核,确定拟推免名单(含候补)并进行公示。
(五)研究生支教团考核。研究生支教团由团委负责遴选考核。
(六)工程硕博士专项考核。工程硕博士专项由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负责遴选考核。
(七)报送材料。学院将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名单、推免工作方案、推免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校内特定关系人推免工作报备表(附件3)、获得推免资格学生的成绩单等纸质版及电子版、特殊学术专长答辩视频报送至教务处。
2026年获得推免资格学生的成绩单须全部上传推免系统,成绩单落款显示时间为9月4日。电子成绩单提交要求:学院统一打印签字、加盖成绩单专用章后扫描为PDF格式,以“身份证号码_姓名”命名。
(八)审定公示。学校审定学院上报的推荐人选、研究生支教团推荐人选、工程硕博士专项推荐人选,向学校党委汇报后,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九)名单上报。学校将公示无异议名单及成绩单上报推免服务系统。
六、监督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信息,保证学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推免工作规范透明。学校推免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25-58099174(教务处),025-83786018(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七、其他事项
(一)无正当理由欠费的学生,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的,不作为推荐对象;被推荐以后发现有违反校纪校规者取消其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三)凡被学校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一律不列入本科毕业生就业计划(含选调生、考取公务员等);
(四)学院严格按计划推荐,所确定的名额数不得突破;
(五)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河海大学
2025年9月2日